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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风·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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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邮船日,可只是勉强寄出了十五页稿纸(《退潮》)。这项工作真是烦死人了。要不,还是接着写史蒂文森家的历史吧?或者是《赫米斯顿的韦尔》?对于《退潮》,我极不满意。就文字表达而言,语言的“面纱”太厚。我希望笔法更为直截了当。

收税官催缴新宅税。去邮局,拿到了六册《海岛夜话》。看到插图后大吃一惊。原来插图画家从未见过南太平洋。

六月xx日

消化不良、抽烟过多,再加上毫不赚钱的过度劳累,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退潮》终于写到第一百零一页了。人物性格把握不住。而且近来连文字表达都很吃力了,真是岂有此理。一个句子竟要写半个小时。将各种类似的语句排列起来,也很难从中找出令人满意的。这种傻乎乎的苦吟,能产生什么呢?一无所获。简直就是毫无价值的“蒸馏”。

今天,从一大早起就刮起了西风,下雨、飞沫、寒气逼人。我站在阳台上,忽然感到某种异常的(似乎又毫无根据的)感觉流遍了全身。我名副其实地踉跄了一下。然而,总算寻找到了合理的解释。我领悟到,自己又回到了苏格兰式的氛围、苏格兰式的精神和肉体状态之中。正是这种与通常的萨摩亚不相称的寒冷、潮湿且灰蒙蒙的景色,不知不觉间将我变回了那种状态。高地上的小屋。泥炭燃烧出的浓烟。湿漉漉的衣服。威士忌酒。涡卷湍急的小河,鳟鱼在水中蹦跳着。就连在这儿听到的瓦伊特林卡的河水声,也让我觉得像是高原上的激流了。

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而离乡背井,浪迹天涯,最后来到这里?难道说怀着某种热切的向往不远万里来到此地,仅仅是考虑这么个问题吗?忽然我又怀疑:这恐怕是毫不相干的吧?到目前为止,我又在此地留下什么伟大事迹了吗?这是极为可疑的。那么我又为什么想要知道这些事情呢?过不了多久,我、英国、英语以及我们的子孙骨肉,全都会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不是吗?——可是人啊,总是想让自己的形象驻留在人们的心里,哪怕是短暂的片刻也好。真是庸俗无聊的自我安慰。……

我之所以为如此灰暗的心理所困,完全是过度劳累和《退潮》之艰难写作的结果。

六月xx日

《退潮》搁浅了,就那么放着,写完了《工程师之家》中祖父的那一章。

《退潮》莫非是我最差劲的作品?

我已经厌倦了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至少是我所写的那种形式。

请医生前来出诊,说是要稍稍休养一个阶段,还说“停止写作,只能做些轻微的户外运动”。

十一

对于医生,他是不相信的。他认为,医生所能做的,仅仅是一时的止痛而已。医生能够发现患者肉体上的故障(与一般人普通生理状态相比较而言的异常),然而对于该肉体故障与患者自身的精神生活间有何关联,以及该肉体故障对于患者的一生之规划有多么的重要,是一无所知的。而仅凭医生的只言片语而改变自己一生的计划,那是怎样的一种该遭唾弃的物质主义、肉体万能主义啊!

“不管怎样,你就开始你的创作吧。纵令医生无法保证你还有一年或一个月的余生,也不用害怕,勇敢地投身到工作中去吧。然后,看看你在一周内所取得的成果。值得我们赞美的劳作,不仅仅在于已经完成的工作。”

然而,稍一过度劳累,身体就马上给他颜色看了:又是卧床不起,又是咯血,搞得他一筹莫展,动弹不得。不管他怎么将医生的话当作耳旁风,这却是无法回避的现实。可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除了妨碍他的创作以外,他并没有特别觉得自己的病弱之躯又有怎样的不幸。甚至在咯血方面,他也能发现一些r l s 式的东西,感到些许的满意(?)。如果他患的是会让他的脸蛋肿得很难看的肾炎,或许他就会感到十分厌恶了吧。

如此这般,当他年纪轻轻就因疾病而明白自己的寿命不长时,就自然而然地会想到,自己应该选择一条轻松一点的人生道路。自己可以信马由缰,任凭自己的兴趣爱好,舒舒服服地度过一生。可以退出呕心沥血的创作活动,找一份轻松悠闲的职业(因为他的父亲足够富裕),可以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深厚的教养,全都用于鉴赏与精神享受。那将会是一种多么美妙、闲适的生活啊!事实上,他相信即便是作为鉴赏家,自己也绝不会落入二流的。

