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收据(江户川乱步)(2/2)
第二天,在某某市据说是发行量最大的晚报上,刊载了一封长达五栏的读者来信,标题是《我证明富田博士无罪》,署名为左右田五郎。
内容如下:
我已将与此文内容相同之报告呈递于审理富田博士案之预审判事某某氏。想必仅此亦已足够,然顾虑到万一该氏有所误解,或因其他理由而将区区一介书生之陈述葬送于幕后,况且又因我之陈述推翻了某得力刑警所证明之“事实”,纵令幸获采纳,亦不知日后是否会将我所敬爱之富田博士所蒙受之冤屈大白于天下,为达到唤起舆论之目的,故特此寄上本文,万望刊行。
我与博士本人,并无私谊,只因拜读其过著作且崇敬其过人睿智而已。然而,就此次事件而言,我不忍眼看着我国学界之泰斗因错误推理而蒙受不白之冤,又因偶然机会,我在现场获得了一件物证——我相信如此因缘巧合,舍我再无他人了。基于理所当然之义务,遂出此举。望勿误解。
我因何种理由相信富田博士是无罪的呢?一言以蔽之,司法当局仅凭刑警黑田清太郎氏之调查而推定富田博士有罪之做法,太过草率。或者说,太过幼稚,简直是如同儿戏。试想,倘若将博士那颗细致缜密、算无遗策的聪明大脑与此次所谓的犯罪事实做一下对比,我们又会作何感想呢?恐怕会因思想层面的天壤之别而不禁哑然失笑吧。莫非刑侦人员以为博士之大脑早已衰耄老化,以至于会留下拙劣的脚印、临摹笔迹的废纸、盛放毒药的杯盏,从而成就黑田氏的名声?抑或那位博学的嫌疑人竟会不知中毒后,毒素仍残留于尸体之中?因此之故,我即便不提供任何证据,也同样坚信博士是无罪的。话虽如此,我亦尚不至于莽撞无知到仅凭以上之推测来为富田博士鸣冤叫屈。
刑警黑田清太郎氏,如今正因其赫赫功勋而光彩照人。乃至于世人赞叹其为“和制夏洛克·福尔摩斯”。我亦无意将正处春风得意之的他,推落至万丈深渊。事实上我亦相信黑田氏为我国警界之佼佼者,是手法高明的破案好手。此次之所以会老马失蹄,实为其头脑远比其他人更好之缘故。若论其推理方法,并无差错。唯在调查物证方面有所欠缺,在缜密周到之处尚不及我这一介书生,我亦因此而为他深感可惜。
闲话少叙。我所要提供的证物,实为如下两件不起眼之物品:
一、我在现场拾得的pl商会收据一枚(三等快车所配备枕头的租金收据)。
二、作为物证而保管在警察局的博士的平口皮鞋鞋带。
仅此而已。于读者诸君而言,这两件物品恐怕毫无价值。然而,想必大家也都懂得,对于刑侦人员而言,有时即便是一根头发,也能成为极其重要的犯罪证据。
实言相告,我是基于某个偶然的发现而开始思考本案的。案发当天,我恰好在现场。当时,我正在一旁看着检尸官忙碌着,忽然发现我所坐着的石块下面,露出一角白色纸片。倘若我没看到那纸片上的日期印戳,恐怕也就不会对本案产生疑问了。然而,于博士而言十分幸运的是,那张纸片上的日期,如同某种启示一般,异常鲜明地映入我的眼帘。大正某年十月九日,亦即案发前一日的日期印戳。
于是,我便搬开了重达五六贯目 [117] 的石块,捡起了这张几因雨淋而损坏的纸片,发现这是一张pl商会所开出的收据。这一意外发现,极大地激发了我好奇心。
至此,我们可知黑田刑警于现场踏勘时,遗漏了三点:
