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典文学 > 项塔兰 > 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2/2)

目录

“对。”

“这名字有意思,老哥。你在哪里学会马拉地语,例如你咬他脸之前,大骂那家伙操你妈时?”“在一个村子里。”

“那肯定是充满犯罪与暴力的村子。”

我微笑,自被警察抓进来,第一次笑。在牢里,人们不随便笑,因为恶霸视微笑为软弱,弱者视微笑为不怀好意,狱卒视微笑为讨打的挑衅。

“我在这里,在孟买,学到骂人的脏话,”我解释道,“进来这里的人通常待多久?” 马希什叹口气,黝黑的大脸往里缩,皱起无奈的眉头。他的褐色眼睛两边隔得很开,位在深凹的眼眶里,好似在带疤的眉脊下方,躲藏或寻觅藏身之地。他宽的大鼻子断过不止一次,是脸上最抢眼的部位,也让他有着小嘴和圆下巴的脸,表情更显凶狠。“没人知道,兄弟。”他答,眼神渐趋黯淡。如果是普拉巴克,大概也会有那种反应,孤单之感瞬间刺进我心,在那一瞬间,我陡然怀念起我那矮子朋友。“我早你两天进来,传说我们会被带到那个‘路’,两、三星期内。”

“那个路?”

“阿瑟路监狱,老哥。”

“我得放话给外面的人。”

“你有得等了,林。这里的警卫,就是那些条子,他们一直告诫这里的所有人不要帮你。看来像是有人对你下了诅咒,兄弟。我大概会倒大霉,只因为跟你讲话,但去他妈的蛋,yaar。”

“我得放风声出去。”我咬牙切齿地重复着。

“哎,离开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会帮你,林。他们怕,像置身在满是眼镜蛇的袋子里的老鼠。但到了阿瑟路,你可以把话放出去。那个监狱他妈的大,没问题。关了一万两千人。政府说没这么多,但我们每个人都知道那里关了一万两千人。但还是比这里好多了。你如果到了阿瑟路,会跟我在一块,可能三星期后。我犯了偷窃罪,偷工地的东西,铜线、塑料管。因为同样的事,我已经坐了三次牢。这次是第四次,能说什么呢,兄弟?我是他们所谓的累犯,犯了偷窃罪的累犯。这一次,幸运的话,关三年,运气不好的话,关五年。你如果到了阿瑟路,你跟着我。到时候我们会想办法替你把话送到监狱外。thik ha (好吗)?在那之前,我们抽烟,向上帝祈祷,咬任何想抢走我们盘子的王八羔子,na ? ”果然在那三个星期,我们就真的只做了这些事。我们抽了太多烟,用祈祷打扰耳聋的上帝,跟一些人打了架,有时我们还安慰那些失去抽烟、祈祷、打架念头的人。然后有一天,他们来取指纹,要我们把背叛主人的黑色箕纹、涡纹,印在一页纸上,保证所言属实、绝无半句虚假、只有卑鄙事实的纸上。然后,马希什和我,还有其他人,被推上一部老旧的蓝色囚车(坐上三一十人都嫌太挤的卡车黑暗车厢,挤了八十个男人),载往阿瑟路监狱。囚车横冲直撞,疾驶过我们每个人都爱得要死的孟买街道。进了监狱大门后,一些狱警把我们从卡车后面拉下来,要我们蹲在地上。我们一一接受其他狱警验明正身,然后依照他们的指示,一个接一个进监。我们蹲在地上,拖着脚前进,如此耗了四个小时,而他们把我排在最后一个检查。已经有人告诉狱警我会说马拉地语。最后只剩我一人时,他们的队长用马拉地语命令我站起来,测试我是否真的懂。我撑着僵痛的双腿站起来,他命令我再蹲下。我蹲下,他又命令我站起来。从围观狱警哄堂大笑的反应,我判断这大概会没完没了,于是拒绝再玩。他继续下命令,但我听而不闻。最后,他不再下令,我们互盯着对方,现场鸦雀无声。刀!i 是我只在监狱或战场上见识过的静默,那是种让人可以在皮肤上感受到的静默,可以闻到、尝到的静默,甚至是可以在后脑勺某个幽暗的空间里听到的静默。队长的好笑慢慢变成充满恨意的咆哮,而那奸笑的根源正是恨。他往我脚边的地上吐口水。“在殖民统治印度的时期,英国人建了这座监狱,”他从牙缝里挤出话,露出牙齿,“他们把印度人关在这里,在这里鞭打印度人,吊印度人,一直到死。如今这监狱归我们管,而你是英国犯人。”