然而,最终的结果是,有一种他无法抵御的什么东西,将他从安逸、快乐的道路上拽了过去。是一种并非他自己的什么东西。当这东西入驻于他体内时,他就像坐在秋千板上被高高荡起的孩子那样,只能神情恍惚地乘势而起了。他就跟浑身都带满了电一样,只知道写作,一刻不停地写作。而定会导致折寿的担心,就不知被他忘到哪里去了。他认为:即便好好保养,又能多活几年呢?即便多活了几年,倘若不走这条道路的话,又有什么意思呢?

这样的生活,至今已过了二十年。比起医生所预言的四十岁这一生命的终点,已经多活了三年。

史蒂文森经常会想起他的表兄珀卜。这位大他三岁的表兄,对于二十岁前后的史蒂文森来说,无疑就是在思想上、兴趣上对他产生了直接影响的老师。他才华横溢,趣味高雅,知识渊博,是个深不可测的才子。可是,他又做了些什么呢?他什么也没做。如今他住在巴黎,跟二十年前一样,什么都懂,但又什么都不做,仍是一名爱好者而已。这倒不是说他没有出名,而是说他的精神境界毫无提升,依旧停留在原先的那个层面上。

二十年前,将史蒂文森从“趣味主义”之中拯救出来的“恶魔”,是值得赞颂的。

史蒂文森小时候最喜欢的游戏是“拉洋片”。将洋片从玩具店买来后,他便在家里组装出《阿拉丁》《罗宾汉》或《三根手指的杰克》来,然后“一片(一便士)没颜色,两片(两便士)就彩色”地自编自演起来。或许就是受了洋片的影响吧,史蒂文森的文学创作,总是始于一个个具体的场景。也就是说,最初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来的,是一个具体的场景。随后浮现的才是与该氛围相适应的故事和人物性格。几十个洋片式的场景伴随着能将其串联起来的故事情节,接连不断地在他的脑海里涌现出来,于是只要把这一个个场景按照顺序描写出来,一部作品(即评论家所谓浅薄、无个性的r l s 的通俗小说)就完成了。所以说,他的创作是个十分愉快的过程。这就是他的创作方法,而那种以例证某个哲学观念为目的而确立整体构思,或为了解释某种性格而虚构出故事情节的做法,他是无法想象的。

对于史蒂文森来说,偶然看到的一个路边场景,就仿佛在向他诉说从未有人写过的故事。一张脸,一个举止神态,也同样是某个故事的开端。仿照《仲夏夜之梦》中的台词,如果说给予这些无名无姓、无影无踪的东西以明确表达的就是诗人——作家的话,史蒂文森无疑就是一个天生的传奇作家。看到一个风景,就能在头脑中构想出与之相适应的故事。——这对于他来说,是从小就具有的,几乎是与食欲相同的强大本能。小时候每次去科林顿的外祖父家,他总能结合那里的森林、河流和水车编出故事来,让《威弗利》 [32] 中的诸位人物在故事中大显身手——盖·玛纳林和罗布·罗伊以及安德鲁·菲尔萨维斯等。那个苍白瘦弱的少年的癖好,至今未改。或者不如这么说,这个可怜的大小说家r l s 氏,除了这种幼稚的幻想以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创作冲动。云朵般涌现的虚幻场景。万花筒般的幻影乱舞。看到了这些,如实写下就是了(因此,剩下的就只是技巧问题了。而对于技巧,他是有着充分自信的)。这就是他独一无二、快乐无比的创作方法。没什么好坏。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方法。

“别人怎么说,我可不管。反正我只用我的方法来写小说。人生短暂。人,说到底,无非是pulvis et ubra [33] 。干吗要折磨自己,为了让那些牡蛎和蝙蝠们满意,去写那些枯燥乏味、言不由衷的玩意儿呢?我只为我自己写作。哪怕没有一个读者,不还有我自己这个最重要的读者吗?可爱的r l s 氏的固执己见,你们就瞧好吧。”

