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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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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坠入高烧引起的幻象,看到我的家人,还有我在澳大利亚所认识而永远无法再见面的友人。我还想起哈德拜、阿布杜拉、卡西姆、强尼·雪茄、刺子、维克兰、莉蒂、乌拉、卡维塔、狄迪耶。我想起普拉巴克,很遗憾无法告诉他,我很欣赏他那坦率、乐观、勇敢、宽厚的为人。每个白天与黑夜,每个我用灼热的眼睛计算的小时里,我往往涌起一些思绪,最终都流向卡拉。

神智恍惚之中,似乎是卡拉救了我。当有人用强壮的手臂抬起我,解下我受伤脚踩上的脚镣,狱警押着我到监狱官员办公室时,我正想着她。

狱警敲门。有人应门后,狱警开门让我进去,他们留在门外等。在那小办公室里,我看到三个男子围坐在一张金属桌边,分别是留着灰白短发的那名监狱官员、一名便衣警察,以及维克兰·帕特尔。

“哇靠!”维克兰大叫,“哇,老哥,你看起来……真是他妈的惨!哇靠!哇靠!你们对这家伙做了什么?”官员和警察面无表情地互换了眼神,没有回答。

“坐下。”那名官员命令道。我仍然靠着日益无力的腿站着。“请坐下。我坐下,盯着维克兰,吃惊得说不出话。他那系在喉咙上、垂在背后的黑扁帽,他那黑色背心、衬衫、带涡卷饰的佛朗明哥长裤,似乎非常突兀,却也是最令我安心的熟悉打扮。他的背心上绣着精细的旋涡纹和涡卷纹,令我渐渐头昏眼花,我把视线焦点拉回他脸上。他盯着我,脸上挤出皱纹,脸上肌肉抽动。我已四个月没照过镜子。透过维克兰摆出的怪脸,我相当清楚,在他眼中,我是如何逼近死亡。他拿出饰有套索图案那件黑衬衫,也就是四个月前在雨中,他脱下来给我的那件衬衫。

“我带来……我带来你的衬衫……”他说得结结巴巴。

“你……你来这里做什么?”

“有个朋友要我来,”他答,“你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哇靠,林,你看来像是被狗啃过似的。我无意惹你生气,但你看来就像是被人杀死埋了之后,又给挖出来的样子,老哥。没事了。我在这里,老哥,我会把你救出这个鬼地方。

那官员听了这话,立即咳了一下,以肢体动作向那警察示意。那警察跟着也咳嗽一声表示收到,随即对维克兰讲话,脸上的微笑把他的眼角挤出皱纹。

“一万,”他说,“当然是美金。

“妈的一万?”维克兰突然厉声说,“你疯了?一万美金,我可以买走这里五十个人。太扯了,老兄。

“一万。”那官员以冷静而权威的口吻复述。动刀打架时,知道在场只有自己一人带枪的人,说起话就是这种口吻。他双手平放在金属桌上,手指此起彼落,好像在跳墨西哥小波浪舞。

“你他妈的免谈,老兄。arrey (嘿),看看那个家伙。你们把他整成什么样子,yaar ? 你们毁了那个家伙。你想在这种情况下,他还值一万吗?”那警察从薄薄的塑料公文袋里取出一份活页夹,滑到桌子的另一头,维克兰的面前。活页夹里有一张纸,维克兰迅速看过后,撅起嘴,眼睛睁大,露出不敢相信的惊讶表情。

“这是你?”他问我,“你逃出澳大利亚监狱?”我若无其事地望着他,发烧的眼睛定定不动。我没回答。

“多少人知道这件事?”他问那便衣警察。

“不多,”那警察用英语答,“但够让你花上一万块,封他们的嘴巴。”“啊!你够狠,”维克兰叹气,“我就不跟你讲价了。真扯,半小时内我会筹好钱,把他弄干净,准备好,让我带走。”

“还有别的事,”我插嘴,他们全转头看我,“在我大寝室里有两个人,他们曾帮过我,舍监或狱警要他们多待六个月,但他们已服完刑期。我希望他们跟我一起走出大门。”那警察望向官员,露出询问的眼神。他轻蔑地挥挥手,摇头表示同意。小事一桩,那两人将获释。

“还有一个人,”我平淡地说,“那人叫马希什·马尔霍拉。他付不出保释金。不多,只要大概两千卢比,我希望你们让维克兰付钱保释他,我希望他和我一起出去。”那两人举起手掌,互换了一模一样的不解表情。这种贫穷小人物的死活,从不构成他们功利野心或精神醒悟的障碍。他们转向维克兰。那官员伸出下巴,好似在说,他疯了,但如果那是他想要的……维克兰起身要离开,我举起手,他随即又坐下。

“还有一个。”我说。

那警察出声大笑。

” aurek ? ”他边大笑边含糊不清地说。又一个?

