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节 求情(第三更!)(2/2)
只是,廷尉什么的就别想了,一脚被揣出长安城,发配到了淮南国为相去了,虽然级别没降还是两千石,只是地位却是天差地别……
而且,刘德很清楚,此事还没结束!
张释之家族的子弟,从此在仕途上就以艰难著称,其子张挚甚至后来还发出了‘不能取容当世’的悲叹,然后终生不在出仕。
这大概算是有史以来明确记载的第一个爹坑子的记载……
正因为如此,刘德才多少有些顾忌,不过他稍稍抬头看了看便宜老爹的脸色,发现便宜老爹并未因为听到张释之的名字而暴走,这才把心放回肚子里。
然后他又悄悄的观察了一下窦太后的脸色,发现窦太后的脸色稍稍和缓了些,知道自己的话起了作用,于是他趁热打铁的顿首道:“且《黄帝四经》曰: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鹖冠子》亦云:贤生圣,圣生道,道生法。以皇祖母之圣贤仁德之故,安能从此坏法之事,孙儿以为,方才不过是皇祖母一时气言……”
说完这些话,刘德也暗自庆幸前几天跟汲黯请教了黄老派的常识和立法原则,执政理念,对其有了更多的认知。
真要打个比方的话,那么黄老派的执法理念跟为政思路倒是跟后世的米帝颇为类似。
在黄老派政治家和官僚的眼里,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的,百姓随便怎么玩,而一旦立法,在法律没有废止前,这条法律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譬如太宗孝文皇帝统治时期廷尉张释之所作出两个经典判例。
一个就是刘德跟窦太后举的一个路人从桥下忽然出现,吓坏了文帝驾车的马,文帝要求廷尉以大不敬之罪治罪,但廷尉张释之坚决不同意,认为按照律法,此人最多是罚金,而不是死罪。然后文帝被张释之说服,同意了张释之的判决。
另外一个则是更严重的偷盗高皇帝刘邦的高庙中供奉的玉环的盗窃案。
张释之依照汉律判其腰斩弃市,但文帝却认为应该族其三族。
这时候张释之说出了那句著名的话:法如是足也!
在张释之的坚持之下,那人最后依据汉律判处腰斩,而不是天子一怒之下要求的族灭。
当然,黄老派跟米帝的那一套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跟局限所在,但是刘德个人觉得,两者最起码在立法原则和执法精神上还是颇有相同之处。
被刘德这么一劝,窦太后这才勉强的消了气,道:“既然如此,那就削其博士官,罢斥归家吧,免得外人说哀家坏了先帝之德!”
天子刘启立即点头道:“诺,儿子谨遵母后之命!”
然后就对左右的侍中吩咐道:“拟诏吧!”
他本来就不怎么喜欢儒家的那一套,现在更被辕固生这固执的老头恶心坏了,若非是这辕固生关系着齐地士子对朝廷的态度,更关系着汉家天子求贤如渴的名声,他自己都恨不得将其拖出去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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