事实上,只要作品一写完,他马上就从作者转变为热心读者了。比任何读者都更为热心。他就像在读别的哪个作家(最好的作家)的作品一样,就像一名不知道作品的构思和结局的普通读者那样,读得兴致盎然,津津有味。然而,唯独这次所创作的《退潮》是个例外,即便耐着性子强迫自己读,他也读不下去。难道是江郎才尽了吗?是肉体的衰弱所导致的自信减退?总之,他是在气喘吁吁地,几乎是仅凭着惯性,艰难地坚持写作。

十二

一八九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战争的脚步日益逼近。

昨夜,拉乌配帕国王不知为了什么事情,蒙着面,骑着马,在我家前面的大道上匆匆而过。厨师说他看得真真的。

而玛塔法呢,则说是每天早晨醒来,必定发现身边围满了昨晚还没有的,白人的新箱子(指弹药箱)。这些箱子到底是从哪儿来的,他也不知道。

士兵的武装队列,各酋长间的往来,日趋频繁。

六月二十七日

去城里打听消息。谣言汹汹,众说纷纭。据说昨天半夜三更的,鼓声咚咚,大家拿起武器赶到了姆黎奴,却什么事也没有。眼下,阿皮亚市尚太平无事。询问市参事官,回答说无可奉告。

从市里来到西面的渡口,想看看玛塔法方面各村庄的情况,便上了马。一直跑到瓦伊姆斯,见路边家家户户都吵吵嚷嚷的,不过还没有武装起来。渡河。跑过三百码,又是一条河。对岸的树荫下有七名哨兵,肩上扛着“温切斯特” [34] 。我走近他们,他们既不动也不跟我打招呼,只是用视线追踪着我。我饮了马,招呼了一声:“塔罗法!”便从他们那儿走了过去。哨兵队长也回应了一声:“塔罗法!”

再往前去,村子里就挤满武装士兵了。那儿有一栋中国商人住的洋楼。门前插着一面“中立旗”,迎风飘扬着。阳台上有许多人在朝外张望。有许多女人,也有持枪的人。其实,也不仅仅是中国人,住在该岛上的所有外国人,全都提心吊胆地保护着自己的财产(听说大法官和政务长官已经从姆黎奴跑到迪波利大酒店避难去了)。路上遇到一队土著士兵,荷枪实弹,精神抖擞地走了过去。

来到了瓦伊姆斯。村子的广场上挤满武装男子。会议室里也挤满了人。有一个人站在门口,脸朝外,大声地演说着。每个人的脸上都显得很兴奋,兴高采烈的。我走到早就认识的老酋长身边,发现与之前见面时相比,他跟换了个人似的,神采奕奕,生气勃勃的。我在那儿稍事休息,与他一起抽了会儿斯路易烟。正要告辞出去的当儿,一个勾了黑脸,腰巾后面撩起露出臀部刺青的男人跑了进来,跳起了奇妙的舞蹈,又将小刀高高地抛向空中,然后稳稳地接住。真是个充满野性、迷幻的、生气勃勃的表演。以前我也看到小孩子这么玩过,看来定是某种战时的仪式了。回到家里之后,他们这种紧张而又陶醉的面庞,仍在我的脑海中盘旋。我们内心深处的古老的野蛮人醒来了,如同种马一般亢奋不已。然而,我必须处变不惊,将骚乱置之度外。因为事到如今,已经无力回天了。我不干预、不介入的话,或许反倒对他们那些可怜人有所裨益吧。就脓包破裂之后的处理而言,看来我们多少还是能够提供一些援助的——尽管也同样十分有限。

百无一用的文人啊!

我按捺住激动不已的内心,怀着纳税般的心情继续写稿。脑海中不时闪过手持“温切斯特”的战士的身影。战争,的确是个很大的诱惑啊。

六月三十日

带着芳妮和贝尔去了城里。在国际俱乐部吃了午饭。饭后去马里艾方向转了转。发现与上次大不相同,今天平静得出奇。空无一人的街道。空无一人的房屋。连一杆枪都看不到了。回到阿皮亚后,又去公安委员会露了下面。晚饭后,去舞厅待了会,精疲力竭后回家。在舞场上听说,雷特努的酋长声称:“就是兹希搭拉造成了此次纷争,他以及他的家族理当受到惩罚。”

