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1/2)
夫妇
ふうふ
本篇收录于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版的作品集《南岛谭》之中。南洋题材作品之一。
即便到了今天,在帕劳 [1] 本岛,尤其是从欧基瓦尔到伽拉尔德一带的岛民中,没听说过吉拉·库希桑与他妻子艾碧儿的故事的人,也还一个都没有。
伽克拉欧部落的吉拉·库希桑是个非常老实本分的男人。他的妻子艾碧儿却生性风流,经常会同部落里的张三李四传出些绯闻,令丈夫抬不起头来。由于艾碧儿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根据温带人的逻辑,这儿的接续词应该用“但是”),与此同时,她还是个大号的醋坛子。她以为,由于自己水性杨花,丈夫必定会报以拈花惹草,并为此而深感嫉妒和恐惧。
就拿她丈夫走路来说吧。如果他走在道路的左侧,那么左侧人家的女儿们就会遭到艾碧儿的猜忌。如果他走在道路的右侧,那说明他有意勾搭右侧人家的女眷,就会遭到艾碧儿劈头盖脸的痛骂。因此,为了村里的和平和自身的平安,可怜的吉拉·库希桑即便走在狭窄的小路上,也只得不偏不倚地走在正中间,同时眼睛还不能朝左右两边瞟,只能紧盯着脚下那白得耀眼的砂砾,战战兢兢地迈动步子。
在帕劳这儿,女人之间为了争风吃醋而打架,叫作“海尔里丝”(决斗)。被抢了情人(或以为被抢了情人)的女人,会冲到情敌家去兴师问罪,并发出挑战。决斗则是众目睽睽之下,堂堂正正地公开进行的。任何人都不得下场去劝说调解。事实上大家也乐得兴高采烈地在一旁观战。
所谓决斗自然不会仅是斗斗嘴就了事的,最终还得凭武力来一决胜负。但是,作为基本规则,不得动用刀剑等武器。也就是说,只有两个黝黑的女人在那里叫喊、推搡、抓挠、哭泣、跌倒。不用说,到时候她们身上的衣服——虽说从前她们没有穿衣服的习惯,可最低限度的遮蔽物也是绝对必需的——会被抓得稀巴烂。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衣服被扒光以至于不能站起来走路的一方会被判作失败者。当然,在此之前,双方一般都已经负了十处抓伤。最后,能将对手的衣服剥光并将其打倒在地的一方,不仅可以高奏凯歌,还被认为是在此次争风吃醋中拥有正义的一方,会受到刚才还严守中立观战的观众们的祝福。因为他们觉得胜利者总是对的,因而受到众神的庇佑和祝福。
却说吉拉·库希桑的妻子艾碧儿正是此种“海尔里丝”的沙场老将,从黄花闺女到有夫之妇,除了不是女人的女人,她已经向村中所有的女人发出过挑战,而且几乎是每战必胜——将对手抓挠拧踹、拳打脚踢之后,再剥得精光!因为,艾碧儿还是个粗胳膊粗腿、膂力惊人的女汉子。因此,尽管艾碧儿的风流成性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从结果来看,我们不得不说她的每一场风流韵事都充满正义。因为她有着“海尔里丝”的胜利这一无可动摇的光辉证据,还有什么比这种带有实证的偏见更牢不可破呢?
