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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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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阿布杜拉转述这消息时,我说,“我了解莫德纳,你知道的……我算是很了解他。我在利奥波德看过他……不知道,大概有上百次吧!但我记不得他的声音,记不得他说话的感觉。我脑海里听不见他的声音,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我喜欢他这个人。”阿布杜拉说。

“你这么说教我很意外。”

“为什么?”

“我不清楚,”我答,“他那么……那么温顺。”

“他如果从军,大概会是个优秀的军人。”

我扬起眉毛,大为惊讶。那时候我觉得,莫德纳不只是温顺,还软弱。阿布杜拉的意思,我怎么也无法理解。那时候我不知道优秀军人的界定标淮在于能忍受什么,而不在于能伤害什么。

所有未了结的琐事都渐渐了结了,乌拉离开孟买前往德国,莉萨搬到新公寓,与莫德纳、毛里齐欧、乌拉有关的最后疑问,从我脑海渐渐退出,终至消失。这时,最常占据我脑海的是那个神秘失踪的西班牙人。接下来的两星期,我在孟买和德里之间跑了两趟漂白飞行,接着花了七十二小时往返金沙萨,将十本新护照带给埃杜尔·迩尼在当地的组织。我努力不让自己闲下来,专注于工作,但莫德纳的影像仍频频占据我的脑海——绑在床上盯着乌拉,眼睁睁看着她丢下自己,看着她带钱走掉的莫德纳,嘴里塞着破布、无法尖叫的莫德纳……她走进房间时,他想必以为……我得救了,而看见她脸上的恐惧时,他又有什么感想?在她眼里,他是否还看见别的东西,看到厌恶,还是比厌恶更可怕的东西?她或许露出解脱的表情?她是否显得高兴,高兴终于可以摆脱他?而当她转身走开,丢他在那里,关门离去时,他心里作何感想?我坐牢时曾爱上一个女人,她是某个高收视率电视节目的女演员,来监狱教囚犯剧团演戏。就像大家说的,我们是才子佳人,天作之合。她是出色的女演员,我是作家。她用有形的声音和动作表现自己,我看到我的话语在她心里发酵、蠢动。我们以世界各地艺术家共通的简略表达方式沟通:节奏和欢愉。一段时间后,她告诉我她爱上我。我相信她,如今我依然相信那是真的。在那几个月里,我透过非法狱中邮寄系统,偷偷转寄给她长信,从表演班偷来琐碎的相处时间,来灌注这段感情。然后麻烦上身,我被丢进惩戒队,结结实实地被丢到惩戒队的地上。我不知道那些混蛋怎么会发现我们的恋情,但来到惩戒室后不久,他们就开始讯问我这件事。他们怒不可遏,认为有犯人在他们眼皮底下偷偷谈了几个月的恋爱,等于是蓄意侮辱他们的权威,或许还侮辱了他们的男人自尊。他们用靴子、拳头、警棍猛打,想逼我承认她和我在谈恋爱,想用我的口供告发她。有次拷打时,他们拿出一张她的照片,那是他们在囚犯剧团里找到的宣传照,照片中她面露微笑。他们告诉我,只要我对这照片点个头,就可以不必再挨打。只要点头就好,他们把照片放在我流血的脸前方说,只要点头就好,只要这样,一切就了结了。

我什么都没承认,把对她的爱放在心中,而他们试图透过我的皮肤和骨头抓住那份爱。接着有一天,我挨打之后坐在自己的囚室里,正努力不要让血从打伤的颊骨和断掉的鼻梁流进嘴里。突然间,囚室的活门打开,一封信飘了进来,落在地板上。活「1 关上,我爬过去拿信,再爬回床边读。是她写的信,一封绝情的分手信。她说她遇见一个男人,是个音乐家。她的朋友都催她跟我分手,因为我要服二十年的刑,我们的爱是没有未来的。她爱那个新男人,打算等他跟交响乐团的巡回表演结束,就嫁给他。她希望我谅解,她很难过,但那封信是分手信,永远分手,她不会再来看我。血从我伤痕累累的脸直滴到信纸上。那些坏蛋当然是看过这封信才拿给我,他们在门外大笑,放声大笑。我听着他们从那大笑里品味胜利的滋味,我在想她的新男人,那个音乐家,如果因为她而备受折磨时,那人挺不挺得住?或许他挺得住。只有开始拿走人们内在的东西,一次拿走一个希望时,你才能看出那人的内在有什么。不知为什么,在毛里齐欧死后的几星期里,莫德纳的脸,或者说浮现在我脑中那张嘴里塞着布、血迹斑斑又死盯着的脸,与我狱中失恋的回忆混在一块。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莫德纳的命运怎么会跟我的命运纠缠在一块,似乎没什么特殊理由。但纠缠在一起已是事实,我感觉到我那因为太麻木而无法悲伤、因为太冷漠而无法发怒的内心里,有片黑暗在滋长。

