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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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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想过塞住她的嘴巴,但最后决定,你知道的,塞嘴巴可能反而会引来他妈的反效果,yaar ,因为那样她可能会抓狂。但其实不必他妈的塞住她的嘴巴,就够叫她抓狂的。”

“塞……嘴巴……”

“对。好,她来了!注意信号!

“哈罗,林,你这个臭胖子,”莉蒂说,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你真是愈来愈壮了,对不对,小伙子?”“你看来也不错。”我答,露出微笑,很高兴见到她。

“那接下来要做什么?”她问,“看来那一票人都来了。”

“你不知道?”我耸耸肩。

“不知道,我当然不知道。维克兰只告诉我要见你和狄迪耶——哈罗,狄迪耶——现在大家都到齐了。怎么回事?”从教堂门车站开来的火车出现在眼前,以稳定的速度朝我们接近。维克兰对我发了信号,眼睛睁得老大,摇摇头。我双手搭在莉蒂肩上,把她慢慢转过来,直到她像维克兰要求的那样站着,背对铁轨。

“莉蒂,你相信我吗?”我问。

她抬头对我微笑。

“还可以。”她答。

“好,”我点头,“嗯,我要你做件事。我知道你听了会觉得奇怪,但你如果不做,就永远无法知道维克兰有多爱你,还有我们大家有多爱你。那是我们特地为你准备的惊喜,那是关于爱的……”

火车进站,在她身后逐渐放慢。她双眼绽放光采,笑意在张开的唇上闪现,然后渐渐消失。她既好奇又兴奋。维克兰和狄迪耶在她背后猛打手势,催我快行动。火车嘎吱嘎吱停下。

“那么,你得蒙住眼睛,你得答应我们,等我们告诉你可以解开时才解开。”“就这样?”“嗯,对。”我耸耸肩。

她看着我,定定盯着我,对我的目翩宵微笑。她扬起眉毛,拉下嘴角考虑。然后她点头。“好,”她大笑,“来吧。”

维克兰拿着蒙眼布跳上前,把它绑上,问她是否太紧。他带她朝火车后退一、两步,然后要她将双手高举过头。

“举手?什么,像这样?维克兰,你如果搔我痒,看我怎么修理你!

一些男子出现在车顶边缘,他们老早就躺在车厢顶上。他们弯下身子,抓住莉蒂高举的双手,轻松地将她轻盈的身子提上车顶。莉蒂尖叫,但火车警卫的尖锐哨子声盖过她的尖叫声。火车开始启动。

“快!”维克兰对我大吼,抓住车厢外部,爬上车顶和莉蒂会合。

我瞥了一眼狄迪耶。

“不要,老兄!”他大喊,“这不是为了我。你去!快!

我小跑步跟在火车旁边,抓住车厢外部,爬上车顶。上头至少有十二名男子,有些人是乐师。他们坐在一块,把塔布拉鼓、钱、笛、长鼓搁在膝上。在那布满灰尘的车顶前方,有另一群人。莉蒂坐在那群人中间,她仍蒙着眼睛,有人扶着她(两只手臂各有一人抓着,另有两人从后面扶着),以确保她的安全。维克兰跪在她面前。我以蹲姿慢慢爬向他们,听到他的恳求。

“我向你保证,莉蒂,这真是天大的惊喜。”

“哦,这的确是个他妈的惊喜,天杀的维克兰·帕特尔,”她大叫,“但比起我们下去后你会得到的惊喜,还差得远呢!”“晦,莉蒂!”我叫她,“风景很棒,是不是?曝,对不起,忘了蒙眼睛的事。嘿,等你能看的时候,就会看到很棒的风景。”

“这真是他妈的太扯了,林!”她对我大吼,“告诉这些混蛋,放开我!” “那可不好,莉蒂,”维克兰答,“他们扶住你,让你不至于掉下去,yaar ,或者站起来钩到上面的电线或什么东西。再过三十秒就好,我保证,然后你就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我知道,你放心。我知道,我下去以后,维克兰,你会死得很惨。我告诉你,你最好现在就把我丢出这个死车顶!你如果以为我——”维克兰解开蒙眼布,看着她四处瞧,欣赏从疾驰的火车顶上看到的景致。她张开嘴,脸慢慢鼓成开心的微笑。