“那是个非洲人,关在非洲院区,名叫拉希姆。他们折断他两条胳臂,我不知道是活是死。如果活着,我希望他也跟我一起出去。”

那警察转向官员,耸起双肩,举起一只手掌,露出疑问的神情。

“我知道那案子,”监狱官员说,左右摇头,“那是个……与警方有关的案子。那家伙和某个巡官的老婆干了不可告人的事。巡官设计了一下,把他抓进这里。这个畜生,一关进这里,就打我一名舍监。实在办不到。”

办不到这字眼,像廉价雪茄的烟,在房间里盘旋,大家陷入短暂的沉默。“四千。”那警察说。

“卢比?”维克兰问。

“美金,”那警察大笑,“美金。另外加的四千美金。两千给我们和我们的同事,两千给娶了那个骚货的巡官。”

“还有没有,林?”维克兰小声说,神情认真,“我只是问问,因为我们这样谈下去,可以跟他们谈个团体折扣,你知道的。”

我回头望着他。发烧使我的双眼刺痛,挺直背坐在椅上很费力气,让我流汗、发抖。他伸出手,俯身过来,把双手放在我裸露的膝盖上。我想起,可能会有体虱从我的腿爬到他手上,但我无法推开那让人安心的碰触。

“没事的,老哥,别担心,我很快就会回来。一小时之内,会把你带离这鬼地方,我保证。我会叫两辆出租车来,给我们和你的朋友坐。”

“叫三辆来。”我答,这时我开始相信,我会恢复自由之身,讲话的声音高昂,听来像是发自一个幽深而正逐渐敞开大门的新地方。

“一辆给你坐,另两辆给我和那些人坐,”我,“因为……体虱。”

“行,”他的身子瑟缩了一下,“三辆出租车,就照你说的。”

半小时后,我和拉希姆坐在黑黄色飞雅特出租车的后座,车子行走在建筑堂皇而行人争奇斗艳的孟买市区。拉希姆显然受了某种程度的治疗,两只手臂裹上了石膏,但身子很瘦且有病,眼神里有着惊惧的神情。光是望着那对眼神,我就觉得作呕。除了告诉我们想去哪里,他从头到尾都没说一句话。我们在董里区,哈桑·奥比克瓦拥有的一家餐厅放他下来,他下车时在哭,轻微而无声地哭着。

我们继续坐出租车,途中,司机一再透过后照镜,盯着我憔悴、瘦削、挨过打的脸瞧。最后,我用粗俗的印地语理语,问他车上有没有印度电影歌曲。他膛目结舌,回答有。车子一路按喇叭行驶于车阵里,引擎运转声浪轰轰传来。我点了我最爱的歌曲,他找到录音带,放进卡匣,把音量开到最大。就是那首,在大寝室里一批批囚犯接力唱的那首歌。他们几乎每晚唱。当出租车载着我,回到我城市的气味、颜色、声音时,我出声唱着这首歌。司机也跟着一起唱,还不时往后照镜里瞧。人唱歌时都不会说谎或隐藏自己的秘密,而印度是个爱唱歌的国度,印度唱歌的人最喜欢的歌,是那种让人在光哭还不足以发泄情感时求助的那种歌。

当我脱下衣服,丢进塑料袋以便丢弃,站在维克兰的淋浴间,让强力热水柱冲刷身体时,那首歌仍在我脑海中回荡。我把整瓶滴露消毒药水往头上倒,用粗硬的刷子把药水搓进皮肤。上千个大小口子和叮咬处大声喊痛,但此时我脑海里想的是卡拉。维克兰告诉我,她已于两天前离开孟买。似乎没有人知道她去哪里。我要怎么找她?她在哪里?她现在恨我吗?她会不会觉得,我和她上床后就甩掉她?她会不会把我想成是那样的人?我得待在孟买,她会回来的,会回这城市。我得留下来等她。我在浴室待了两个小时,想事情,刷洗身体,咬紧牙关忍住痛。我走出浴间,环腰裹上浴巾,站在维克兰的卧室,我的伤口发痛。

“哇!老哥。”他以低沉而难过的声音说,同情地摇摇头,缩起身子。他衣柜正面有面全身大镜子,我往镜子瞧。先前我已用他浴室里的体重计量过体重,四十五公斤,等于是四个月前我被捕时的一半。我瘦得像是从集中营历劫归来的人,全身形销骨立,甚至脸部底下的颅骨都突出可见。身上到处是伤口和痛处,而伤口和痛处底下是呈龟壳纹状遍布全身的深层痕伤。

“哈德拜是从两个离开你寝室的人得知你的消息。那两个人是阿富汗人,说曾在某个晚上,你去欣赏盲歌手演唱时,见到你和哈德拜在一块,因此记得你。”我在脑海里勾勒他们的模样,试图回想他们,但就是想不起来。阿富汗人,维克兰刚刚说。他们想必很能保守秘密,因为关在那寝室的几个月期间,他们从没跟我讲过话。不管他们是谁,他们是我的救命恩人。

“他们出狱后,跟哈德汗谈起你,哈德找上我。”

“为什么是你?”