必须战胜那种外出参战的孩子般的诱惑。我的当务之急就是要保护好这个家。

阿皮亚的白人之间,恐慌也持续发酵。说是一旦有难,可以上军舰避难。眼下,海港里有两艘德国战舰。“奥尔兰号”,近期也将进港。

七月四日

最近这两三天,政府方面的军队(土著士兵)络绎不绝地来到阿皮亚集结起来。成群的小船,满载着古铜色的战士,乘风破浪,进入港口。在船头,还有人在翻着跟头,以壮声威。战士们在船中发出奇妙的威吓性质的呐喊声。鼓声咚咚,响成一片。喇叭吹得都走了调了。

整个阿皮亚市的红手绢都卖光了。因为,红手绢的缠头,是马里埃特阿(拉乌配帕)军的制服。城里到处都是头缠红手绢,勾了黑脸的年轻人。打着欧式洋伞的少女和装容奇特的战士结伴而行的样子,看着十分有趣。

七月八日

战争终于爆发了。

晚饭后,来了位信使,说是伤兵正在往教堂里运呢。与芳妮、劳埃德提着灯笼骑马前去。今天是个寒冷而多星的夜晚。将灯笼放在塔侬伽马诺诺,余下的路,便在星光照耀下前行。

阿皮亚市和我自己,都处在一种奇妙的亢奋状态之中。我的亢奋,是忧郁、残忍的,而别人的亢奋则是茫然或激愤的。

充当临时医院的,是一座长方形的空荡荡的建筑,正中间有张手术台,伤兵有十来个,躺在角落里,每个伤兵的周围都有一帮人围着。身材娇小、戴着眼镜的护士拉琼小姐,今天显得非常得力。德国军舰上的卫生兵也来了。

医生还没来。有一名伤员情况危急,身体正在变冷。这是个相貌堂堂的萨摩亚人,皮肤黝黑,有点阿拉伯式的雄鹰一般的风貌。七名亲人围着他,搓揉着他的手和脚。他似乎是肺部被射穿了。已经有人火急火燎地去请德国军舰上的军医了。

我也有我的任务。因为克拉克牧师说,肯定会源源不断地送来大批伤兵,必须利用大礼堂的,所以我就在城里四处奔走(因为我就在这两天里加入了公安委员会),把公安委员会的委员们从睡梦中叫醒,召开紧急会议,决议通过了使用大礼堂之事(有一人反对,但最后也被说服了)。同时,也决议通过了有关此事的费用支付问题。

半夜时分,我回到了医院。医生已经来了。有两名伤员生命垂危。其中一人腹部受伤。脸部扭曲着,一声不吭。其实已经人事不省了,惨不忍睹。

刚才那位被射穿了肺部的酋长,靠墙站着,像是在等候最后的天使的降临。他的家人支撑着他的手足。大家全都一声不吭的。突然,一个女人抱住行将离世的他的膝盖放声痛哭了起来。哭声持续了五秒钟左右。随后再次陷入难以忍受的沉默。

两点过后回到家。综合市里的各种流言来看,战事似乎是不利于玛塔法的。

七月九日

战争的结果终于明朗了。

昨天,拉乌配帕的军队从阿皮亚往西进击,正午时分,遭遇玛塔法的军队。然而,滑稽的一幕出现了。两军的将士勾肩搭背地喝起了卡瓦酒,举行了盛大的联欢。但是,一起无意间的枪支走火,联欢立刻变成了混战,真正的战争就此开始。傍晚时分,玛塔法军退去,据守在马里艾外城的石墙内,抵抗了一整夜,到了今天早上,终于崩溃了。据说玛塔法焚烧了村庄,走海路逃往萨瓦伊伊了。

长期以来,玛塔法一直是该岛的精神领袖,对于他的没落,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因为,倘若他在一年前起兵,恐怕是能够轻而易举地将拉乌配帕和白人政府一扫而光的吧。如今,我那众多的褐色皮肤的朋友,肯定与玛塔法一起遭了大难了。我为他们做了什么了吗?今后,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简直就是个可鄙的气象观测者!