其中之一,便是我偶然捡到的pl商会所开收据。除此之外,黑田刑警仍有两处确凿无疑的疏漏。然而,即便是这枚收据,倘若黑田刑警的观察足够仔细,或许我便不会以那样的偶然方式加以发现了。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一眼就可看出,将该纸片压在底下的石块,是堆放于博士家屋后砌了一半的下水沟旁的众多石块中的一块。换言之,唯独这块石块,被人搬放至离屋子较远的铁轨旁。而对于警觉程度高于黑田刑警者而言,这块石块本身便提示着某种意义。不仅如此,我当时还将此收据出示给正在现场踏勘的一位警员看了。而对方非但毫不领情,反说我妨碍公务,要我“滚一边去!”。时至今日,我依然能在众多警员中将他辨认出来。
第二点,关于凶手的脚印。即只有凶手从博士家后门到铁轨处的脚印,并没有从铁轨处回到博士家的脚印。关于这一点,黑田刑警是如何解释的呢?我不得而知——心不在焉的记者们居然对如此重大的疑点毫无报道。估计他以为凶手将受害者放在铁轨上后,出于某种考虑,自己沿着铁轨走上一段,然后绕远路回家的吧。事实上,只要稍稍绕远一些,也确实能找到可以不留下脚印而回到博士家的路——但在博士家里发现了与脚印相符合的平口皮鞋后,纵使没发现回家的脚印,黑田刑警也以为获得了凶手已经回家的证据了吧。如此考虑,似乎也合情合理,可细究起来,是否仍有些不自然之处呢?
第三点则是大部分人都没注意到的,甚至部分看到的人都没有太在意的证据。那就是一条狗的脚印。现场布满了狗的脚印,尤其明显的是,有一行狗脚印与凶手的脚印相平行。那么我又是怎么注意到的呢?因为该狗出现在被碾死者的附近,且其脚印消失在博士家的后门口,则多半可将其判断为死者的爱犬。然而,它却并未出现在人们聚集处,就是这一点让我感到了奇怪。
以上,我已经列举出我所有的证据。敏锐的读者想必已经能大致猜出我下面所要说的话。然而,尽管对于这部分读者而言以下结论或许将成为蛇足,可我还是必须陈述一下。
当天回家后,我并未形成任何意见。对于上文所列三点,也并未加以深入考虑。在此,我是为了引起读者的注意,才故意记述得如此清晰明了,其实我当天在现场,并未做如此周详的考虑。而是在第二天、第三天,读了每日的报纸后,得知我崇敬的富田博士已被当作嫌疑犯带走,甚至是在读到了黑田刑警的破案经验后,我才基于本文开头所述之常识,认为黑田刑警的侦探必定有误。当时,我也结合了当天目击的诸场景来加以考虑,仍有若干不解之谜。故又于今日造访了富田博士家,询问了其家里人诸多问题后,总算探明了本案的真相。
下面,我按照先后顺序,逐一记述我的推理过程。
如前所述,推理的出发点,就是那张pl商会所出具的收据。这张收据,是在案发前夜,估计是半夜时分,从快车车窗里掉出来的。可是,它为什么会被压在重达五六贯目的石块下面呢?这就是我第一个着眼点。唯一的可能,是有人在列车驶过之后,将该石块搬到了pl商会收据所掉落的地方。因为从其所在位置看,该石块不可能是从铁轨上,或是从经过此处运载石块的无盖卡车上掉落的——那么,它是从哪里搬来的呢?由于它十分沉重,也不可能是从很远处搬来的。结果,仅从其楔形的形状,便可判定是博士家屋后那些为了砌筑下水沟而堆放着的,众多石块中的一块。
也就是说,自夜半至凌晨碾压事件被发现的时间段中,有人将石块从博士家屋后搬到了碾压处。如此,地上必然会留下其脚印。又由于前一夜所下的小雨,到夜半时分已经停了,所以其脚印是不可能被雨水冲刷掉的。然而,此脚印,正如聪明的黑田刑警所调查的那样,只可能是除了早上现场所在人员以外的,“凶手的脚印”。于是就必然得出,搬运石块之人,即是“凶手”的结论。当时,我也曾为如何给“凶手”赋予搬运石块的原因而绞尽脑汁。可当我终于发现他如何巧妙地运用障眼法之后,便不禁为此大吃一惊。