“哇!这……哇!这风景真是棒!”“看!”维克兰以命令的口吻说道,转头指向火车前方。有东西张挂在铁轨上方,比车顶高出许多。那东西挂在支撑上方电线的两根柱子之间,是个巨大的横幅,迎着稳定的海风,鼓得像船帆。上面写着字。当我们走近,上头的字变清晰。人身一般高的字,从左到右占满整块飘扬的布。

莉蒂希亚我爱你

“我担心你站起来伤到自己,”维克兰说,“所以那些人才抓住你的手臂。”突然间,乐师唱起流行情歌,歌声洪亮,盖过令人血脉贪张的塔布拉鼓声和如泣如诉的笛声。维克兰和莉蒂互相凝望,火车进站、离站又进站,两人仍望着对方。前往下一个车站的中途,出现另一个横幅。维克兰百般不舍地将视线从她的眼睛移开,望向前方。她随着他的视线望去。紧绷的白色布幅上,又写了一些字: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我们通过这横幅底下,迎向柔和的午后阳光。莉蒂在哭,他们两人都在哭。维克兰猛然走上前去,把莉蒂搂在怀里。两人相吻。我看了他们片刻,转头朝向乐师。他们对我咧嘴而笑,左右摆头,边唱边大笑。火车轰隆隆在郊区颠簸行驶,我为他们跳了一小段胜利之舞。

每天,有数百万个梦想,在我们周遭诞生。数百万个梦想在我们的周遭破灭,然后重生。在我的孟买,潮湿的空气里到处飘荡着梦想。我的城市是热气蒸腾的梦想温室花园。而在那里,在那红褐色生锈的金属车顶上,一个新的爱情梦诞生了。当我们奔驰在梦想的潮湿空气中,我想起我的家人,也想起卡拉。那条钢蛇傍着无穷无尽、永不毁灭、潮来潮往的大海蜿蜒前行时,我在它的身上跳舞。

莉蒂接受维克兰的求爱之后,两人消失了一星期,但一股类似幸福的欢快与乐观,洋溢在利奥波德酒吧的众人心中。他终于回到酒吧时,开心的众人以诚挚的温情迎接他。阿布杜拉和我刚做完例行的健身运动,我们极尽调侃之能事,取笑他那疲惫而发颠似的喜悦。然后,维克兰哭着说他的爱情故事时,饥饿的我们在刻意的静默中低头用餐。狄迪耶兴高采烈,为他的求爱妙计成功而得意洋洋,向我们认识的每个人讨着请喝烈酒,敲还不算过分的竹杠。

低头用餐的我抬起头,见到一名男子带着几分焦虑,向我示意。那是在街头替黑市贩子拉客的街头男孩之一。我离开餐桌,走到人行道和他讲话。

“林!你有大麻烦了。”他说得很快,紧张地往左右瞧。“三个人,非洲人,大块头,很壮。他们在找你,要杀了你。”

“杀了我?”

“对,千真万确。你最好快走,快离开孟买一阵子!

他跑开,消失在人群里。我一头雾水,但不担心,回餐桌继续吃饭。只再扒了两口,又有一个人叫我出去。那是双子座乔治。

“我想你有麻烦了,老哥。”他说,口气愉悦,但脸上紧绷而害怕。

“嗯。”

“好像有三个粗短脖子的非洲男子,我想是尼日利亚人,打算给你的身体来个重伤害,如果你知道我意思的话。”

“那些人在哪里?”

“我不知道,兄弟。我看到他们在跟几个街头男孩讲话,然后搭上出租车。他们的块头真是他妈的大,不骗你。他们塞满那辆出租车,还有一部分肉塞不进去,爆到车窗外,知道我意思吧?”“他们要干什么?”

“不知道,兄弟,他们没说要干什么,林。他们只是在找你,看来很苦恼。我会留意,会小心,老哥。”

我伸手进口袋,但他伸手放在我手腕上。

“不用,兄弟,免费。我是说不管他们想玩什么花样,那都不对。”他慢条斯理地走开,去追刚刚经过的三名德国游客,我走回餐厅。双子座乔治的警告证实了前一个等告,我开始担心。这顿饭花了比平常更久的时间才吃完。不久,来了第三个访客,是普拉巴克。

“林!”他说,神情很激动。“有坏消息!”“我知道,普拉布。”