我想抑制那片黑暗扩张,想尽办法不让自己闲下来。我在另外两部宝莱坞电影里担任临时演员,一个在宴会里,一个在街头。我与卡维塔会面,催她再去牢里探望阿南德。大部分的下午,我都在跟阿布杜拉练举重、拳击、空手道,有时到贫民窟诊所待上一天,帮普拉巴克和强尼准备婚礼,听哈德拜滔滔不绝地演讲;到埃杜尔·巡尼包罗万象的私人藏书室,埋首于书籍、手稿、羊皮纸稿和古代的釉陶雕刻中。但再多的工作,再怎么疲累,都无法驱走心中那片黑暗。那个饱受折磨的西班牙人的脸和无言尖叫的眼睛,变成我记忆中的那一刻,那鲜血滴落信纸,我无声嚎哭的那一刻。那些逗留在我们心中无声尖叫的时刻,占据了我们心中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那里是爱死去的角落,是爱像濒死的大象拖着脚走去等死的角落。而在那些孤枕难眠的夜晚,在那些思绪纷乱的白昼,莫德纳那张盯着门口的脸,始终在我脑中,挥之不去。就在我忙于工作,沉溺于忧伤之际,利奥波德变了,永远地改变了。原来聚集在那里的那群人,四散零落,消逝无踪。卡拉走了,乌拉走了,莫德纳走了,或许……已经死了,而毛里齐欧也死了。

有一次,我忙得无法进去喝一杯,只是走过那两道宽大的拱门,发现里面全是陌生面孔。但是狄迪耶每天晚上仍旧到他最爱的桌子报到,做生意,喝老朋友请的酒。渐渐的,另有一群人以他为核心,以另一种方式聚集起来。有天晚上,莉萨·卡特带卡尔帕娜·伊耶来喝酒,那个年轻的制片助理从此成为利奥波德的常客。维克兰和莉蒂正处于婚礼最后的筹备阶段,几乎每天都来这里喝杯咖啡、吃点心或喝啤酒。与卡维塔·辛格共事的两名年轻记者安瓦尔和狄利普,受她邀请来利奥波德走走看看。他们第一次来时,有莉萨、卡尔帕娜、卡维塔、莉蒂、三名由莉萨介绍到某部电影当临时演员的德国女孩,七个年轻女子,个个美丽、聪慧、活泼,而安瓦尔和狄利普都是健康、快乐而孤家寡人的年轻男子。从此以后,他们每个白天夜晚都到利奥波德报到。这群人营造出来的气氛,不同于以卡拉·萨兰恩为核心而发展出的气氛。卡拉那种天生令人难忘的聪明和洞悉人心的风趣,促使围绕她的那群人,谈论的话题更有深度,笑声更高、更尖锐。新聚集的那群人,受狄迪耶影响,作风比较无厘头。狄迪耶既爱用尖刻的嘲讽清楚表达自己的想法,还偏爱粗俗、下流、淫狠的话语。笑声更大,很可能更频繁,但那些玩笑或开玩笑的人说的话,没有只字片语留在我的脑中。有天晚上,维克兰娶了莉蒂的隔天、毛里齐欧被丢进哈桑·奥比克瓦坑里的几个礼拜后,我坐在那帮新朋友之间,他们像是一群愉快枯噪的海鸥,猛挥舞双手,发出阵阵刺耳的大笑。就在这时,隔着敞开的拱门,我看见普拉巴克。他向我挥手,我离席,坐进他停在附近的出租车里。

“嘿,普拉布,怎么了?我们在庆祝维克兰结婚!他和莉蒂昨天结婚。”“哦,林巴巴,抱歉打扰新婚庆祝。”

“没关系,他们不在这里,已经去伦敦见她父母了,怎么了?”“什么怎么了,林巴巴?”