午饭后进城。去医院一看,见乌尔(就是那个肺部被射穿的酋长)仍不可思议地活着。那个腹部受伤的男子已经死了。

斩获的十一个头颅被送到了姆黎奴。然而,令土著们大为惊恐的是,这其中居然还有一颗少女的头颅。更何况该少女是萨瓦伊伊某村的塔乌波乌(作为全村代表的美少女)。在自命为南海骑士的萨摩亚人中间,这可是个无法容忍的暴行。于是,听说唯独这颗脑袋,用最高档的绢包裹着,连同一封言辞恳切的道歉信一起,很快就被送回了马里艾。该少女无疑是在给她父亲运送弹药时被击中的。还说是为了装饰父亲的头盔,她割下了自己的长发,剃了个男式的发型,所以被人割下了脑袋。然而,不管怎么说,她的如此死法,是完全配得上她生前的美貌的!

唯独玛塔法的外甥雷奥佩佩,是脑袋跟身体被一起运来的。国王在姆黎奴的大街上对此进行了检阅,并发表了演说,对部下的英勇奋战进行了慰问。

再次顺道去医院的时候,发现护士和卫生兵一个都没有了,只剩下了伤员的家属。伤员和陪护人员全都枕着木枕头在睡午觉。其中有一个负轻伤的俊美青年,身边陪护着两个少女,一左一右地躺着,跟他枕着同一个枕头。而在另一个角落里,却有一个伤员没有一人陪护,孤零零地被扔在那里。但他的神情十分坚毅。他的容貌确实不美,但他的姿态要比那个帅哥更令人肃然起敬。真想不到脸部构造的细微差别,竟会带来如此悬殊的待遇差别。

七月十日

今天疲惫至极,动弹不得了。

听说已有更多的人头被送到了姆黎奴。要杜绝猎头之风俗绝非易事。他们会说:“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来证明你的勇敢呢?”或者说:“大卫打败歌利亚 [35] 后,他没将巨人的头颅带回去吗?”但是,对于这次割下了少女的脑袋一事,他们似乎是觉得难以接受的。

玛塔法被平安无事地迎入了萨瓦伊伊的说法,和被拒绝在萨瓦伊伊上岸的说法,同时流传着。到底哪个是真的,还不得而知。倘若他真被迎入了萨瓦伊伊,恐怕还会爆发大规模的战争吧。

七月十二日

没有确切的消息。只有流言频频相传。拉乌配帕军朝马诺诺方向进发了。

七月十三日

有确切消息说,玛塔法已被赶出了萨瓦伊伊,回到了马诺诺。

七月十七日

拜访了最近靠港的“卡特巴”号军舰的比克福特舰长。他说他已经接到了镇压玛塔法叛军的命令,明天拂晓,起航直奔马诺诺。我请舰长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善待玛塔法。

可是,玛塔法会乖乖地投降吗?他和他的部下,会轻易解除武装吗?

我甚至连向马诺诺寄一封鼓舞士气的书信都做不到。

十三

与德、英、法三国开战之后,玛塔法作为区区一败军之将,其大势之所趋也已经是再清楚不过的事了。率军舰急赴马诺诺岛的比克福特舰长对他下了最后通牒,敦促他必须在三小时之内投降。结果,玛塔法投降了,与此同时,马诺诺岛也遭到了追击而至的拉乌配帕军的焚烧与劫掠。玛塔法在被剥夺了称号之后,流放到了遥远的亚尔特岛。他手下的十三个酋长,也都被流放到了不同的小岛上。叛乱方的各个村庄,总共被处罚了六千六百英镑。而被投入姆黎奴监狱的大小酋长,共计二十七人。这便是此次战乱的最终结果。

史蒂文森也曾为战后的处置而四处奔走过,可最终仍无济于事。流放者不允许带家属,并禁止与任何人通信。能够前去看望他们的,只有牧师。史蒂文森本想委托天主教徒给玛塔法带去书信和礼物,但遭到了拒绝。如今,玛塔法已被与所有亲人和熟悉的土地隔离开了,只能在北方低洼的珊瑚岛上喝咸水度日(拥有众多高山溪流的萨摩亚人,是最不喜欢喝咸水的)。

玛塔法到底犯了什么罪呢?他按照萨摩亚自古以来的习俗,理所当然地要求登上王位。这是无可非议的。如果一定要说他犯了罪,那就是他太瞻前顾后,耐心太好,等得太久了。仅此而已。结果被敌人钻了空子,受到了挑衅,被宣布为叛乱分子。

