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典文学 > 项塔兰 >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1/2)

目录

“林先生,请进,请进。不,请坐这里,我们等你好久了。”阿布德尔·哈德汗挥手要我坐在他左手边。我在门口甩掉鞋子,另已有几双凉鞋和鞋子放在那儿 。我按照哈德汗的指示,坐在那个长毛绒丝质坐垫上。房间很大,我们九个人围着矮大理石桌坐成一圈,只占去房间的一个角落,地板铺了乳白色五角光滑瓷砖。我们围坐的那个角落,还铺了方形伊斯法罕地毯。墙壁和拱顶状的天花板装饰了淡蓝色与白色的镶嵌画,呈现出云朵飘浮空中的效果。两座明拱连接这房间与宽阔的走道,三面下附座椅的观景窗可俯瞰种满棕搁树的庭院。窗框皆饰以雕柱,柱头上有伊斯兰教宣礼塔状的圆顶,上头刻了阿拉伯字母。哗哗作响的喷泉水声从窗外的庭院某处,传到我们的耳际。

那是个气派而朴素的房间,唯一的家具是那张大理石矮桌和围着石桌、等距摆置在地毯上的九个坐垫,唯一的装饰是一幅画框,呈现以黑颜料和金叶绘贴而成、麦加大清真寺广场中央的石殿。但八名男子在那朴素简单的房间里或坐或斜躺,似乎很自在,而他们想要什么风格,当然可以自己全权作主,因为他们掌握了一个小帝国的财富与权力,一个作奸犯科的帝国。

“林先生,有没有觉得清爽多了?”哈德拜问道。

这座建筑位于董里区的纳比拉清真寺旁,我一来到这,纳吉尔立刻带我到设备齐全的大浴室。我蹲了马桶,然后洗了脸。在那个年代,孟买是全世界最脏的城市。它不只热,潮湿得让人浑身不舒服,在每年无雨的八个月份里,空气中还时时飘着肮脏的灰尘;灰尘落下,让每个无遮掩的表面都脏兮兮的。只要走在街上半小时,用手帕往脸上一抹,上头就会出现一条条黑污。

“谢谢,是的。我来的时候觉得很累,但现在,因为礼貌接待和盟洗设备,我又恢复了精神。”我用印地语讲,绞尽脑汁想在这短短一句中传达幽默、见识与善意。人总是要到不得不结结巴巴说起别人的语言,才知道说自己的语言是人生何等的快事。哈德拜用英语说,让我如释重负。

“请说英语,林先生。我很高兴你在学我们的语言,但今天我们想练练你的语言。在座每个人说、读、写英语的能力,都有一定的程度。拿我来说,我学过印地语、乌尔都语,也学过英语。事实上,我想事情时常不知不觉先用起英语,再用其他语言。我的好朋友埃杜尔,坐在你附近的那一位,我想,大概会把英语当作他的第一语言。而在座所有人,不管学到什么程度,都热衷学英语。这对我们至关重要。今天晚上我请你来这里的原因之一,就是让我们可以享受跟你——以英语为母语的人——说英语的乐趣。今晚是我们每月一次的谈话会,我们这一小群人要谈的是——慢着,我应该先介绍大家给你认识。”

他伸出手,亲切地搭在他右手边老人的粗壮前臂上。那老人身材壮硕,身穿绿色灯笼裤和无袖长上衣,一身阿富汗传统打扮。

“这位是索布罕·马赫穆德——林,介绍过后,我们都以名字相称,因为在座所有人都是朋友,对不对?”索布罕摇摆他花白的头,向我致意,冷冷探问的眼神盯着我,或许怕我不知道以名字相称所暗暗表示的敬意。

“他旁边那位面带微笑的壮汉,是我来自白夏瓦的老朋友埃杜尔·巡尼。他旁边是哈雷德·安萨里,来自巴勒斯坦。他旁边的拉朱拜来自圣城瓦拉纳西,你有没有去过?没有?那你最好早点找个时间去看看。”