“哦,我是说你来这里做什么?明天是你大喜的日子。我以为你正和强尼还有其他人在贫民窟里大喝特喝呢。”

“跟你谈完之后就要去。”他答,紧张地摸弄方向盘。两个前车门都打开通风,这个晚上很炎热。街上到处是情侣、夫妇、一家大小、年轻单身男子,想寻找凉风或新奇的东西,好避开恼人的暑气。沿着马路边停放车辆移动的人潮,开始绕过普拉巴克敞开的车门。他把门一拉,用力关上。

“你还好吧?”

“很好,林,我非常、非常好。”他说。然后他望着我,“其实谈不上好,巴巴。老实说,我非常、非常糟。”

“怎么了?”

“哎,这事怎么说。林巴巴,你知道我明天就要娶帕瓦蒂。你知道吗,巴巴,第一次见到我的帕瓦蒂是六年前,那时她才十六岁,第一次来到贫民窟,她老爸还没开那家茶铺,她和她老妈、老爸跟妹妹,就是那个要嫁给强尼·雪茄的席塔,住在一间小屋里。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一天,她从公共水井打了一大罐水回家,把水罐顶在头上。”他停下,隔着挡风玻璃看人来人往的街道,手指抓弄他替方向盘套上的橡胶豹皮套。我等他继续说下去。

“总之,”他继续说,“我看着她,她顶着那个重重的水罐,走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而那个水罐想必很旧,陶身很脆弱,因为水罐突然裂成好几片,所有的水都撒在她身上。她一直哭,嚎陶大哭。我看着她,觉得……”

他停下,再度抬起头看人来人往的街道。

“为她感到遗憾?”我主动接话。

“不是,巴巴,我觉得……”

“难过?你替她觉得难过?”

“不是,巴巴,我觉得勃起,裤子里,你知道吗,就是那一根整个变硬,不骗你!” “拜托,普拉布!我懂什么叫勃起!”我抱怨道,“继续说下去,后来怎么了?”“什么都没发生。”他答,不解我为何生气,有点懊恼自己的愚盘。“但从那时候起,我一直记得我对她那种大大的感觉。现在我就要结婚了,那大大的感觉每天愈来愈大。”

“你要说的,我恐怕无法给你意见。”我喃喃说道。

“我不是在问你,林。”他说,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面对我,他的泪水夺眶而出,滚落到大腿上,说起话来结结巴巴。“她太美了,而我又矮又小。你想我会是个够猛的好丈夫吗?”我坐在普拉巴克的出租车里,看着他哭,告诉他,爱使男人伟大,恨使男人渺小。我告诉我这位矮小的朋友,他是我所见过最伟大的男人之一,因为他心中没有恨。我说,愈是了解他,我愈是觉得他伟大,我想让他知道,这样的男人少之又少。我跟他一起开着玩笑,大笑,最后他那和善的圆脸上,终于重现灿烂的微笑,和孩子最大的愿望一样大的微笑。他开车回贫民窟,前去参加正等着他的单身派对,一路上得意地按喇叭,直到离开我的视线为止。

那个晚上,在他离开许久后,我走在路上,觉得格外孤单。我没有回利奥波德,而是沿着科兹威路走去,经过我的住所,走到卡夫帕雷德区,普拉巴克的贫民窟。无意间,我来到“野狗之夜”发生的地方,我和塔里克抵抗凶狠狗群的地方。那里仍有一小堆废木料和石头。我在那儿坐下,在漆黑中抽烟,看着贫民窟居民缓慢优雅的身影,在沙土路上移动,往小屋密集的贫民窟移动。我微笑。想到普拉巴克那开心的笑容,我便不由自主地微笑,仿佛正看着一个开心健康的小宝宝。然后,莫德纳的脸孔,从忽隐忽现的灯笼和缥缈的烟圈中浮现,渐渐消失无踪,接着再完整地出现。贫民窟里开始传出音乐,一群悠闲走着的年轻男子加快脚步,往喧闹的地方小跑步而去。普拉巴克的单身派对已经开始,他邀过我,但我提不起劲参加。我坐在近到能听到欢乐声,但又离得够远、不致感受那欢乐的地方。