“有三个男子,非洲人,想打你、杀你!他们四处打听。他们的块头真是大!像水牛一样!你得避一避!”我花了五分钟才安抚好他,还得瞎编一个任务给他:去他熟悉的那些饭店查那些非洲人的落脚处,好把他赶离我身边。又剩下我和狄迪耶、维克兰和阿布杜拉,我们陷入长长的沉默,思索应对方案。维克兰第一个开口。

“好,我们把那些王八蛋找出来,打破他们的头,yaar 。”他建议,环视在座的每张脸,寻找支持。

“然后宰了他们。”阿布杜拉补充道。

维克兰左右摆头,表示同意。

“有两件事可以确定,”狄迪耶慢慢说,“一个是在这事情解决之前,你绝不能落单,林,无论何时都不行。”

维克兰和阿布杜拉点头。

“我会叫萨尔曼和桑杰陪你,”阿布杜拉决定,“你不会落单,林兄弟。”“其次,”狄迪耶继续说,“那些人,不管他们是谁,不管他们有什么动机,都不准待在孟买。他们得离开,不管是用什么方式。”

我们起身去付账,准备离开。其他人走向收银台时,狄迪耶拦住我。他把我往下拉,我坐上他旁边的椅子。他抽走桌上一张餐巾,在桌沿下方摸索了一会儿,然后把一包东西推到桌子另一头,到我的面前。原来是支手枪,用餐巾包着。没人知道狄迪耶身上有枪。我确信我是第一个见到、拿到这枪的人。我紧抓着包在餐巾里的手枪起身,和其他离开餐厅的人会合。我回头,看见他严肃地点头,脸颊周围的黑卷发在颇动。我们的确找到了他们,但花了一整个白天和大半个夜晚才找到。最终是另一个尼日利亚人,哈桑·奥比克瓦,给了我们关键线索。那些人是游客,对这城市完全陌生,对奥比克瓦完全陌生。他不清楚他们的动机(和某件毒品交易有关),但他的眼线证实,他们要伤害我。

哈桑的司机拉希姆,在监狱里受的伤,几乎已完全复元。他发现他们住在要塞区某间饭店,主动表示要替我解决这事。我用钱把他救出阿瑟路监狱,那份人情他牢记在心。他带着认真而近乎害羞的表情,主动表示要慢慢地、痛苦地将他们折磨至死,以回报我的救命之恩。在这种情况下,他似乎认为这是他起码能做的事。我拒绝了。我得知道事情原委,得阻止这事。拉希姆接受我的决定,失望之情表露无遗,然后带我们到要塞区那间小饭店。我们进入饭店,他留在外面,守在我们的两部车旁。萨尔曼和桑杰留下来陪他,注意街上的动静。他们的任务是万一有警察来时,拦住警察,或拖延他们的行动,让我们有时间脱身。

阿布杜拉的一个眼线,偷偷带我们进入那三个非洲人住房的隔壁房间,边走边细声说话。我们把耳朵贴上房间之间的墙壁,清楚听到他们的谈话。他们在开玩笑,说些不相干的琐碎小事。最后,其中一人讲到令我头皮发麻的事。

“他脖子上挂着那个金牌,”其中一人说,“那金牌是纯金的,我要那个金牌。”“我喜欢他的鞋子,他穿的那双靴子,”另一个声音说,“我要他的鞋子。”他们继续谈他们的计划,争执了一会儿。其中一人较强势,另外两人最终同意他的构想,打算从利奥波德一路跟踪我到公寓大楼下面安静的停车场,把我打死,抢走我身上的衣物。

站在漆黑的空间里,听着别人打算怎么杀掉我,那感觉很奇怪。恶心和愤怒纠结,我的胃沉沉发胀。我想听到线索,想听到动机,但他们只字不提。阿布杜拉用左耳贴着薄薄的墙壁听着,我用右耳听。我们俩的眼睛只隔着一只手宽的距离。他示意动手,我点头。示意的动作非常轻微、隐约,仿佛我们的心已说出那意思。维克兰、阿布杜拉和我站在他们的房门外,将万能钥匙插进门锁。我们倒数三……二·····一,我转动钥匙,看门有没有锁。门没锁,我后退,一脚踢开。有一秒或三秒的时间,众人凝止不动,那三人吃惊又害怕地盯着我们,嘴巴张开,双眼圆睁。最靠近我们的那个人是个秃头,相当高大且结实,双颊上有规则的深疤,身穿背心和拳击短裤。他后面那个人比较矮,只穿着紧身内裤,俯身在及腰的梳妆台上,正要吸食海洛因,定住不动。第三个人更矮,但胸膛和手臂都很粗壮。房间里有三张床,他躺在最远角落的那张床上,捧着一本叼它花公子》 。房里有股刺鼻的气味,夹杂着汗水与恐惧,而那气味有部分来自于我。

