正信希有分第六(1/2)
【原文】
正信希有分第六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捨,何况非法。」
【译文】
须菩须又问道:「佛陀!后世的许多众生,听闻您今日所说的微妙言说、章句,能不能因此而生实信之心」
佛陀回答须菩提说:「不要这样怀疑;在我灭度后的第五个五百年,若有持守戒律、广修福德的人,能从这些言说章句,体悟无住的实相般若妙义,而生出难得的真实信心。应当知道这些人,不止曾经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所种植诸善根,其实他们已于多生劫来,奉事诸佛,种诸善根,现世闻说大乘无住的般若真理,乃至只是一念之间生起清淨信心的人,须菩提!如来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见的,这些善根众生,是会得到无限福德的。
「这是什么道理呢是因为这些善根众生,不再妄执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对待分别,不会执着有为的生灭法相,也不会执着无为的空寂法相。也没有不是诸法的执相。如此则心无所住,而修无相之行,故获功德广大。
「这是什么缘故呢如果众生一念心,于相上有所取着,则会落于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对待分别中。同样地,若众生执着种种法相,即于我、人等四相有所取着。若又执着无法相,则同样地也会落于我、人等四相的对待分别中。「因为取法则滞于有,以为有实有的生灭法相可离;取非法则泥于空,以为又有空寂的非法相可证得,不能与空理相契,所以法相与非法相都不该执取。
因此,如来常说:「你们诸位比丘应当知晓,我所说的佛法,就如同那渡人到岸的舟楫,到达彼岸之后,即应弃舟登岸,不可揹负不捨。所以,未悟道时,须依法修持,悟道后就不该执着于法,至于那偏执于非法的妄心,更是应当捨去。」
【注释】
本分在叙述,显真空第一谛,说因修要无住,果证要无得,方为无依无得的实相般若。这种甚深妙法自然不易令人生起实信;谓实信者,是必须由智慧了达无所得法,修无所得行,证无所得果,然后才圆满了彻第一谛,所以是希有难得的。
言说章句:
专指「修行要无修,证悟要无证,布施要无相,度生要无我」的真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