直到最后一刻也仍向阿皮亚政府老老实实交税的是他。采纳了少数白人禁止猎头之主张,率先让自己的部下切实执行的是他。在包括白人在内的全体萨摩亚居民中(史蒂文森如此认为),他是最最诚实的人。

然而,在要将他从不幸之中拯救出来这方面来说,史蒂文森可谓是一事无成。玛塔法曾经是那么信赖他。而在断绝了通信手段的当下,恐怕玛塔法也只能对史蒂文森大失所望,认为他只不过是一个嘴上说得好听,结果却什么忙都帮不上的白人(毫无特别之处的白人)而已吧。

阵亡者家里的女眷,来到亲人战死之处,铺开花席 [36] 。于是就有蝴蝶或其他昆虫飞来,停留在席上。驱赶一遍,它们逃走了。再来,再驱赶。它们又逃走了。而第三次飞来并停留在花席上的,则被认为就是阵亡者的灵魂。女人们会十分小心地将其捉住,带回家去供奉起来。

原野上,如此哀伤凄绝的风景,随处可见。与此同时,坊间也流传着那些锒铛入狱的酋长,每天都遭受毒打的传闻。耳闻目睹之下,史蒂文森愈发因自己是个百无一用的文人而深深地自责了。于是在中止了许久之后,他又开始给《泰晤士报》写公开信了。

在肉体衰弱与创作不顺畅之外,又增添了一重对自己,对世界的,难以名状的愤慨,并支配着他的每一天。

十四

一八九三年十一月x日

令人烦躁的早晨。快要下雨的样子。空中飘浮着巨大的云团,并将其巨大的蓝灰色阴影投射到了海面上。明明已是早上七点,可依旧得亮着灯。

贝尔须服用奎宁,劳埃德在闹肚子。我呢,则十分优雅地微微咯血。

真是个令人不快的早晨。错综复杂的悲情哀思包裹着我。事物本身所蕴藏着的悲剧开始发作,将我密封在无可救药的黑暗之中。

诚然,人生并不总是啤酒和九柱游戏 [37] 。但是,我最终还是坚信事物是有其合理性的。即便我早上醒来就发现自己即将堕入地狱,我也不会改变如此信念的。然而,尽管如此,世事艰辛,人生之路依旧十分艰难。我承认自己在此道路上的失误,不得不在此结果前悲哀而严肃地叩头。……既然如此,又还能怎样呢?il faut cultiver n jard [38] 这便是可怜的人类智慧的最后表现了。我又重新回到了一点也提不起劲儿来的创作上。再次致力于《赫米斯顿的韦尔》,再次感到自己无能为力。《森特·艾维斯》的写作仍在进行之中,可进展也十分迟缓。

我并不感到绝望。因为我知道自己正处于每个靠脑力劳动生活的人都会遇到的一个转折期。但是,我的文学创作走入了死胡同。这是事实。对于《森特·艾维斯》,我毫无自信。这仅仅是一个没有多大价值的传奇故事而已。

我忽然想到,年轻时我为什么没选择更为踏实、平凡的职业呢?如果那样的话,那么遇到如今这样的创作低谷,也一定能很好地帮助自己渡过难关了吧。

我的写作技巧抛弃了我。还有灵感也一样。我甚至觉得,靠我多少年来英雄般的努力而形成的写作方式,也丧失殆尽了。而丧失了写作方式的作家,是十分悲哀的。因为,之前在下意识中工作着的不随意肌,今后就必须动用意志才能让它们一一运动起来。

但是,《沉船打捞者》的销量,据说非常好。《卡特琳娜》(从《戴维·巴尔弗》改名来的)却不受欢迎。《沉船打捞者》那样的作品竟然能够畅销,真是叫人啼笑皆非。总之,我并不绝望,耐心等待第二次发芽吧。虽说我今后不太可能再恢复健康,头脑再度活跃起来了,但是文学这玩意儿,从某种角度来说,其本身就多少可说是病态之分泌。按照爱默生的说法,人的智慧,是可以根据该人抱有希望之多少有无来衡量的。因此,我也决定不放弃希望。