拉朱拜是个体格粗壮的秃头男子,灰白的唇鬓剪得很整齐。听了哈德拜的介绍,他微笑致意,然后转身向我双手合掌,默默向我致意。他的眼睛在他指尖上方,精明而带着提防之意。

“我们的拉朱兄旁边,”哈德拜继续介绍,“是凯基·多拉布吉。二十年前,他和其他印度裔帕西人,因为尚吉巴岛上爆发民族主义运动,而被迫离开该岛,来到孟买。”多拉布吉个子很高,但很瘦,年纪五十五岁上下。他转头,黑色眼睛看着我,那表情似乎深陷在极度痛苦的忧伤中,令我不由得回以安慰性的浅浅微笑。“凯基兄的旁边是法里德。他是我们这群人里年纪最小的,也是我们之中唯一的马哈拉什特拉本地人,因为他在孟买出生,但他的父母来自古吉拉特。坐你旁边的是马基德,在德黑兰出生,但已经在我们的城市里住了二十多年。”

一名年轻仆人端着盘子进来,盘上有玻璃杯和一只盛着红茶的银壶。他从哈德拜的杯子开始倒茶,我是最后一个。他离开房间,不久又回来,把两碗拉杜(doo )圆球甜点和巴菲(ha 币)炼乳糕点放在桌上,然后再度离开房间。

紧接着有三名男子进来,在离我们一段距离外的另一张地毯上坐下。哈德拜向我一一介绍,一个叫安德鲁·费雷拉,果亚人;另两位是萨尔曼·穆斯塔安和桑杰·库马尔,都是孟买人。但介绍过后,三人未再开口讲话。他们似乎是地位低干帮派联合会成员一级的年轻帮众,受邀来聆听会议,但不发言。他们的确在聆听,非常专心地听,同时紧盯着我们。我常常一转头,就看见他们盯着我,那是我在牢里非常熟悉的眼神,那种正经八百盯着人打量的眼神。基于行家的揣测,他们在打量我是否值得信任,打量不用枪干掉我会有多棘手。

“林,夜间谈话会时,我们通常会讨论一些主题,”埃杜尔·巡尼以清脆利落的bbc 腔调英语说,“但首先我们想听听你对这有什么看法。”

他伸出手,把摆在桌上的一卷海报推给我。我打开海报,把用大黑体印成的四段文字从头到尾看一遍。

萨普娜

孟买人民,倾听你们王的声音。你们的梦想就要实现,而我,萨普娜,是你们的王,梦想的王,流血的王。我的子民,你们的机会已经来了,你们苦难的锁链就要解除了。我来。我就是法。我的第一道命令是要你们睁开眼睛。我要你们看到自己挨饿,而他们在浪费食物;我要你们看到自己一身破烂,而他们绞罗绸缎;看看自己住在贫民窟,而他们住在大理石和黄金宫殿。我的第二道命令是杀光他们,用残暴的手段杀光他们。

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萨普娜。我即是法。

后面还有,还有很多,但全是老调重弹。最初那让我觉得可笑,我不由得笑了起来。房里的鸦雀无声和他们转头狠狠盯着我的眼神,使我的笑变成苦笑。我意识到他们把这看得很严肃。我不知道迎尼的用意,只能拖延时间,于是我把那篇狂妄、可笑的东西再读了一遍。读着读着,我想起有人在天空之村,在二十三层楼的墙壁_上,写上了萨普娜的名字。我想起普拉巴克和强尼·雪茄说过的,以萨普娜之名干下的残酷杀人案。房间里仍是鸦雀无声,众人一脸严肃地期盼我讲话,叫我惴惴不安。我手臂上的寒毛直竖,一道冷汗沿着背脊慢慢流下。

“林,然后呢?”

“对不起?”

“你怎么看?”

房里实在太安静,静到我可以听到自己吞口水的声音。他们想听听我的看法,认为会是高明的看法。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是说,那太可笑,太愚蠢,叫人难以相信。”马基德咕峨一声,放声清喉咙,皱着黑浓的眉毛,黑色眼睛怒目而视。“把人从腹股沟到喉咙一刀切开,然后把那人的内脏和血散落房里各处,如果你说这严重,那就是严重。”

“萨普娜干这样的事?”