事实上艾碧儿自己就坚信自己的红杏出墙都是正当的,而丈夫那些被她想象出来的拈花惹草才是不正当的。可怜的吉拉·库希桑,除了时常遭受妻子的辱骂和殴打,在此无可动摇的证据面前,他还受到良心的谴责,疑神疑鬼,觉得或许妻子真的是正当的,而自己反倒是不正当的。因此,倘若不是一次命运的偶然惠顾,或许他真就被日复一日的高压所压垮了。
那时,帕劳群岛上还流行着一种名为“摩裹尔”的习俗。具体来说,就是让一名未婚的女子住进男子公社的公共住宅(称为“阿巴”)里,在为他们做饭之余,也提供性服务。不过,这女子必须来自别的部落。有的是自愿来的,有的则是所在部落战败后被强征来的。
吉拉·库希桑所在的伽克拉欧部落的公共住宅里,恰好来了个果莱帕部落的姑娘做“摩裹尔”,名叫丽美伊,出落得十分漂亮。
吉拉·库希桑在阿巴后面的厨房里第一次看到丽美伊时,就惊呆了。他茫然若失地发着愣,不知如何是好。这姑娘美得就像一尊用紫檀雕就的古神像。他不仅仅是被姑娘的美丽所打动,还从她身上感受到了某种足以改变命运的预感——或许只有这个姑娘才能将自己从老婆的高压下解放出来。这可真是个既可怜,又不乏野心的预感。而他的这种预感,又在姑娘回望他的热情似火的眼神(丽美伊拥有一双眼睫毛长长的、乌黑的大眼睛)中得到了证实。于是,从那天起,吉拉·库希桑与丽美伊就成了一对情侣。
做摩裹尔的姑娘既可以一人接待男子公社里所有的男性成员,也可以仅限于少数几个,甚至单独接待某一个。如何决定,是姑娘的自由,公社方面是不能强迫她的。丽美伊就只选了吉拉·库希桑这么一个有妇之夫。一些自命不凡的小伙子也曾向她频送秋波,灌些甜言蜜语,甚至变着花样来挑逗,可她就是毫不动心。
吉拉·库希桑觉得,整个世界顿时变了样。尽管在家里依旧受到老婆乌云盖顶般的压迫,可只要一到外面就发现阳光是那么地明媚,蓝天白云是那么地美丽,林间小鸟的歌唱是那么地欢快——而这些,他似乎是十年来头一次发现似的。
丈夫脸部表情的变化,自然逃不过艾碧儿那一双慧眼。不仅如此,她还立刻找到了原因。在狠狠痛责了丈夫一夜之后,第二天一早,她就立刻奔赴男子公社的阿巴。她以大章鱼猛扑海星之势闯入阿巴,断然向夺了自己丈夫的可恶的丽美伊发出了一决海尔里丝的挑战。
然而,原以为无非就是只海星的对手,没想到竟然是一条电鳗。张牙舞爪猛扑上去的大章鱼,其触手立刻遭到了猛烈的电击,迫使她不得不稍作后退。随即艾碧儿将刻骨仇恨化作无穷的力量注入右臂,可奋力挥出之后却遭到了两倍力量的反击,想要一把抓破对方小腹的左手也被对方扣住手腕后高高拧起。深感屈辱的艾碧儿已几乎在号啕大哭了。她使出浑身力气撞了过去,却被对方巧妙地侧身闪过,导致她一头撞到了柱子上。就在她头晕目眩堪堪倒地的当儿,对方眨眼间就将她身上的衣物剥了个精光。
艾碧儿被打败了。
过去十年里从未遇到过敌手的女汉子艾碧儿,竟然在最最重要的海尔里丝中吃了个大败仗。面对如此意外,就连雕刻在阿巴每根柱子上的面目古怪的神像,都睁大了眼睛。得知如此怪事后,倒挂在屋顶上的贪睡的蝙蝠们,也都大吃一惊,统统飞了出去。
吉拉·库希桑透过阿巴墙上的缝隙偷看了此次海尔里丝的全过程。看罢,他半是惊讶,半是欣喜,却又惶恐不安,不知所措。因为,一方面那个自己兴许会因丽美伊而获得拯救的预感,似乎快要变成现实了。这无疑是值得庆幸的。可另一方面,曾经百战百胜、所向无敌的艾碧儿遭到了惨败。这也无疑是一个十分严重的事件。对于此事,自己又应作何理解呢?还有,该事件又会对自身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此,他又怎能不感到惶恐不安、不知所措呢?