然而,我怎么也不觉得作为艺术家的自己有多么的了不起。因为,我已经走到尽头了。这一点已经是再明显不过了。我一直把自己看作老派的手艺人。那么,或者应该说,如今我的手艺已经不行了?如今的我,已经成了百无一用的累赘。原因只有两个,二十年来的刻苦劳作和疾病。就是这两样,把牛奶里的奶油给榨干了。……

下雨了。声势浩大。从森林的那一边,飞快地奔来眼底。突然,屋顶上响起了一片猛烈的敲打声。湿乎乎的大地的气味儿,扑面而来。爽快!给人以身处苏格兰高地的感觉。透过窗户朝外望去,骤雨如同无数根水晶棒一般,在所有的物体上砸起激烈的飞沫。风。风送来了令人神清气爽的凉意。暴雨转瞬即过,而它侵袭邻近之处的哗哗声,依旧是那么的浩大。一滴雨透过日本式的竹帘,飞溅到了我的脸上。从屋檐上跌落的雨水,如同小河一般在我的窗前落下。畅快!我心中的什么东西似乎被激活了。是什么呢?不清楚。是旧时苏格兰沼泽地的暴雨记忆吗?

我来到了阳台上,倾听着雨滴声,忽然产生了想说些什么的冲动。说些什么呢?壮怀激烈的话语。自己的本性中所没有的东西。关于世界就是一个谬误。等等。为什么是一个谬误?没什么原由。因为我写不好作品。因为听到了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无聊、烦人之事。然而,所有的烦人之事中,最最烦人的是必须不停地挣钱这个永无止境的重负。要是有什么能让我舒舒服服地躺着,两年都不用写作的地方,该有多好啊!哪怕是个疯人院,我也不会不去的。

十一月xx日

我的生日派对由于我腹泻的缘故推迟了一周,迟至今日才举行。蒸、烤了十五头小猪。一百磅牛肉。同等分量的猪肉。水果。柠檬水的气味儿。咖啡的香味。波尔多红酒。楼上楼下,到处都是花、花、花。临时设置了六十个拴马桩。客人大概来了一百五十个吧。三点左右来,七点钟走。如同海啸来袭一般。大酋长赛乌玛努将自己的一个称号送给了我。

十一月xx日

下山去了阿皮亚市,并雇了马车,与芳妮、贝尔、劳埃德一起堂而皇之地直奔监狱,为的是给身陷囹圄的玛塔法的手下送卡瓦酒、香烟等礼物。

在镀锌的铁栅栏内,我们与我们的政治犯以及监狱长乌尔姆普兰共饮卡瓦酒。一名酋长在喝卡瓦酒时,首先伸长手臂将杯中酒缓缓地浇在地上,并用祈祷时的语调说道:

“主啊,请您也大驾光临吧。多么美好的宴会啊!”

可是,我们所赠送的只是一种叫作斯皮特·阿瓦(卡瓦酒之一)的蹩脚货。

近来,佣人们稍稍有点偷懒(尽管如此,与普通的萨摩亚人相比,还是一点也不懒的。“萨摩亚人只走不跑。只有瓦伊立马的佣人是个例外。”——某个白人的这句话,让我十分自豪)。我通过塔洛洛的翻译训斥了他们,并宣布要对最最懒惰的人削减一半的工资。谁知那家伙竟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还十分害臊地笑了笑。

我们刚来这儿的时候,倘若给哪个佣人减少六先令,那人马上就不干了。可是,现在他们似乎都把我当作酋长了。实际被减薪的是一个名叫迪阿的老人,是做萨摩亚料理(给佣人们)的厨师,却拥有近乎完美的堂皇气度。无论是体格还是相貌,都堪称声震南海之萨摩亚武士的典范。可是谁又能料到,他竟然是软硬不吃、油盐不进的老江湖!