阿布杜拉关上身后的门,动作很慢、很轻,然后锁上。他一身黑,他几乎永远是黑衬衫、黑长裤,维克兰穿着黑色牛仔装,碰巧我也穿黑色t 恤和黑长裤。那三个瞪大眼睛的家伙,想必以为我们是哪个帮派的人。

“搞什么——”那个大块头男子咆哮。

我冲上前,朝他嘴上就是一拳,但他有时间举起双手。我们互相抓住对方,猛挥拳,扭打在一块。维克兰冲向床上那个。阿布杜拉对付梳妆台那个。那是贴身肉搏,不择手段的对决。小小的房间挤了我们六个,六个大男人。除了冲向对方,无路可逃。阿布杜拉很快就解决掉他那个。阿布杜拉右手使劲往那人的喉咙直直一击,我听到一声害怕、窒息的尖叫。透过眼角余光,我知道那个结实的汉子已经倒下,紧抓着自己的喉咙。床上那人猛然起身,脚往外踢,想利用位居高处的优势。阿布杜拉和维克兰翻倒床铺,那人狼狈地趴在床后面。他们跳过翻倒的床,对他又踩又踢,直到他一动也不动为止。

我用左手抓住那大块头背心的带子,右手猛挥拳。他不管头部受到的重击,双手箍住我脖子,开始紧掐。我喉咙透不过气来。我知道在我解决掉他之前,我只剩憋在胸口里的那口气。我伸出右手,往他脸上拼命乱抓。我的拇指摸到他的眼睛,我想把那眼珠戳进他脑子里,但他移动头,我的拇指在眼睛和太阳穴处突起的硬骨头间滑移。我把拇指更用力地插进去,插得更深,最后把他的眼珠挖出眼窝,眼珠靠着几条血淋淋的细丝垂在眼窝外。我想抓住那颗眼珠,把它扯下来,或者把拇指插进空眼窝里,但他往后退,退到仅能勉强够着我却依然能掐住我的距离。那颗眼珠挂在他的脸颊上,我向他的头挥拳,想打扁他的头。

他是个硬汉,没有屈服,双手把我掐得更紧。我脖子粗壮,肌肉结实有力,但我知道他有力气掐死我。我伸手找口袋里的手枪。我得射死他,得要他的命。那没关系,我不在乎。我肺里的空气用尽了,各色碎形光轮在脑子里爆炸,我就要一命呜呼了,我要杀掉他。

维克兰抓起粗重的木凳,往大块头后脑勺猛地砸下。想要把人击昏,没有电影里演得那么容易。没错,有时运气好,一击就能撂倒对方,但我挨过铁条、木头、靴子和许多硬拳头,这辈子却只被打昏过一次。维克兰拿起那凳子,使尽全力,往那个人的后脑勺猛击了五下,最后他身体一软,倒下。

他被击倒,整个人软趴趴的,后脑勺一团模糊。我知道他的颅骨有几个地方碎掉了,但他仍有意识。最初他们不肯说,我们花了半小时才让他们开口。拉希姆前来帮忙,用英语和尼日利亚方言跟他们交谈。通过护照,我们知道他们是持观光签证的尼日利亚公民;他们的皮夹和行李中的资料则告诉我们,他们来孟买之前待在拉哥斯的什么地方。谜团渐渐解开。他们是拉哥斯某恶徒派来惩罚我的打手,惩罚的原因是有桩海洛因与曼德拉斯镇静片的大交易出了差错。那笔交易涉及约六万美金,孟买有人耍诈,让他们的拉哥斯老大损失了那笔钱。那个骗他们钱的人,不管是谁,总之他指明我是这骗局的幕后首脑,是吞掉他们钱的罪魁祸首。

这三个受雇的打手吐出这么多内幕,接下来的,迟疑不肯讲。他们不肯说出那个人的名字,不肯说是谁陷害我。没有他们尼日利亚老大的允许,他们不肯出卖那个人。我们继续逼问,终于问出来。那个人叫毛里齐欧·贝尔卡涅。