“他的手下干的,林,”埃杜尔·迪尼替他回答,“上个月,有一桩,还有至少六桩类似那样的杀人案。其中有些人死得更恐怖。”

“我听人讲过萨普娜的事,但我以为那只是传说,像是都市传说。我没有在哪份报纸上看过这类事情的报导,而我每天都会看报纸。”

“这件事受到滴水不漏的封锁,”哈德拜解释道,“政府和警方要求报社合作。报社把那些凶杀案当作各不相干的消息报导,当作是彼此毫无关联的单纯抢劫杀人案。但我们知道那是萨普娜的手下干的,因为凶手用受害者的血在墙上和地板上写上萨普娜这字眼。攻击的手法非常凶残,但受害者被抢走的值钱东西不多。目前,萨普娜的事还未正式公诸大众,但每个人迟早都会知道他,知道以他名义所干下的事。”“而你……你不知道他是谁?”“我们对他很感兴趣,林,”哈德拜答,“你对那张海报有什么看法?那东西出现在许多市场和贫民窟里,而且如你所见,那是用英语写的,你的语言。”

最后那四个字,让我隐隐感到责骂之意。我虽然和萨普娜没有任何瓜葛,对他几乎一无所知,却为那个完全不相干的人而愧疚脸红。

“我不知道,我想在这上面我帮不上忙。”

“快,林,”埃杜尔·迪尼责怪道,“你一定有一些感受,一些想法。没要你负什么责任,别害羞,就说说你最初浮现的想法。”

“好吧,”我勉强说,“首先,我觉得这个叫萨普娜的人,或者写这海报的任何阿猫阿狗,可能是基督徒。”

“基督徒!”哈雷德大笑。哈雷德年轻,可能有三十五岁,头发黑而短,眼睛绿而温和。一道粗疤,呈平顺的弧线,从左耳划到嘴角,让那半边脸的肌肉显得僵硬;黑色头发已出现早生的灰白发丝。那是张聪明而敏感的脸,怒气和恨意在他脸上所划下的疤痕,比脸颊上那道刀疤更鲜明。“他们照理要爱敌人,而不是把敌人开肠破肚!” “让他说完,”哈德拜微笑,“继续说,林,你为什么认为萨普娜是基督徒?” “我没说萨普娜是基督徒,只是说写那东西的人使用基督教的语句。瞧,这里,第一个部分,他说··一还有……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这些都可以在圣经里找到。还有这里,第三段·一我是他们谎言世界里的真理,我是他们贪婪黑暗里的光明,我的流血是你们的自由——他在改写圣经的语句……我就是道路、真理、光明……也见于圣经。然后,在最后几行,他说·一杀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将以我之名偷得生命——这来自登山宝训。全来自圣经,这里面大概还有出自圣经的句子,只是我认不出来。但那些字句全给调换过位置,仿佛那个写下这东西的家伙,草草读了点圣经,然后颠倒着写出来。”

“颠倒着写?请解释一下?”马基德问。

“我是说那和圣经语句的观念相反,但使用同一种语言。他写的东西,意义和用意完全和原文相反,有点像是把圣经颠倒过来解释。”

我本可再细加解释,但埃杜尔·迎尼突然结束这个话题。

“林,谢谢。你帮了很大的忙,但我们还是换个话题。我个人实在不喜欢谈这个萨普娜疯子,那让人很不舒服。我会提出这问题,完全是哈德汗的意思,我必须照办。但这话题我们真的该到此为止。如果今晚不谈我们自己的题目,以后会完全没机会。所以,抽根烟,谈谈别的事。我们的惯例向来由客人先,你赏个光?”法里德起身,把一根装饰华丽的大水烟筒和六根蛇形通条,放在我们与桌子间的地板上。他把烟管分送出去,蹲在水烟筒旁边,手拿火柴,准备点燃。其他人用拇指封住各自的烟管,法里德在郁金香球茎状碗的上方点起火,我吸烟管点燃碗中的烟草。那是混合了大麻胶与干大麻花、叶的东西,当地人根据恒河和贾木纳河两条圣河,将它取名为恒·贾木纳。那东西的麻醉效果很强,烟从水烟筒经烟管猛灌入肺中,我布满血丝的眼睛几乎立即茫掉。我感觉到温和的迷幻效果:其他人的脸孔轮廓变模糊,他们的一举一动在我眼中变成像是慢动作。卡拉称那感觉是刘易斯·卡罗1 。她常说,非常迷幻,迷幻到我开始刘易斯·卡罗。从烟管吸进的烟太多,我吞进去又吐出来。我封住烟管,迟缓地看着其他人一个接一个抽。我脸部肌肉松软无力,不由自主咧嘴傻笑。等我刚开始控制住傻笑,又轮到我抽。

