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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天下为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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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创立的新制度和新秩序,是一盘很大的棋。

一着不慎,也可能满盘皆输。对士的忽略,就是隐忧。

嫡长子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

嫡,就是正妻。妻与夫相匹敌,所以叫嫡。妻生的儿子,就叫嫡子。嫡子当中第一个生出来的,叫嫡长子。

与嫡相对的叫庶。

庶,有众多(庶众)、渺小(庶几)、庞杂(庶务)、卑微(庶民)等意思。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庶的本义既然是众多,那就意味着卑贱。

不过,庶子的地位低于嫡子,却并不因为嫡子的人数一定少,而因为庶子的母亲人数多。嫡子的母亲是妻,只能有一个;庶子的母亲是妾,可以有若干。按照西周的婚姻制度,贵族男子都可以有妻有妾。最低一等的一妻一妾,中高级贵族一妻多妾。这就叫“一夫一妻多妾制”。

一妻多妾,也是宗法制的内容之一。

妾既然人数众多,当然是庶。事实上,妾这个称谓就带贬义。它的本义是女奴,最早的女奴则是女性战俘。战俘们要保命,只能做奴隶,于是“男为臣,女为妾”。原始时代的妾,很可能就是被胜利者随便占有的女人,而且仅仅因为她们是俘虏。那时,战俘可是没有什么人权的。[1]

后来的妾,也一样。

依照“一妻多妾制”,妻妾的来历就不同。妻叫娶,妾叫纳。妻,必须门当户对,明媒正娶,才能与夫匹敌,也才能叫嫡。纳妾,则可以偷,可以抢,可以买,可以骗,还可以死缠烂打。因为妾不必有身份和地位。她可以是夫人的陪嫁,父母的丫环,青楼的女子,朋友的歌姬。因此,父母可以赏,朋友可以送,自己可以要,甚至霸王硬上弓。妾既然如此地来路不明,其地位可想而知。

也因此,这样一种制度,就只能叫“一妻多妾”,不能叫“一夫多妻”。

结果,是她们的儿子也不平等。

实际上,不但庶子与嫡子不平等,嫡子与嫡子也不平等。地位最高的是“嫡长子”;其次是“次子”,也就是妻的其他儿子;再次是“庶子”,也就是妾的儿子。但他们的父亲却是同一个人,而且是贵族。如果父亲是周王,他们就是王子;父亲是诸侯,他们就是公子;父亲是大夫,他们就是君子。王子、公子和君子,也要分三六九等

要的。原因,在继承权。

天子、诸侯、大夫,遗产很多。爵位、领地、财产、权力,这些都要有人继承。有权继承的,当然是他的儿子。因为天子的王族,诸侯的公族,大夫的氏族,跟全社会一样都实行“父家长制”。这也是宗法制的又一个内容。但所有的儿子都来继承,却不行。有些东西比如财产,可以分。爵位和权力,就分不了,只能传给一个儿子。

这就必须立个规矩。

没有规矩,儿子们打起来,可就无法维稳了。

宗法制,就是立规矩的。

周人立的规矩,叫“嫡长子继承制”。说白了,它就是当时的继承法,只不过不是民法,是礼法。这是宗法制的核心和关键。我们知道,族的第一代叫祖,第二代叫宗。祖是开创者,只能该谁是谁。宗是继承者,必须有继承之法。宗法制就是规定谁为“宗”的,所以叫“宗法”。

换言之,宗法就是“定宗之法”。

这才有了嫡长子继承制。按照这种制度,不但父亲的爵位和权力,就连父系家族的血统,原则上都只能由嫡长子来继承,除非没有嫡长子(正妻无出),或嫡长子无法继承。反过来,如果是嫡长子传嫡长子,一路传下来,不曾中断,那么,这样的传承就叫“嫡传”,这样的体系就叫“嫡系”,这样的血统就叫“正统”,这样的宗派就叫“正宗”。

这就是宗法三要素——

一、父家长制;

二、一夫一妻多妾制;

三、嫡长子继承制。

但,这跟封建又有什么关系呢

好大一个家

关系就在所有的贵族都是世袭。

世袭,就有继承权的问题。爵位,却只有一个。所以贵族比任何人都更重视宗法。依照宗法制,天子、诸侯、大夫,都只能传位于嫡长子。其他儿子,包括其他嫡子,连血统都不能继承。但这些公子王孙,毕竟都是“贵二代”,总不能撒手不管,让他们流离失所吧

也只有一个办法:分封。

分封也简单。天子的嫡长子做了天子,他嫡出的弟弟和庶出的哥哥,就分出去做诸侯,或者留在王国做公卿。同样,诸侯的嫡长子做了诸侯,他的弟兄们就封土立家,分出去做大夫。宗法制与封建制,严丝合缝,合二为一了。

结果是什么呢

天下为家。

这也是必然的。首先,天子是“天”的嫡长子,所以叫“天子”。诸侯则是天子的兄弟,大夫又是诸侯的兄弟。虽有嫡庶之分,却总归是兄弟。大夫和诸侯,跟天子既然是这种关系,岂能不“四海之内皆兄弟”