抱着人行走所留下的脚印,与抱着石块行走所留下的脚印,极为相似,足以蒙蔽老练警探的眼睛。而这个令人震惊的障眼法却被我识破了,即某个企图让博士背负杀人罪名的人,穿上博士的平口皮鞋,抱着石块而不是夫人,一路将脚印留到了铁轨旁——否则,就再无别的解释了。然而,倘若是那个可恶的障眼法制造者留下了这些脚印,那么被碾死之人,亦即博士夫人又是怎么走到铁轨上去的呢?因为怎么说都少了一行脚印。因此,以上的推理只能有唯一的结论。那就是,我不得不十分遗憾地认定,博士夫人本人,就是诅咒其丈夫的恶魔。这可真是令人不寒而栗的犯罪天才。我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个因嫉妒而疯狂,且患有肺结核之不治之症——这病会导致患者头脑病态——的一个阴暗女人形象。一切都是那么的黑暗,一切都是那么的阴险。在此黑暗、阴险之中,是一个双眼放出可怕光芒的苍白女子的妄想;几十天、几百天来的妄想;以及此种妄想之实现……想到这里,我不禁毛骨悚然。
这一话题在此就暂不多论了,下面谈第二个疑问,即那个脚印没有回到博士家,又该如何解释呢?关于这一点,倘若简单考虑,或许会认为,由于那是被碾死者的脚印,没有回家也是理所当然。然而,我认为有必要做更深一层的考虑。犯罪天才如博士夫人者,怎么会忘了让脚印回去呢?即使pl商会的收据没有十分偶然地从列车车窗掉落下来,那她不就仍然在唯一之线索的所在地,留下了笨拙的蛛丝马迹吗?
上述第三点中所提及的狗脚印,就是解决这一疑问的关键。当我将狗脚印与博士夫人这唯一的疏忽结合起来考虑时,便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想必,夫人原本是打算穿着博士的平口皮鞋往返于铁轨与自家之间的。并且,肯定想另外选一条不会留下脚印的路先走到铁轨处。然而,滑稽的是,这时出现了一个捣乱者,那就是夫人的爱犬约翰——这个名字,还是我今天造访博士家时从女佣嘴里听来的——它十分敏锐地观察到了夫人的异常行为,并在一旁不停地叫唤。夫人担心狗叫声会惊醒家里人,从而发现自己的异常行为,所以觉得不能再磨磨蹭蹭了。即便没吵醒家人,要是将附近的狗都招来,也很难对付。于是,夫人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顺水推舟,既能将约翰支走,又能实施自己计划的妙招。
根据我今天的调查得知,约翰早就被训练出了将一些小东西叼回家的技能。一般是在与主人同行时,会吩咐它将什么东西送回家,让它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每逢这时,约翰便会将东西叼回家,并放到里屋的房间里。我在博士家发现的另一种情况是,从后门进入要到达里屋的房间,必须通过环绕内院的木板围墙上的一扇木门。可这扇木门像西式建筑的门一样,装有弹簧,只能往里推开。
博士夫人正是巧妙地利用这两点。了解狗的人想必都不会反对如此说法,那就是:光是口头上叫狗走开是没用的,而要它去做某事——譬如说,将木片扔得远远的,让它去叼回来之类的——狗肯定会忠实地执行。夫人正是利用了狗的这一动物心理,将平口皮鞋交给约翰,让它离开现场。并且希望借此将皮鞋至少放到里屋的檐廊旁——估计当时防雨门是关着的,所以约翰不能一如既往地将皮鞋放入房间;以及不让狗再次来到现场——因为内院围墙上的那扇木门,从里面推不开。
以上,无非是我结合了“没有回家的脚印”和狗脚印等,以及博士夫人的犯罪天才而展开的想象。对此,或许有人会指责我过于穿凿附会了。当然了,如果说“没有回家的脚印”其实只是夫人的百密一疏,而狗脚印,则是夫人早就计划好的、处理皮鞋方案的一部分也未尝不可。但是,不管怎样,都无法动摇我所主张的“夫人犯罪”说。