再说此刻的艾碧儿遍体鳞伤,一丝不挂,如同被剃去长发的参孙 [2] 一般,掩住前面,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里。由于在老婆的雌威前卑躬屈膝惯了,吉拉·库希桑并没有留在阿巴与丽美伊分享这胜利的喜悦,而是十分窝囊地跟在战败了的老婆身后,一起回了家。
首次尝到失败滋味儿的英雄因无尽的懊恼和悔恨痛哭了两天两夜。到第三天,她才终于止住了哭声,取而代之的则是破口大骂。在悔恨和懊恼的泪水下潜伏了两昼夜的嫉妒和愤怒,一下子就化作猛烈的咆哮在窝囊的丈夫的头顶上炸开了。
如同抽打椰子树叶的暴雨一般,如同面包树上刺耳的蝉鸣一般,如同在环礁外肆虐的怒涛一般,所有的污言秽语,恶毒咒骂全都倾泻到了丈夫的头上。像火花,像闪电,像有毒的花粉一样险恶的微粒在屋子里四处飘散。背叛了坚贞妻子的丈夫就是邪恶的海蛇,是海参肚子里生出来的怪物,是朽木上长出的毒蘑菇,是绿蠵龟的排泄物,是所有霉菌中最下贱的一种,是拉稀的猴子,是掉了毛的秃翠鸟……从别处来的做摩裹尔的女人,则是淫乱的母猪,是没娘的野女人,是牙里藏毒的雅斯鱼,是凶恶的大蜥蜴,是海底的吸血鬼,是残忍的塔马卡鱼……而她自己呢,则是被恶鱼咬掉了脚的温柔而又可怜的母章鱼……
02
由于妻子的咒骂过于猛烈,过于激越,以至于丈夫的耳朵就跟聋了似的麻木不仁了。一时间,吉拉·库希桑感到自己已经失去了知觉,根本不容他考虑什么对策。等吼累了的妻子停下来喘口气,喝口椰子水润润喉咙的当儿,他才感到刚才妻子泼撒在空中的那些怒骂,像木棉的刺似的一针针地扎进了他的皮肤。
要说这习惯真是我们日常行为的主宰。被骂得如此狗血喷头、早已习惯于妻子之绝对专制的吉拉·库希桑也还是下不了逃到丽美伊身边去的决心。他只知道苦苦哀求,希望得到宽恕。
经过了一昼夜的狂风暴雨之后,他们夫妻俩达成了和解。但条件是,吉拉·库希桑必须与做摩裹尔的那个女人一刀两断,并亲自远赴卡洋伽尔岛,用当地特有的塔马拿树制作一个豪华舞台,而将此舞台带回来后,在向大家展示舞台的同时,举行他们夫妇俩的盟誓仪式。按照帕劳人的习俗,在交换珠宝、举办宴会完成婚礼仪式之后,过几年还得举办一次“夫妇盟誓”仪式。当然,这又要花费大笔费用,所以只有有钱人才办,而并不怎么富裕的吉拉·库希桑夫妇则从未办过。如今,不仅要办这么个盟誓大会,还要制作豪华舞台,经济上实在是难以承受的,可为了讨老婆的欢心,又有什么办法呢?于是,吉拉·库希桑只得悉数带上仅有的一点珠宝,漂洋过海,去了卡洋伽尔岛。
上好的塔马拿树很快就砍伐到了,可舞台的制作却很耗费时间。因为,每做好一条腿,大家就要聚在一起跳舞庆祝。台面刨好后,又要跳舞庆祝一番,所以进展十分缓慢。吉拉·库希桑刚来时,月亮还像一把弯钩,可眼看着就成了一个圆饼,随即又变成了一把弯钩。在此期间,吉拉·库希桑住在卡洋伽尔岛海边的一间小屋里。他时常怀念起令他留恋不已的丽美伊,同时,心中也不免忐忑。因为,自从海尔里丝以来,无法去跟她会面,自己内心的苦楚,丽美伊能够体察吗?
一个月后,吉拉·库希桑支付给工匠们许多珠宝后,将崭新气派的舞台装到小船上,运回了伽克拉欧。
他到达伽克拉欧的海滩边时,已经是晚上了。他看到海滩上燃起了通红的篝火,听到了人们拍手欢唱的热闹声。他心想,兴许村民们正聚在一起,跳祈祷丰年的舞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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