我把大块头的眼珠放回眼窝,但它看人的角度怪怪的。从他转头看我的方式,我猜那眼珠还无法看东西,我猜它大概永远无法摆回正确位置。我们帮那眼睛封上胶布,用绷带缠住他的头,帮另两个人整理一番。然后我对他们说:“这些人会带你们去机场,你们就在停车场等着。明天早上有班飞机到拉哥斯,你们就搭那班飞机,我们会用你们的钱买机票。然后,搞清楚,我和这件事毫无关系。那不是你们的错,是毛里齐欧的错,但知道这事并不会让我更高兴。我会去教训毛里齐欧,因为他骗了我。接下来是我的事了。你们可以回去找你们老大,告诉他毛里齐欧会得到应有的教训。但你们如果胆敢回来,我会杀了你们,懂吗?回孟买就是死。”“对,你们他妈的懂了没?”维克兰对他们大叫,狠狠踢上一脚。“你们来这里搞印度人,你们这些死王八蛋!你们别想再来印度!你们再来的话,我会亲自割掉你们的臭卵蛋!看到我的帽子没?看到我他妈的帽子上面的痕迹没,你们这些他妈的混蛋!你们竟然在我他妈的帽子上面留下痕迹!你们别乱碰印度男人的帽子!不管为了什么理由,不管有没有戴帽子,都不准乱碰印度男人!永远不准!特别是如果他们真戴了帽子的话!”我离开他们,搭出租车到乌拉的新住所。别人知不知道我不晓得,但她应该知道毛里齐欧在哪里。我喉咙痛,几乎无法讲话。我满脑子能想的,就只是口袋里的手枪。它在我心中膨胀,变得非常巨大,最后握把上突起的纹路,就和黄萦树皮上隆起的裂纹一样大。那是华尔特公司的p38 手枪,历来最好的半自动手枪之一,发出9 厘米的子弹,一次装填八发。我想象八发手弹全打进毛里齐欧身体里。我喃喃念着毛里齐欧、毛里齐欧,脑子里出现一个声音,一个我非常熟悉的声音,说道,见到他之前把枪丢掉……我用力敲房门,莉萨一开门,我掠过她身边冲进去,发现乌拉坐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正在哭。我进去时,她抬起头,我看到她左眼肿起,好像被打过。

“毛里齐欧!”我说,“他在哪里?”“林,我不能讲,”她抽泣,“莫德纳……”

“我对莫德纳没兴趣,我要毛里齐欧。告诉我他在哪里!

莉萨轻敲我的手臂。我转身,这才注意到她手里拿着一把大菜刀。她猛然转头望向最近的卧室。我看看乌拉,再看看莉萨。她缓缓向我点头。

毛里齐欧躲在衣柜里。我把他拖出来,他哀求我不要伤害他。我抓住他裤子后面的皮带,把他押到门口。他尖叫救命,我用手枪砸他的脸;他再尖叫,我再砸一次,比先前更用力。他张开嘴,想再度叫喊,但还没叫出声又挨了我一记。他退缩,我拿枪往他脑门猛力一砸。他不再出声。

莉萨挥舞刀子,对他咆哮。

“算你走运,没让我把这个捅进你肚子里,你这个龟儿子!你如果再打她,我会杀了你!

“他来这里干什么?”我问她。

、“就是为了钱,莫德纳拿走那笔钱,乌拉打电话给毛里齐欧——”看到我狠狠瞪着乌拉的愤怒表情,她吓得讲不下去。

“我知道,我知道,她不该打电话给任何人。但她打了,她告诉他这地方。她跟他们约好今晚在这里碰面,但莫德纳没现身。不是她的错,林。她不知道毛里齐欧把你扯进去的事。他刚刚才告诉我们那件事,就在一分钟前。他说他把你的名字给了两个尼日利亚恶棍,他把你扯进去以自保。他说他得拿到那笔钱,远走高飞,因为他们解决掉你之后会找上他。你来的时候,那个家伙正在打她,逼她说出莫德纳的下落。“钱在哪里?”我问乌拉。

“我不知道,林,”她哭着说,“他妈的臭钱!我本来就不想要。莫德纳觉得我的工作让他丢脸。他不了解,我宁可在街上拉客,宁可他平安无事,也不愿让这种蠢事发生。他爱我,他爱我。他跟你、那些尼日利亚人完全没有关系,林,我发誓,这都是毛里齐欧的主意,已经进行了几个礼拜。我一直害怕的就是这件事。然后,今晚莫德纳拿走毛里齐欧骗来的钱,他从非洲人那里骗来的钱,藏起来。他是为了我才这么做。他爱我,林,莫德纳爱我。

她抽抽嗒嗒,声音愈来愈小,最后停住。我转向莉萨。

“我要把他带走。

“好!”她厉声说。

“你们没事吧?”