这里出现了一个疑问。那就是,一条狗,能够一次运送一双,亦即两只皮鞋吗?能够回到这个问题的,则是前面所列举的两件物证中,那个尚未加以说明的“作为物证保管在警察局的博士的平口皮鞋鞋带”。我也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从博士家某用人的记忆搜寻到的。原来那双鞋在被扣押时,是像剧场保管鞋子时那样,用鞋带将两只鞋系在一起的。刑警黑田氏是否留意到这一细节?还是发现目标对象后欣喜若狂,漏掉了这一点,或者尽管注意到了却也没多加考虑?好吧,就算没有忽视,估计也仅仅满足于“凶手出于某种目的,用鞋带将两只鞋系在一起”之类的推测吧。如若不然,黑田刑警不会得出如此结论。
做完这一切之后,那个简直可以被诅咒的恐怖女人就服下了事先准备好的毒药,躺在了铁轨上,面带狰狞可怖的微笑,一边幻想着自己的丈夫从崇高荣誉的顶端跌入万人唾弃的深渊,在地狱里呻吟哀号的景象,一边静静地等待着飞驰而来的列车,无情地碾压过自己的身体。至于那个装毒药的容器,我就不得而知了。好事的读者,不妨去铁轨附近仔细找找,说不定在稻田的泥沼中会有所发现。
至于那封从夫人怀里发现的遗书,尽管到目前为止我还只字未提,但显然也和皮鞋脚印一样,是夫人准备的伪证。我并未亲眼看到此信,故而下此结论仅凭推测而已,然而,倘若请笔迹专家加以研究,必能得出夫人有意写成别人模仿其笔迹的结论。同时也能判定,信中所写的内容,亦句句是实,并无虚言。至于其他细枝末节,我在此就不一一列举反证,或加以说明了。因为,阅读了以上的陈述后,想必读者诸君已能自行明了。
最后,便是夫人自杀的理由了。这一点也正如读者诸君所想象的一样,原因极为简单。根据我从博士的用人处所打听到的情况,同时也正如遗书中所写的那样,夫人确实是个严重的肺病患者。这一点,不是已经揭示了夫人自杀的原因吗?亦即,夫人非常贪心,她企图以自己之一死,来达到厌世自杀与报复丈夫另有所爱的双重目的。
至此,我的陈述也已结束。如今,我唯盼预审判事某某氏尽早传唤我出庭。
在与前一天相同餐馆的同一张餐桌旁,左右田与松村面对面地坐着。
“你真是一跃成为明星了。”松村称赞他的朋友道。
“我只是很高兴能为学术界贡献一点微薄之力罢了。如果今后富田博士要发表震惊世界学术界的著述,我不就可以要求他在署名处加上‘与左右田五郎共著’这样的金字了吗?”说着,左右田便张开五指,像一把梳子似的插入他那头乱蓬蓬的头发之中。
“不过,我还真没想到你还是一位如此出色的侦探啊。”
“‘侦探’二字,还是请你更正为‘空想家’吧。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空想天马行空到什么程度。譬如说,如果那位嫌疑犯不是我所崇拜的大学者,我或许就会将富田博士‘空想’成杀死其夫人的凶手,逐一推翻我这次所提供的所谓的最有力证据。你明白吗?我一本正经、煞有介事地罗列出的所有证据,只要仔细斟酌一下就能发现,都是同样能适用于其他场合的、模棱两可的东西。唯一一件确凿无疑的物证,就是那张pl商会所出具的收据。可是,即便是这个,要是我不是在石块底下,而是在石块旁边捡到的,又将如何呢?”
看着对方如坠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的表情,左右田露出了意味深长的诡笑。
[116] 一种在当时十分昂贵的美国香烟。
[117] 日本旧制重量单位。一贯目等于375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