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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西部都尉(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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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玉的面颊抽搐了一下,目光旋即暗淡下来。

“北宫,我知道你的性子。说实话,我也不认为你适合担任这个首领。可你现在既然已经当了首领,成了朝廷的官,你就必须要负起这个责任啊。你可是担心……”

不等董玉说完,北宫伯点点头,“二弟野心很大,我知道。而且……他这个人我了解,志大才疏。野心越大,只怕会害了他,甚至害了全族。可族中有一部分人是支持他的,而且他在周围的部族中也颇有威望,我真的担心,他会带来灾难。”

“那就杀了他!”

董玉目光一冷,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若你心系全族,那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了他。杀了二弟,则族中的分歧自然消失。谁若再起来反抗,只怕也是孤掌难鸣。”

“可他是我兄弟,我怎能这么做大妹,如果将来阿丑危害到家族,你会杀他吗”

董玉犹豫了一下,目光向董俷看去。

远处,董俷正催马奔跑,不过看得出来,那斑点兽虽然神骏,可依然不是狮鬃兽阿丑的对手。这一个来回的比赛,斑点兽比阿丑落后了两个马身,胜负一目了然。

董俷丝毫没有感觉沮丧,阿丑还没有成年就有这种速度,将来更了不得。

他大笑着,不时的鼓励胯下的斑点兽加油。同时远处的董铁、董召和绿漪,也在不时的为斑点兽鼓劲儿。这么多人的支持,斑点兽竟然再次奋起,追上了一个马身。

董玉的目光很复杂,轻声道:“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亲手杀死他。杀不死他,就是他杀死我……北宫,这世上的事情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好像绵羊总会被狼吃掉一样。这次回去,你必须要下定决心,再犹豫的话,只能害了大家。”

“让我再想想,再想想!

北宫伯还是犹豫不决的样子,董玉叹了口气,不再劝说下去。

她太了解这个丈夫了,是个好人,一个很好的人。可好人不适合生活在这里,西北荒芜,想要生存下来,就必须要和那西北凶残的野狼一样,否则迟早被人吃掉。

北宫伯如果生活在中原,或许能成为一个名士。

他是个羌人,却仰慕中原文化。每每中原那些名士有诗词流传,他总是会花大价钱求购。这是件好事,可在西北这块土地上,董玉更希望北宫伯握起他那把大刀,而不是整天的捧着书卷。有时候,董玉觉得自己,比北宫伯更适合生存。

而且,这些道理北宫伯真的不懂吗未必,他可是在这块土地上出生、成长。

也许他比董玉更清楚这里的法则,只是却不愿意承认,不愿意面对这种残酷罢了。

光和二年末的第一场雪,来的比往年任何时候都要早。

几乎是一夜间,西北飘起鹅毛大雪,把个天地映衬的是白茫茫一片,景色好不壮观。

那雪花,在凛冽的寒风中打着转儿,忽而下落,忽而又漂浮起来。

行走在雪原上,那风,那雪呼啸而来,让人甚至睁不开眼睛,更别说在雪地中前进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足足持续了两天两夜。待天气出现好转的时候,地上的积雪已经到了小腿肚子深。马儿行进起来,格外吃力。更别说那一辆辆拉着物品的牛车,更是在雪地上吱吱扭扭的晃荡,让一行人的速度不得不放慢。

董俷独爱这雪原景色。

十二年在家中苦读,虽说不上有什么才学,但这情操却培养了出来。

想要在这时代生存下去,首先就必须学会适应这个时代的一切。从前学的那些东西,在这个时代究竟能有多少用处只怕没有来到东汉末年的人是无法体会到。

二十天的路,足足走了四十多天。

当远远的看到金城郡的影子时,所有人都如释重负的长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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