1 《艾丽斯梦游仙境》 的作者。

现场气氛严肃,没有大笑或微笑,没有交谈,每个人都不和别人眼神交会。这群人抽水烟筒时沉闷、正经而冷漠,那神情就和在满是陌生人的电梯里会见到的一样。“现在,林先生,”哈德拜说,在法里德拿走水烟筒,开始清理碗中烟灰时,他慈祥微笑,“由客人替我们订讨论的题目,也是我们的惯例。通常是宗教题目,但没有强制规定。你想谈什么?”“我……我……我不清楚你的意思?”我结结巴巴,脚下地毯上重复出现的不规则碎片图案,叫我的脑子无声爆开。

“给我们一个主题,林。生与死,爱与恨,忠诚与背叛。”埃杜尔·巡尼解释,每说一个对句,就用他胖乎乎的手在空中软趴趴地画个小圈儿。“我们这里像个辩论社。我们每个月见面至少一次,公事和私事办完时,我们谈哲学问题和诸如此类的题目。那是我们的消遣。现在,我们有你。英国人,用你的语言,给我们一个讨论题目。”“我其实不是英国人。”

“不是英国人?那是哪里人?”马基德问。他皱起的眉头里满是深深的怀疑。这问题问得好。我贫民窟背包里的假护照,说我是新西兰公民;我口袋里的名片,说我是名叫吉尔伯特·帕克的美国人;桑德村民替我改名项塔兰;在贫民窟,他们叫我林巴巴。我祖国里有不少人认得我是通缉公告上的人犯。但我问自己,那是我的国家吗?我有国家吗?

直到如此自问,我才意识到自己已有答案。我如果有国家,心灵归属的国家,那是印度。我知道自己是个难民,是个无家可归、无国可依的人,一如已自断一切退路来到孟买的成千上万阿富汗人、伊朗人与其他人,一如已放掉希望,着手把过去埋葬在自己生命土壤的流亡者。

“我是澳大利亚人。”我说。自抵达印度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坦露真实身份。直觉告诉我要对哈德拜坦白,我照直觉行事。奇怪的是,我觉得那比我用过的任何化名更像个谎言。

“真有意思。”埃杜尔·迎尼说,扬起一边眉毛,向哈德拜点一点头,显出见多识广的模样。“那你要谈什么主题,林?”“什么主题?”我问,拖延时间。

“是啊,由你决定。上星期我们讨论爱国精神——人对真主应尽的义务,人应该替国家做的事。很吸引人的题目。这星期你要我们讨论什么?”“呢,那张萨普娜的海报中,有这么一行句子……我们的苦难是我们的宗教,差不多是如此。那让我想起别的事。几天前,警察又来,拆掉贫民窟中的一些屋子。看着拆除作业时,我附近的一个女人说……我们的本分是工作,还有受苦,印象中差不多是这么说的。她说得非常平静而简单,仿佛她已接受那本分,已认命,已完全理解那本分。但我不懂,我想我永远不会懂。因此,我们或许可以谈谈这个,谈人为什么受苦?坏人为什么受那么少苦?好人为什么受那么多苦?我是说,我不谈自己,不谈我受过的所有苦。我受过的苦,大部分是我自找的。老实说,我带给别人许多苦。但我仍然不懂,特别是不懂贫民窟居民所受的苦。因此……受苦。我们可以谈这个……你们觉得呢?”我有点没自信,愈说愈小声,讲两句就迟疑一下,最后我的提议迎来的是全场鸦雀无声,但再过一会儿,哈德拜投来亲切肯定的微笑。

“娜琶目,林,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们失望。马基德拜,你打头阵,先发表你的看法。”马基德清清喉咙,对东道主投以生硬的一笑。他用拇指和食指抓抓浓眉,然后以那种很习于发表意见者的自信,突然放言高论。

“受苦,我想想。我认为受苦是个人选择的问题。人如果够坚强,能否认苦的存在,这辈子就没必要受苦。强者能完全掌控自己的情感,因而几乎不可能受苦。人真的痛苦时,例如疼痛之类的,那就表示那人已失去自制。因此我要说苦是人类的软弱表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