这几年来我一直告诉自己,当年狱警逼我出卖那个女演员和我们的恋情时,爱已使我变得坚强。不知为什么,莫德纳让我看到真相。当时我之所以那么坚强,不是因为对她的爱,不是因为勇敢的情操,而是顽固,让我有力量咬牙苦撑,只是倔强而固执的顽固,完全谈不上高贵。我瞧不起恃强凌弱的儒夫行径,但是当我走投无路,我是不是也曾变成那样的恶霸?深陷于海洛因而不能自拔时,我变成小人,小到必须用枪、必须用枪指着人,才能弄到钱,其中多半是女人。在这点上,我和以欺负女人来赚钱的毛里齐欧有什么差别?如果在某次抢劫时,他们开枪射杀我,如果警察像我当时想象的、预期的那样射杀我,我的死所得到的同情,大概就和那个失去理智的意大利人一样少,大概就和他一样罪有应得。

我站起来,伸展四肢,看了看四周,想起那些狗、那场搏斗,以及小男孩塔里克的英勇。走回市区时,普拉巴克的单身派对突然传来众人开心的大笑声,接着是无数僻里啪啦的鼓掌声。随着我愈走愈远,音乐声变得愈来愈微弱,最后变成像任何真实时刻一样,模糊却听而不闻。

这夜晚漫步而过,几小时当中,只有孟买这城市陪着我,我以漫无目的的闲逛来爱她,就像我住在贫民窟时所做的。天快亮时,我买了份报纸,找到一家快餐店,吃了份饱足的早餐,在店里待了三壶茶的时间。报纸第三版有篇文章,描述拉希德遗婿和小姨子的神奇本事,而这时她们已经以“蓝色姐妹花”之名广为人知。那是由卡维塔·辛格执笔,刊登在全国多家报纸的文章。文中,她简介了她们的遭遇,然后通过几个见证人的口述,介绍她俩行使神秘法力治病的神迹。有个女人声称治好了肺结核,另一个女人说她的听力已完全恢复,有个年长男子则说,他只碰了一下她们天蓝色衣服的折边,他萎缩的肺就恢复健康了。卡维塔解释,“蓝色姐妹花”这名字不是她们自己取的,她们始终一身蓝色打扮,因为她们从昏迷中醒来后,一直梦到自己飘浮在蓝天,信徒因而如此称呼她们。文章最后,卡维塔谈到她与那对姐妹见面的过程,还有她深信,她们一定是很特别的人,甚至可能有超自然能力。

我结账后,向收银台借了支笔,在那篇文章里圈出几行字。街道苏醒,街头的声音、颜色微苏,早晨在喧闹中展开。我拦了出租车,在横冲直撞的车阵里一路颠簸,来到阿瑟路监狱。等了三个小时后,我终于进入会客室。会客室中央由两道钢丝网隔开,相隔约两米。一边是挤成一团、紧抓着钢网以占住位置的访客,另一边在钢网后方,则是你推我挤、同样抓着钢网,以免被人推倒的囚犯,大概有二十名。访客这边,在同样大的空间里,则挤了连我在内的四十个人。在这隔成两边的房间里,每个男人、女人和小孩都在喊叫,说着好多种语言,我认出其中六种。然后,囚犯那边的门打开,我不再计算我认得的语言。阿南德走进来,挤过人群来到钢网边。

“阿南德!阿南德!阿南德!”我喊他。

他看到我,微笑向我示意。

“林巴巴,真高兴见到你!”他朝我叫喊。

“你看起来不错,老弟!”我大喊。他看来的确不错。我知道,在那个地方,要看来气色不错,可不容易。我知道他为此花了多大的工夫,每天抓衣服里的体虱,用布满虫子的水洗澡。“你看起来真的很不错!”” arrey (嘿),你看来很好,林。”

我看起来并不好,这我知道。我看起来忧心、愧疚又疲惫。

“我……有点累。我朋友维克兰,你记得他吗?他昨天结婚了,其实是前天,我走了一整夜。”

“卡西姆·阿里怎样?好吗?”

