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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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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纽约圣尼耶尔大学商学院1992届工商管理学毕业生论文答辩会举行,答辩会场设在一间预先布置好的教研室。

方迪返校已经几天了,今天是她毕业论文答辩的日子,她是第二批答辩生。方迪经历过新闻学院的毕业论文答辩,对本次工商管理学答辩又有充分准备,之前也参加了答辩委员会组织的预答辩,心里并不紧张。答辩席在讲台上,台下坐着3位答辩委员,主答辩是学院的副院长。方迪上台先向答辩委员说了声“老师好”,然后就开始论文陈述。

方迪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决策的法则——见路不走》。

方迪说:“我承认,初次听到‘见路不走’的时候我很排斥,甚至在心里嘲笑,觉得故弄玄虚。当我明白了这个词的含义之后,我觉得我很浅薄,也为我的嘲笑而惭愧。”

方迪说:“在这所伟大的学校里,相信每个学生对‘创新’这个词都很熟悉,每个老师都在强调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思维创新。如果不拘于字面,我的理解是:创新并不是执着于新旧,而是要善于发现和创造更符合实际的方法。市场条件在变,必然要求决策和管理相适应,而不断催生的方法普遍具有‘新’的特征,人们就习惯了用‘创新’这个词来表达。这是一个方便的表达,其本质是‘更适应条件’和‘更符合需要’的意思。”

方迪说:“为什么每个老师都在向学生强调创新精神呢?我的理解是:因为人们习惯于把每一个成功的范例都贴上标签,正确的、先进的、潮流的,然后拿着这个标准衡量一切管理方法,只要是不符合这个标准的,就是错误的、落后的。这很可怕,因为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没有哪种条件是可以悉数复制的。我们在教室里学习了很多方法和技巧,正如老师反复所讲的,是引导、启发我们的思维,培养我们的独立思考能力,而不是让我们去照本宣科、生搬硬套,其本质,就是培养我们见路不走的能力。”

方迪说:“过去我是以两极判断事物的,非好即坏、非对即错、非此即彼,这样的思维很狭隘,事实上很多事物并不是以简单的对错就可以判断的,是属于条件的可能与否。任何事物,从成因到结果都是有规律的,什么条件产生什么结果,什么结果需要什么条件,这是科学。如果符合一个好听的概念比符合实际重要,对于企业就很危险,就会脱离实际。有一个很中国化的提法,叫解放思想,跟老师讲的‘创新’基本是一个意思,都是主张挣脱模式思维的束缚,用实事求是的、辨别的、证明的科学思维去认识事物。所谓‘决策’,是指具有方向性意义的重要决定,正确的决策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而‘见路不走’就是企业决策的法则,不唯经验、教条,不唯标签、模式,只以企业的根本利益为目的,遵循因果律,走条件的可能。只有这样,企业才可能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方迪说:“……”

方迪用了不到7分钟完成了自己的论文陈述,从“创新”一词开始说起,分析创新的表达本意,延续到“需要”、“目的”、“正确”,延续到见路不走,延续到决策法则。

下一个程序就是答辩。

主答辩提问:“定律是不是路?”

方迪回答:“不是。定律是定律,路是路。路是方便的、经验的、模式的、固化的、既有的,定律是必然的、因果的、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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