“对,没事。

“有钱吗?”

“有,放心。”

“我会尽快叫阿布杜拉过来。门锁上,除了我们,别让其他人进来,行吗?” “没问题,”她微笑,“谢了,吉尔伯特。这是你第二次出马相救。”“不用放在心上。”

“不,我不会忘记。”她说,在我们出门后关门上锁。

我真希望我可以说我没有打他。他那么魁梧、那么壮,有能力自卫,但他不想打架,打他完全没有胜利的快感。他没有出手反击,甚至没有挣扎。他抽泣、哭喊、乞怜。我真希望我可以说,我之所以握起拳头痛打他,是因为不容打折扣的正义和名正言顺的报仇,为他陷害我而报仇。但我不确定是否真是如此。即使是现在,事情已过了多年,我仍不确定我那么狠狠地打他,会不会是出自某个比愤怒报复更恶毒、更深层、更站不住脚的理由。毋庸置疑,那时候我嫉妒毛里齐欧已经很久。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某个小但可怕的角落,我说不定是在想着报复他的帅,而非只是他的奸诈。另一方面,我照理该杀了他。我把满身是血、遍体鳞伤的他丢在圣乔治医院时,有个声音警告我,事情不该如此了结。我带着杀意瞧着他的身体,的确在犹豫不该饶了他,但我下不了手杀他。他哀求我不要再打他时所说的话,让我住手。他说他报上我的名字,说他得为他的骗财勾当编造一个幕后主使者时,把我丢给那些尼日利亚打手,是因为他嫉妒我。他嫉妒我的自信、我的强壮与交游广阔。他嫉妒我。而因为嫉妒,他恨我。.就这点而言,我和毛里齐欧其实没什么两样。

隔天,那些尼日利亚人被送走,我去利奥波德找狄迪耶归还未派上用场的手枪时,他的话,一字一句,仍在我脑中挥之不去。当我发现强尼·雪茄在外面等着我,他的话仍在我脑中盘旋,使我满腔怒火,使我懊悔而困惑。当我努力集中注意力去听强尼所说的话,仍旧挥之不去。

“很糟糕,”他说,“阿南德·拉奥今天早上杀了拉希德,割了他的喉咙。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林。”

我知道他的意思,那是我们贫民窟第一次发生凶杀案,第一次有贫民窟居民杀掉另一个居民。那个小小的地区挤了两万五千人,时时有人打架、争执、口角,但他们之中从没有一个人,杀了同住贫民窟的居民。震惊的当下,我突然想起马基德,他也是被人杀了。我好不容易终于让自己清醒时不再想起他死的事,但那念头一直在缓慢、持续地啃噬我筑起的冷静之墙。之后,拉希德的死讯传来,那堵墙被突破,而发生在那个黑帮老大、那个老黄金走私贩子身上的另一场凶杀(逝尼所谓的分尸),和阿南德双手上的血迹混在一起了。阿南德这名字,意为快乐。他曾想跟我谈,跟我讲那件事,他曾在那一天,在贫民窟里找我帮忙,结果失望而返。

我用双手捂住脸,手指往后梳过头发。我们周围的那条街道,热闹绚丽一如往昔。利奥波德的人群大笑、讲话、喝酒,一如他们平常所为。但在强尼和我知道的那个世界里,有样东西改变了。纯真不再,没有一样东西会和过去一样。我听到那句话在我脑海里一再翻滚。没有一样东西会和过去一样……没有一样东西会和过去一样……然后有个幻象,命运寄给人的那种明信片,闪现在我眼前。那幻象里有死亡,有疯狂,有恐惧,但影像模糊,我无法看清楚。我不知道那死亡和恐惧是否正发生在我身上或我的身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不在乎。羞愧与气愤懊悔的方式太多,我不在乎。我眨眨眼睛,清清肿胀的喉咙,迈开步子离开街道,走进充满音乐、大笑和光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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