“他很好。”我答,羞愧得微微红了脸,因为我没有像住在贫民窟时那样,常去看这位尊贵的贫民窟头头。“看!这份报纸有篇文章报导那对姐妹,有提到你。我们可以利用这帮你,可以在你上法庭之前,替你博取民众同情。”

他瘦长英俊的脸一下子沉下来,眉头紧鳌,嘴唇紧闭,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不要这样,林!”他朝我大叫,“那个记者,那个叫卡维塔·辛格的人,她来过。我把她赶走,如果她再来,我还是会把她轰走。我不需要任何帮助,我不接受任何帮助。我对拉希德做的事,该受什么惩罚,就受什么惩罚。”

“但你不懂,”我坚持,“那两个女孩现在出名了,大家把她们当圣徒,认为她们能创造奇迹,每个礼拜都有好几千个信徒跑到贫民窟。大家知道你曾经帮过她们,就会同情你。判刑时你的刑期会减半,甚至更短。”

我声嘶力竭地大吼,想在这吵闹的空间里,让他听到我说的话。挤成沙丁鱼的空间非常热,我的衬衫已经湿透了,贴在皮肤上。我有没有听错?有人要帮他减轻刑期,他竟然拒绝,这似乎不可能。没有那些帮助,他肯定得服上至少十五年徒刑。在牢里蹲十五年,我隔着钢网盯着他皱眉的脸,心想,他怎么可能会拒绝我们的好意?“林!不要!”他大叫,比刚刚更大声,“我对拉希德做了那件事。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我做那件事之前,坐在他旁边好一阵子。我做了选择,我得接受惩罚。”

“但我得帮你,我得试试。”

“不用,林,拜托!你如果让我免去惩罚,那么我所做的就没意义,就没有面子。对我,对她们,都没面子。你懂吗?那惩罚是我自己找的,我命该如此。我以朋友的身份恳求你,请不要让他们再写我的事了。写那两位小姐的事,那对姐妹花,可以!但请让我平静地接受命运的安排。答应我?林巴巴!你可以发誓吗?”我的手指抓着菱形网眼的钢网,感觉到那冰冷生锈的金属似乎咬进我双手的骨头。那木造房间里的嘈杂声,像打在贫民窟破烂屋顶的凶猛暴雨。哀求声、恳求声、崇拜声、渴求声、哭声、尖叫声、大笑声,歇斯底里的合唱声,在两个牢笼之间叫喊不已。“对我发誓,林。”他说,痛苦从他恳求的眼神,拼命向我伸过来。

“好,好。”我答应,费力地让这两个字从我喉咙的小监狱里挤出来。

“对我发誓!”

“好,好!我发誓!天哪,我发誓……我不帮你。”

他露出释怀的表情,微笑回到脸上,那美丽的笑脸让我的眼睛灼痛。“谢谢你,林巴巴!”他开心地喊道,“请不要认为我不知好歹,但我不希望你再来这里,我不要你再来看我。你如果想到的话,偶尔可以拿些钱给我,但请不要再来。这是我接下去的人生,这是我的人生。你如果回来这里,我会不好受,我会想起那些往事。非常谢谢你,林,祝你幸福圆满。”

他抓着钢网的双手松开,合掌做出祈福的动作,头微微低下,我与他的眼神不再相对。他不再紧抓钢网,任由挤成一团的囚犯推着他,没几秒钟他就往后倒,淹没在钢网边不断涌动的人海中。囚犯后方有道门打开,我看着阿南德抬起头,昂然挺着瘦削的肩膀,快速钻进门后黄热的日光里。

