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国有国法(下)(2/2)
周天明起先不太明白,杨会长一直行事果决,作风强势,下任何决定前都只是参考特秘组的建议,从不会跟其他人商量,今天怎么会想到问他的意见
转念间周天明又明悟了,自己即将上任接替远救会会长的职务,没有一点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怎么行这应该是杨会长临时起意的一个考验。
“说心里话,说实话!”杨小千再次强调了一句。
周天明再三思考后,作出回复:“曹鑫劣迹斑斑,曾经犯下过很多罪行,全是凭借着家中财势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才逃脱法律制裁,只因为一个女生不同意与他交往,就可以做出如此暴行,这样的人,就算再给他十次、一百次机会,他也不会改,迟早会犯下更大的恶行,留下这样的人,给这样的人机会,就是变相残害自己的同胞,无辜的平民。”
“至于这个豆豆……”周天明假装低头看着报告,不动声色偷瞄了杨小千一眼,说道,“他杀的几个护工,罪有应得,死有余辜,死不足惜。咳,会长,在远救会成立前后,您……”
周天明的暗示很明显,说到杀人,杨小千杀的人可真不少,成立远救会之前就在天堂岛杀过一批罪犯,其中有些人或许罪不至死,但杨小千从没有为此自责过,成立远救会之后更是配合258旅在远江境内实施大清洗,手起刀落,人头滚滚,一片一片地杀。
远救会内除杨小千以外,也有不少觉醒者偶尔客串正义使者,动私刑处决罪犯,远救会对这种现象一直是睁只眼闭只眼,直到出了远江,传火者推行觉醒者法案明文规定觉醒者在未经议会授权时不具备对普通人的执法权,不允许使用私刑,这种事情才不再发生。
如果豆豆为友复仇的行为要判死罪,那么远救会内的觉醒者都罪责难逃,包括杨小千,包括传火者议会议长于谦。
“嗯,我赞成你的看法。”两句话的功夫,杨小千指缝里的香烟已经变成一颗烟蒂,他用力熄了烟,做出决定:“那就先这样决定吧,把豆豆保出来,其他方面我去协商,你负责降低影响。至于曹鑫,国有国法,依法判决吧,十九局应该会接手他的案子。”
周天明应了一声,匆匆离开。
杨小千站起身,双手撑在桌上,上半身微微前倾,盯着桌上的照片。
终于走到这一天,以个人的身份权力,凌驾与国家司法之上,凭自己的主观喜好,对两个法律层面性质相似的案件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
杨小千原以为这种感觉会很好,但事实上这种感觉并不好,非常不好。
(这段话比较重要,我贴在这里喔最近开始跟外界互动了,要处理的事情不只有打丧尸了,可能有些书友说哎呀这个温言好水啊,吃个饭写两章,判个案子又写两章,怎么还不开始主线剧情打怪啊。
其实本书的主线一直不是打怪呀,虽然说是一路打过来的……我觉得组成一本好书的不是套路、段子、看了就忘的打斗场景,而是那些看似真实动人的细节。
比如江心岛上的纪念碑,镇远剑,零点酒吧,猎尸人留下最后一口酒的习俗,远江人挂在嘴边的“你脑子让丧尸给吃了吗”的口头禅,有了它们才能有一个真正有代入感的小说世界。
如果是说要科技,随便找个科学家点一下科技树,蹭蹭蹭就有了科技,说要建国,拉支军队哗啦啦就建了国,这种假大空的东西看了也没多少意思,看了虽爽,但看过就忘,对不对。
请大家给我一点点信心,我会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构造一个小说世界,从社会结构、意识形态、人文风俗的逐渐变迁开始,带来一个魔改地球,吊打异族,那才有意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