“他不想让人知道,是他把你弄出来的。那价码已经高得离谱,yaar 。如果他们知道是他付的钱,价码大概还会更高。”

“但你怎么认识他的?”我问,仍然一脸惊骇,着迷地望着自己所受的折磨和消瘦的身躯。

“谁?”

“哈德拜,你怎么认识他的?”

“在科拉巴,谁都认识他,老哥。”

“是没错,但你怎么认识他的?”“我替他做过一件事。”

“哪种事?”

“说来话长。”

“我有的是时间,如果你不急的话。”

维克兰微笑,摇头。他站起身,走到卧室另一头,在充当他私人吧台的小桌子旁,倒了两杯饮料。

“哈德拜的一名手下在夜总会打了一个富家公子哥,”他开始说,递给我饮料,“把他打得很惨。据我所听到的,那个公子哥是自找的。但他的家人坚持要控告,还有警察当他们的后盾。哈德拜认识我爸,从我爸那里得知我认识那个年轻人,我们上同一所大学,yaar 。他找上我,要我去打探,他们要多少钱才肯撤掉官司。他们狮子大开n 要很多钱,但哈德拜照付,而且付了更多的钱。你也知道,他大可以好好教训他们,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他大可以他妈的杀掉他们,yaar 。杀光他妈的那一家人。但他没有,他的手下做错事,na ?因此,他想做该做的事。他付了钱,大家皆大欢喜。他是个很好的人,那个哈德拜,真正的狠角色,如果你知道我意思的话,但他人很好。我爸尊敬他,欣赏他,而那可不简单,因为能让我老爸尊敬的人不多。你知道吗,哈德拜告诉我,他希望你为他卖命。

“做什么?”

“别问我。”他耸耸肩。他开始从衣柜里拿出一干净烫平的衣服,丢到床上。短衬裤、长裤、衬衫、凉鞋,我一件件收下,开始穿。“他只告诉我,等你觉得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带你去见他。林,我想过如果我是你,我会怎么做。你得先养壮自己,得快快赚些钱,需要像他那样的朋友,yaar 。关于澳大利亚那件事,老兄,那可真是他妈的精彩故事。你逃亡这事,真他妈的很不简单。只要有哈德拜当靠山,你在这里就会没事。有他挺着,没有人敢再这样对你。你有了一个很有势力的朋友,林。在孟买,没人敢惹哈德汗。”

“那你为什么不替他卖命?”我问。我知道自己说话的口气很不中听,我其实无意这样,但那时候,挨打的回忆仍挥之不去,体虱仍在撕咬我全身的皮肤,叫我处处发痒。我不管说什么,都是那样的口气。

“哈德拜从没邀请我,”维克兰平淡地回答,“即使他真的邀请我加入,我想我也不会接受,yaar 。

“为什么不?”

“我没像你那样需要他,林。那些帮派分子,全都是相互需要,你懂我意思吗?他们需要哈德拜,一如哈德拜需要他们。我没有那么需要他,但你需要。

“你讲得很笃定的样子。”我说,转头看他。

“我是很笃定。哈德拜他告诉我,他找出是谁让你被捕,关入牢里。他说有个有力的人,很有影响力的人,害你被关进牢里,老哥。

“谁?”

“他没说,他告诉我他不知道,或许他只是不想告诉我。无论如何,林,我的好兄弟,你正膛进一趟神秘莫测的浑水。在孟买,坏蛋不乱搞事,这点你目前已有深刻了解,而你在这里如果有了敌人,就得竭尽所能找靠山自保。你有两条路可走,不是离开这城市,就是找火力支持,就像电影《ok 镇大决斗》 里那些人那样,你懂吧?” “你会怎么做?”他大笑,但我的表情没变,他迅速收回大笑。他点起两根烟,递一根给我。“我?我会他妈的很不爽,yaar 。我穿这个牛仔玩意儿,不是因为我喜欢牛,而是因为我喜欢过去那些牛仔家伙的行事作风。我,我一定会想查出是谁整我,会想狠狠报复那个家伙。当我淮备好时,我会接受哈德拜的提议,去为他卖命,报仇。但那是我,我是个印度坏蛋,yaar 。印度坏蛋会这么做。”

我再度看着镜中的自己。新衣服穿在身上,像在裸露的伤口上撒盐,但也盖住我身上最惨不忍、睹的地方,我看来比较没那么吓人,没那么突兀,没那么丑恶。我对镜子微笑。我练习着,想回忆自己微笑的样子。那有点效,我差不多回想起怎么微笑。然后,一个新表情,根本不属于我的表情,钻进我灰暗的眼神里。绝不再有。我不要再受那种痛,不要再受那种饥饿威胁。我流浪的心不要再受那种恐惧撕扯,我的眼神告诉我,无论如何。从今以后,无论如何。

“我已准备好见他,”我说,“我现在就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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