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言情女生 > 死神的哈士奇 > 第一百三十一章 等价交换

第一百三十一章 等价交换(1/2)

目录

我想景承应该很久没有来过这里,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来过,我能体会站在自己亲人墓碑前的感受,但景承比我多了一份永远无法释怀的愧疚。

这也是他倾尽所有不惜一切要抓到凯撒的原因,在这一天没有到来之前,我想他没有勇气站在自己父母的墓碑前悼念。

墓碑前是一条便携式摄像机,在摄像机下面压着一封信,同样是用红色的火漆封闭,在火漆上有清楚的司芬克斯图案,那是凯撒留给景承第九封司芬克斯密信。

景承站立在墓碑前良久,才弯腰拿起摄像机,景承按下了播放键,画面中出现被捆绑在木桩上的景煜风和赵香兰。

我瞬间意识到摄像机里是凯撒杀掉景承父母的过程。

“你还是别看了。”我伸手想要关掉摄像机。

“你在害怕什么”景承反应却很平静。“害怕我被激怒还是害怕我会失控”

“我不想让你再承受更多的痛苦。”

“我已经感受不到痛苦了。”景承的冷静才是真正让我害怕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当初秦沈峰要选择景承参与c档案的原因,他在极力阻止景承被仇恨所吞噬,但现在我在景承的眼里只看到仇恨。

他把注意力转向摄像机,我看了两个熟悉的面孔,姜谨和叶良月。

他们正在往景煜风和赵香兰身上倾倒着什么,我看过这起凶案的尸检报告,两名受害者是活活被烧死,他们应该是在倒汽油。

画面中的叶良月很兴奋,嘴角浮现出变态的笑看上去狰狞可怖,被捆绑的景煜风和赵香兰嘴被胶带粘住,除了惊慌失措挣扎外只能听到他们含糊不清的低呜声。

等到一切准备妥当,姜谨和叶良月退到一边,我见过姜谨一次,还是在他被行刑之前,姜谨给我的感觉是沉稳、智慧和冷静,他曾经一度让专案组误以为是凯撒。

即便在他最后知道自己讲面临极刑时也没在我和景承面前表现出丝毫胆怯和惧怕,好像死刑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无上的荣光,他应该是凯撒最忠实的信徒之一,甚至不惜献祭自己的生命。

但在画面里姜谨却恭敬谦卑的埋着头,我能看出那是发自肺腑的臣服,姜谨在心理学上能和秦沈峰并驾齐驱,我问过所有接触过姜谨的人,这其中还包括景承,他们对这个人的评价一致。

在心理学上有出类拔萃的建树,同时也是一名危险而狡猾的罪犯,如果不是姜谨故意暴露自己,我想现在他应该和凯撒一样逍遥法外,甚至连一直在他身边的景承都没有怀疑过他。

而画面中的姜谨却是那样卑微,安静的站在一侧如同在迎接他的国王。

一道长长的影子蔓延过来,刚好把姜谨和叶良月笼罩其中,伴随着拐杖撞击地面的声音,凯撒出现在画面中,他走路的样子笨拙吃力,但却透着一股令姜谨和叶良月不敢仰视的威烈。

我目光一直注视在凯撒的身上,怎么看他都只是一个其貌不扬的普通人,普通到会很轻易的被人遗忘他的长相,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是警方追捕了二十多年的恶魔。

凯撒的手里提着一个袋子,应该很沉重所以他每一步都显得异常用力,凯撒对直走到景煜风和赵香兰的面前,那里已经摆放好了椅子。

凯撒缓慢的坐下然后撕开他们嘴上的交代。

“你是谁”赵香兰惊慌失措问。“你想干什么”

一旁的景煜风却表现出淡定和冷静。

凯撒来回注视两人很久,最终目光落在景煜风身上:“你不想问我点什么”

这段视频拍摄于十多年前,那时的凯撒声音虽然依旧嘶哑但却很清晰,而且神态和面色远比之前唐诚凶案中我们见到的他要好很多。

“应该不是为了钱,否则你不会同时绑架我们两人。”景煜风直视凯撒处变不惊回答。“因为现在没有人能从景家资产中拿出一分钱,既然不是为了钱,那么就只剩最后一个可能,你想要我们夫妻的命。”

“你就不打算求我放过你们夫妻”

“我从商这么多年,在投资上有过成功和失败,但在看人上我从来没有看走过眼,你不是贪图钱财和其他欲望的人,无欲则刚,说明不管我给你承诺任何东西都无法打动你,既然你铁了心要我夫妻二人的性命,我求你有用吗”

景承的性格应该继承了他父亲,两人看待问题的方式也如出一辙,既然不能更改结果的事何必要去浪费时间。

不同的是我在景承身上发现有一种邪魅,但景煜风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正气,他即便被浇淋上汽油但没有丝毫胆怯,颇有一股我自横刀向天笑的豪迈。

我想只有真正光明磊落的人才能做到向景煜风这样的大义凛然。

“你想要什么,我们都可以给你”赵香兰就没有景煜风这份淡定,毕竟她只是一个女人,在遭遇到生死劫难的时候难免方寸大乱。“我们和你无冤无仇,如果是为了钱……”

“香兰!”景煜风出言呵斥,看着凯撒冷冷说。“他想看到就是我们的害怕和求饶,你的哀求只会增添他的乐趣。”

凯撒笑了,而且笑的很开心,他点着头眼神中流露出对景煜风的欣赏。

“我还是毕竟喜欢和聪明的人交谈,可以避开很多愚蠢的问答以及毫无意义的环节,当然,这些环节的确能增添我的乐趣,不过你为我节省了不少时间,那么我们就用简单直接的方式来交流。”凯撒没有去理会赵香兰,注意力全在景煜风身上。“我打算今晚在这里烧死你们夫妻。”

凯撒话音刚落,画面里就传来赵香兰惊恐的抽泣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