当然,这里说的是姬姓诸侯。但天子与异姓诸侯,以及姬姓诸侯和异姓诸侯之间,却有婚姻关系。比如姬姓与姜姓,秦国与晋国,就长期通婚,所以婚姻也叫“秦晋之好”。这样一来,天子、诸侯、大夫,不是兄弟就是叔侄,要不就是翁婿、郎舅、连襟、亲家。说到底,还是“一家子”。

这真是“好大一个家”。子女,就是臣子和广大民众;父家长,则是各级君主。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被分别叫做子民和君父。这种称谓的起源已无从查考,但可以肯定直到明清还在使用,思想源头则在周。

不过,周天下这个“家”是有层级的。周天子是皇天上帝的“嫡长子”,也是天下子民的“总爸爸”。以下,诸侯是“二级爸爸”,大夫是“三级爸爸”,小民则是“子女”,叫“子民”。

子女也要成家立业,这些家庭也都有祖宗。以祖宗为统绪,家庭构成家族,家族构成宗族。宗族从属和依附于大夫构成氏族,大夫是族长。氏族从属和依附于诸侯构成国族,诸侯是族长。国族从属和依附于天子,就构成民族。这个民族在西周叫夏,春秋叫华,后来合称华夏,周天子是总族长。

难怪学术界普遍认为,华夏国家和华夏民族的正式形成是在周,只不过这国家和民族被说成或看成一个“巨型家族”。

同时,它也是“好大一个公司”。

周天下这个公司是“家族型”的,也有总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叫“天下”,总经理是天子,董事长是天。因为天子的治权是天授的,天下的产权也是上天的。所以,天子只能算是总经理,不能算是董事长,王族也不是董事会。

子公司则有两级。天下的子公司叫“国”,董事长是天子,总经理是诸侯。国的子公司叫“家”,董事长是诸侯,总经理是大夫。因为大夫之“有家”,来自诸侯的授权;诸侯之“有国”,来自天子的授权。上天授权天子叫“天命”,天子授权诸侯,诸侯授权大夫,则叫“封建”,包括“封邦建国”和“封土立家”。家,是子公司的子公司。

关系 董事长 总经理 授权方式

天下 总公司 天 天子 天命

国 天下子公司 天子 诸侯 封邦建国

家 国的子公司 诸侯 大夫 封土立家

嘿嘿,三级所有,层层转包。

或者说,三级授权,层层负责。

因此从理论上讲,天子有权收回诸侯的封国,诸侯也有权收回大夫的采邑。这也是有文献记载和文物证明的。当然,按照同样的道理,上天更是有权收回天下。只不过,那事儿可就闹大了。它在历史上,就叫“革命”。

革命,会发生吗

会。

因为“公司”有问题。

姬周株式会社

周天下这家公司,有点像“株式会社”。

株式会社是日本和韩国的说法。日文和韩文的“株”就是股权和股份,一股就叫“一株”。所以,株式,就是股份制;株式会社,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显然,株式会社的株,不是守株待兔的株,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把周天下看作一棵“树”。井田,就是叶子;村社,就是花果;庄园,就是枝条;采邑,就是分枝;封国,就是支干;天下,则是主干。

哈哈!有这么一棵树也很好,大树底下好乘凉。

可惜树太大,也麻烦。

比方说,树大招风。

招风也是肯定的。毕竟,周人只是得到了“中国”。周边地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都是“风口”,谁知什么时候“风乍起”一齐刮起来,更成了“龙卷风”。事实上,后来西周灭亡,平王东迁,就因为“西北风”。

看来,如果树大,那就必须根深。

所以,周代的统治者和思想家,跟日本企业家一样,都主张“和”,只不过中国讲“和谐”,日本讲“和拢”。日本人认为,从老板到员工,都应该把企业看作一个大家庭。为了避免家庭内部发生冲突,每个人都有责任“维稳”,有义务“维和”。这样才能“拢在一起”,长足发展,共同致富。

这就叫“和拢经营”。

日本和韩国,是常常被看作“儒家资本主义”之成功范例的。这其实似是而非。没错,中华文明确实影响了日本和韩国,中华民族的许多智慧也被成功地应用于企业管理。但真正起到决定作用的,却不是儒家思想,而是资本主义,包括市场经济、契约精神、法治原则。至少,他们产权明晰。株式会社的资本,是股东们一株一株凑起来的。如果不想血本无归,那就必须和衷共济。

更重要的是,产权明晰,就责任明晰,权利明晰。大家都是公司的股权人,为公司奋斗就是为自己奋斗,谁不努力

周天下却“产权不清”。

谁都知道,周天子的资本,其实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然而按照“君权天授”的理论,却被说成是“天命空降,直接下载”,因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也就是说,天下的产权属于天子。

这样一来,全部股权便都是周王的,只不过分给了大家。分配的结果,是诸侯和大夫得到了“原始股”,士农工商得到了“技术股”。这当然也未尝不可。既然都是股权人,就应该同心同德,才能把自己的股份变成“绩优股”。

可惜这最终只是一厢情愿。

首先,姬周株式会社既不生产,更不分红。公司总部只知道收管理费,生存发展全靠诸侯的国和大夫的家自力更生。时间长了,谁干呀

其次,这家公司也不上市。不上市又要分蛋糕,还都想多吃多占,就只有窝里斗,结果“外战外行,内战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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