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看守所(1/2)
——朝阳看守所——
“喂,你们看那个新来的老婆子,精神是不是有点问题啊?整天就知道蹲在那个角落里,不吃也不喝,可别死在这啊,晦气!”
说话的是孙果果,二十二岁,留着平头,脖子上有刺青图案,一副男刺头模样。
孙果果是因聚众斗殴致他人死亡而进来这里的,年纪也是这个室最小的。
“我们要不要过去劝她吃点东西?再这样下去怎么行呢?”
另一个说话的是许萍,三十岁,又矮又黑,她是因偷窃进来的,她注意杨紫芸好多天了,觉得她有点可怜。
“你管别人那么多事干嘛?管好你自己吧!还差多少天就开庭?”
答话的是吴少芬,四十九岁,高高瘦瘦的,是香港籍,因涉嫌走私进来的。
她也是这里的小头头,专门管理这203室的27个女嫌疑犯。
许苹扒着饭盒里没煮熟的米,一口一口地咽下去,然后说:“三天!”
吴少芬瞧了一瞧,就在自己的饭盒里夹了两块红烧肉,放在许萍的饭盒里,“吃点肉吧,你这样天天咽这半生的白米饭,又没有其他的菜,身体怎么吃得消?你是铁打的不成?”
“谢谢芬姐!在这里吃的我倒是无所谓,这点苦我还受得了。以前没吃饭,什么都没有,捡垃圾堆里的剩菜,我也能熬个二三十天。我现在心里苦的是,我被抓来这,家里的小孩没人照顾啊!”
一想到自己那个可怜的孩子,许苹就止不住泪水直流。
怪就怪当时她实在忍不住,便在市场偷了两只大猪脚,本来想回去给孩子吃点肉,补补身体,谁料到被卖猪肉的老板抓了个正着!
“孩子读几年级了?”吴少芬的普通话不标准,带着一种白话口音。
“今年念三年级了!”
许苹用衣袖抹了抹泪,继续扒着饭。
饭再难吃,她也要吃下去,为了孩子,她一定要坚持住!
“你那是小事,应该是判不了多久的刑期,忍一忍就又可以出去见你的儿子了。出去以后好好做人,可别再干这偷偷摸摸的勾搭,不值得!”
吴少芬拍了拍许苹的肩膀,本来她是打算拿点钱给许苹,可是在这里,每个人的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所有的东西,吃的、用的,小到牙膏,大到毛巾,都是靠看守所人员买货来的,钱也是家里人转到看守所的账户中自动划扣!
家属转的钱多,你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就还有保障。
若是家里没人转钱,你在看守所所过的日子就会很苦!
吴少芬是替老板顶罪的,所以老板每次转的钱都有几千块,她一个人在这破地方里花也花不完。
这里的二十七个人,其中就有九个人家属没转钱,都是靠吴少芬的物品接济才勉强支撑着。
“那个……芬姐……又得请你帮忙,我那个……例假来了……嗯……卫生巾用完了……”
许萍尴尬地看着吴少芬,吞吞吐吐地说。
“我那还有两包,一包日用,一包夜用,都给你。下次我再一起买几大包留着!”
吴少分说着,走到自己的行李包中,拉开拉链,掏出两包卫生巾,拿给了许苹。
“谢谢芬姐,你人真好!对了,芬姐,到时候你老板会保你出去吗?”
许苹虽然读的书少,但她听这里的人说过,走私罪可是很重的,要判很多年!
“这个我也不清楚,反正老板他说他会想办法把我保出去的,暂且信他的吧!”
吴少芬摸着自己隐隐作痛的膝盖,她长期患有关节炎,连走路都一瘸一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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