我走出监狱,来到街上。满头是汗,衣服也湿透了。我在阳光下眯起眼睛,凝视热闹的街道,想迫使自己融入街上的节奏和忙碌,不要再去想阿南德在那长长的寝室里,与舍监为伍,与大个子拉胡尔为伍,与挨饿、挨打、抓不胜抓的污秽害虫为伍。等时间再晚一点儿,我会和阿南德的朋友普拉巴克、强尼·雪茄在一块,参加他们的联合婚礼。更晚时,阿南德则会和另外两百人一起挤在石头地板上睡觉,在体虱爬行、身体扭动中睡着,而那样的日子要持续过十五年以上。

我搭出租车回到住所,站在莲蓬头下,让热水把滑痒的回忆从我皮肤上冲掉。稍后,我打电话给昌德拉·梅赫塔,敲定雇请舞群在普拉巴克婚礼上表演的事。接着我打电话给卡维塔·辛格,把阿南德希望我们别再替他奔走声援的事告诉她。我想,她也松了口气。好心肠的她很为他烦恼,从一开始就担心声援活动失败,他会禁不起希望落空而垮掉。她也很高兴他支持她报导蓝色姐妹花的事,那对姐妹花的遭遇令她着迷,她已安排好一位纪录片制作人去贫民窟看她们。她想在电话里谈这个计划,她兴致昂扬,我听得出来,但我打断她的谈话,答应会再打过去。

我走到小阳台,让这城市的声音和气味落在我裸露的胸膛上。在下面的某个院子里,我看到三个年轻男子正在练一套固定舞步和动作,那套舞学自宝莱坞的某部电影。由于弄错这套拿手舞码的动作,他们笑得东倒西歪,最后终于毫无差错地跳完整套舞,他们为自己喝彩。在另一个院子里,几个女人正蹲在一块,用椰子粗纤维绳制成的海葵状小刷子,还有一块珊瑚色的长肥皂洗盘子。她们闲聊,嘲笑邻居丈夫的怪癖,互揭丑事,大笑声和尖叫声阵阵传进我耳中。然后我抬起头,看见一个老人坐在我对面的窗子里,我们眼神相遇,我投以微笑。我看着下面其他人时,他一直看着我,他左右摆头,回我一个开心咧嘴的大笑。

我心情好多了,穿上衣服,下楼走到街上。巡视各黑市货币收集中心后,到埃杜尔·迎尼的护照工厂报到,再去查看我为哈德整顿过的黄金走私组织,三个小时内我干了至少三十件不法活动。别人对我微笑,我回以微笑;必要时,我故意摆出凶狠的样子,把他们吓得往后退,垂眼不敢正视我。我混帮派,说三种语言,看起来很不错;我工作、赚钱,至今仍逍遥自在。但在我内心深处那个黑暗房间里,有另一个影像出现在秘密长廊上:阿南德双掌合拢,脸上灿烂的微笑变成祝福与祷告。人们透过触觉、味觉、视觉,乃至思考所感受到的东西,都会对人产生影响。有些东西,例如傍晚鸟儿飞过你家时,惆啾的背景声音,或眼角瞥过的一朵花,那影响微乎其微,因此你察觉不到。但有些东西和影像,会紧紧依附在那道秘密长廊上,让你的生命永远改观。像是胜利和心碎,或是在你刚刺死的人眼中,映照出的自身影像。我最后一次见到阿南德,那身影就对我产生那样的影响。我以坐牢者的过来人心理同情他,但我对他的深刻感触,不是同情。我由衷羞愧,当他想跟我谈拉希德的事,我却没用心倾听。我对他的深刻感触,不是羞愧,而是别的东西,教我花了数年才完全理解的奇怪东西。在我脑海挥之不去的影像,是妒羡。阿南德转身,抬头挺胸走进漫长而痛苦的牢狱岁月时,叫我妒羡。我忌妒、羡慕他的平静,他的勇气,他对自己的理解。哈德拜曾说,人为各种正当理由而妒羡别人时,人就已走到开悟的半途。我希望他这话说得不对,我希望好的妒羡不只带人到这样的境地。因为从钢网边那一天之后,即使过了大半辈子,我仍时时妒羡阿南德面对命运时的从容,我是那么全心全意地带着瑕疵且奋力抗争的心,在渴慕着那份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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