“对不起,长官,”我说,用最正规客气的马拉地语说,“我不是英国人,我来自新西兰。”

“你是英国人!”他尖叫,口水喷到我脸上。

“很遗憾我不是。”

“是!你是英国人!不折不扣的英国人!”他答,咆哮再度转为不怀好意的微笑。“你是英国人,这监狱归我们管。你走那条路!”他指向通往监狱内部的一条拱道。进拱道后不久,猛然有道右弯,我知道,凡是动物都直觉知道,那里有伤害等着我。几名狱警把警棍戳进我的背部,逼我前进。我摇摇晃晃走进拱门,右转。长长的廊道两侧,排着约二十个人在等我,个个手上拿着竹棍。

我很了解这项夹道鞭打的刑罚,比任何人都还了解。在另一个国家,也有这种整人地道。在澳大利亚,我所逃出的那个监狱,有惩戒单位,逼我们跑过一条通往小运动场的狭长走廊,接受夹道鞭打的刑罚。当我们奔跑时,他们就挥棍猛打,两脚左踢右瑞,直到走廊尽头的钢门为止。

我站在孟买阿瑟路监狱这个新地道里,在刺眼的电灯下,很想大笑。我想说,嘿,各位,你们就不能更有创意些吗?但我说不出口。恐惧使人口干舌燥,仇恨令人窒息。这就是为什么仇恨无法诞生伟大文学:真正的恐惧和真正的仇恨,使人无言。我慢慢往前走。那些人穿着白衬衫和白短裤,头戴白帽,腰系粗大的黑皮带。皮带上的铜扣印有号码和职称。职称是牢房舍监。我立即领会到,他们不是狱警。印度狱政传袭自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狱警几乎不插手监狱的日常运作。例行作息、秩序、纪律的平日维护工作,全由牢房舍监全权负责。

杀人犯和其他服长期徒刑的累犯,判刑至少卜五年。服刑头五年期间,他们是普通犯人;第二个五年期间,他们得到特权,可在厨房、洗衣房、狱中产业或清洁队工作;第三个五年期间,他们往往晋身为牢房舍监,得到那帽子、皮带、竹棍,进而掌握生杀大权。两排摇身一变成为狱警的杀人犯,在地道里等着伺候我。他们举起棍子,眼睛盯着我,预期我会一路猛冲,让他们丧失把人打得哀叫的消遣机会。我没有跑。如今我很希望自己可以说,我那晚之所以走过去,之所以没有跑,乃是因为我内心有着某种高贵、英勇的情操,但我没办法这么说。我常想起那件事。我回忆、重现那段路无数次,而每次想起,我就愈不确定我为什么那时用走的。哈德拜曾告诉我,每一桩高洁的行为,其核心都藏有见不得人的秘密,而我们所冒的每次风险,都含有无法解开的谜。

我慢慢走向他们,开始想起那条长长的混凝土步道,从海岸通往哈吉阿里陵墓与清真寺的步道。那座漂浮在海上的清真寺,像艘大船停泊在洒满月色的海上。那座崇奉圣徒哈吉阿里的雄伟建筑,还有横越万顷波涛、走到海上亭阁的那段路程,是这城市所留给我最喜爱的印象之一。在我眼中,孟买的美就像男人在心爱女人沉睡脸庞里所见到的天使,而或许纯粹是那个美感,救了我。我正走进这城市最险恶的地方,这城市最残酷、最邪恶的狭路之一,但某种本能使我的心充满赏心悦目的美。那是我在这城市,在横越大海通往白色宣礼塔圣徒陵墓的步道上,所发现的美。竹棍挥下,劈啪落在双臂、双腿、背上,顿时皮开肉绽。有些打到我的头、颈、脸。他们强壮的胳臂,使出最大的力气抽打,竹棍落在我裸露的皮肤上,那疼痛既像被火热的金属烫到,又像被电到。竹棍末端打到开花,所落之处,就是一道道极细的口子。血开始从我脸上,从我双臂裸露的皮肤上,流下。

我继续往前走,脚步极尽可能的缓慢而平稳。棍子打中脸或耳朵时,我会小小抽动一下,但我绝不闪避,绝不畏缩,绝不举起手。我双手一直摆在身体两侧,紧抓着牛仔裤。一开始,攻击如狂风暴雨,但随着我愈往里走,身上挨的棍子也愈来愈少,当我走到那两排人的最末尾时,攻击完全停手止。经过那些人时,看到放下棍子的他们和他们的眼睛,我感到某种胜利。在澳大利亚监狱,曾有位老前辈告诉我,在监狱里,唯一值得看重的胜利,就是活下来。但活下来不只意味着活着。那不只表示肉体要握过刑期,还表示精神、意志和心灵也要握过。只要其中有一样垮掉或摧毁,在刑期结束,带着肉体活着走出狱门的人,仍不能算是握过牢狱生涯活下来的人。而为了心灵上、精神上、意志上的这些小小胜和l ,我们有时甘于拿它们所寄托的肉体来冒险。在那个天色日益暗下的傍晚,那些牢房舍监和几名狱警押着我穿过监狱,来到许多大寝室的其中一个。那间大寝室有二十五步长,十步宽,天花板挑高。有铁窗可看到这建筑周遭的开阔地,寝室两头各有一道高大的钢门。在其中一个钢门附近的某间浴室里,有三个干净的蹲式马桶。夜里,狱警把我们锁进寝室时,这个大寝室有一百八十名受刑人和二十名牢房舍监。

寝室四分之一地区专供牢房舍监使用。他们有专属的干净毯子,睡觉时把八至十张毯子叠起,叠成柔软的地铺,且地铺之间留有公共空间。我们其他人,则得在寝室剩下的四分之三地区挤成两排,我们的地区与舍监所占的地区之间,隔着一条约四步宽的楚河汉界。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条毯子,取自摆在寝室拥挤的一端,折得整整齐齐的毯子堆。毯子朝着长的一边对折,短边贴着长墙,彼此相连,并排在石头地板上。我们躺在窄毯子上,彼此肩摩肩。我们的头碰到边墙,脚朝向寝室中央。明晃晃的灯整夜开着。值夜班的舍监,轮流在我们这两排脚之间走动,来回巡视。他们全带着哨子,哨子用项链系于脖子下,用以在他们碰上无法处理的事端时召唤狱警。不久我就得知他们很不愿意使用哨子,而他们也很少碰到无法处理的事端。

舍监给我五分钟,洗掉脸、颈、手臂上渐干的血渍,使用干净无比的蹲式马桶。回到大寝室时,他们主动表示我可以睡在寝室里他们那一头。他们无疑认定我的白肤色代表财源,而我走着接受夹道鞭打而没有奔跑一事,或许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他们。不管出于什么理由,我不能答应。他们在几分钟前才痛打我,他们以狱警自居,但其实是受刑人,因此我拒绝了他们的好意。事后来看,我犯了大错。我走到寝室另一头,从成堆毯子里拿起一张毯子,铺在马希什旁边时,他们开始嗤笑,大笑。他们很生气我不识好歹,竞拒绝他们难得的好意。于是,一如掌握权力的懦夫常做的,他们暗地里耍阴谋,要杀杀我的锐气。

那天夜里,我从噩梦中警醒,感到背部一阵刺痛。我坐起身,往背部抓,发现有只虫子附着在我背上,约有小图钉大小。我使劲把它扯下,放在石质地板上检视。虫子呈深灰色,肥嘟嘟的,身体肿胀得近乎成圆形,有很多条腿。我一手把它压扁,血喷出,那是我的血。那虫子趁我睡觉时,拿我饱餐了一顿。立即有股臭味直冲鼻孔。那是我第一次碰上这种名叫卡德马尔(kadal )的寄生虫,叫亚瑟路监狱囚犯不胜其扰的害虫。没有东西治得了它们。它们每晚咬人、吸血。它们咬出的圆圆小伤口,不久就会化脓,成为饱含毒素的脓疤。每天晚上会被咬上口,一个星期咬上二十口;一个月后,人体上会有一百个化脓、受感染的伤口。没有东西治得了它们。我盯着被压烂的卡德马尔寄生虫制造出的恼人脏污,震惊于这小小虫子竟已从我身上吸了那么多血。突然间,我耳朵一阵刺痛,原来是巡夜舍监猛然挥起铁皮竹棍打我的头。我气得跳起,但马希什拦住我,双手牢牢扣住我的一只手臂,用全身的重量把我拖回地上。

那名舍监狠狠瞪着我,直到我躺下,才离开,继续在明亮的寝室里来回踱步。马希什则憋着嗓子,向我低声警告。我们的脸只隔着一只手宽的距离。这两排人全紧挨着睡成一团,睡觉时彼此手脚缠在一块。马希什眼中强烈的恐惧,还有他用手捂住嘴巴、强自压下的呜咽声,是第一个晚上,我最后见到、听到的东西。

他附耳小声说:“不管他们做什么,为了保住性命,绝对不要回击。这里不是活人的世界,林。我们在这里全是死人,你什么都不能做!

我闭上眼睛,关上心房,用意志逼使自己入睡。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