十二月x日

晴空万里,酷热非凡。收到身陷囹圄的酋长们的邀请,下午,在烈日暴晒之下,骑马驰骋四英里半,去监狱赴宴。这是针对前些天我们的探监的回礼吗?他们将自己的乌拉(用许多深红色的种子串起来的项链)取下来,套在我的脖子上,并称我为“唯一的朋友”。虽然是在狱中举办的宴会,却也相当地自由,十分地丰盛。不仅如此,他们还给了我花席十三张、团扇三十把、猪五头、鱼一大堆以及更大一堆的塔罗芋头。我推辞说,根本拿不了。可他们说:“不,你一定要拉着这些东西经过拉乌配帕家的门前。因为国王肯定会嫉妒的。”据说挂在我脖子上的乌拉,原本也是拉乌配帕一直想要的。由此看来,恶心一下国王,就是这些犯人酋长的目的之一。

于是我将小山一般的礼物堆在车上,脖子上挂着红色项链,跨着马,就跟马戏团游街似的,慢悠悠地在阿皮亚招摇过市,然后才回家,令众人惊叹不已。确实,也经过了国王家的门口,可他是否果真感到嫉妒,就不得而知了。

十二月x日

进展缓慢的《退潮》,终于写完了。然而,这是一部劣作吗?

近来接连阅读蒙田的著作,正读到《随笔集》的第二册。以前二十岁时,曾为了学习文体而读过此书。也正因为这样,这次重读竟令我惊诧不已。我当年阅读此书时,到底读懂了些什么?

读过如此伟大的书籍之后,其他任何作家看起来就跟小孩子差不多,也没兴趣去阅读他们的作品了。这是事实。然而,我依旧认为小说是各种书籍中最好(最强有力)的一种。对此,我毫不怀疑。它能像神魔一般附在读者的身上,夺其魂魄,化为其血肉,完完全全地被其所吸收。只有小说能做到这一点。其他的书籍,总有些燃烧不尽的渣滓遗留下来。如今我陷入创作低谷是一回事,而我于此道感到无穷的自豪又是另一回事。

由于在土著和白人两边都已名誉扫地,并出于对接连不断的纷争负责的考虑,政务长官冯·皮尔扎哈终于引咎辞职了。此外,据说大法官也将在近期辞职。眼下,他的法院已经关闭,但他的口袋,却为了接受薪金而敞开着。听说他的后任已内定为依依达。总之,在新的政务长官上任之前,还是因循旧例,实施英、美、德领事的三头政治。

阿阿纳那边有发生暴动的苗头。

十五

玛塔法被流放之后,土著的暴动接连不断。

一八九三年年底,曾经的萨摩亚王塔马塞塞的遗孤率领特普阿族举兵叛乱。这位小塔马塞塞号称要将现任国王和全体白人统统驱逐出岛(或统统消灭),结果却遭到国王拉乌配帕麾下萨瓦伊伊部的进攻,并在阿阿纳一败涂地。对于叛军的惩罚,是没收五十支枪,征收拖欠的税款,修筑二十英里公路,仅此而已。与之前针对玛塔法的处罚相比,太不公平了。这是因为其父亲塔马塞塞以前是德国人所扶植的傀儡国王,而小塔马塞塞也受到部分德国人支持的缘故。为此,史蒂文森向各方提出了徒劳无益的抗议。当然,他是不会提出严惩小塔马塞塞的主张的,而是要求对玛塔法减刑。然而,人们只要听到史蒂文森说出玛塔法的名字,就立刻笑了起来。可即便如此,他依旧十分当真,怒不可遏地向本国的报纸和杂志揭露萨摩亚的内情,并且是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

此次骚乱之中,猎头行为再次盛行。作为“猎头反对论者”的史蒂文森,立刻提出了要对猎头者加以处罚的要求。因为,就在骚乱爆发前不久,新上任的大法官依依达曾通过议会发布了《猎头禁止令》,所以史蒂文森提出这样的要求,可谓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处罚并未实际执行。对此,史蒂文森感到义愤填膺。出人意料的是,岛上的宗教人士居然对猎头现象漠不关心。对此,史蒂文森同样感到怒不可遏。眼下,萨瓦伊伊族还顽固地保持着这种野蛮的风俗,而茨玛桑伽族则以割耳朵取代了割脑袋。以前玛塔法的手下,就几乎杜绝了猎头行为。因此,史蒂文森认为,只要做出努力,这种恶习是一定能够根绝的。

现任大法官似乎吸取了切达尔克兰兹的教训,正在逐步恢复政府在白人与土著间的信誉。但是,小规模的暴动、土著之间的纷争、针对白人的恐吓等,在整个一八九四年就没有间断过。

十六

一八九四年二月x日

昨晚,我照例在离家较远的小屋里工作的时候,拉法埃内突然提着灯笼带着芳妮的纸条找来了。纸条上的内容是:“屋外树林里似乎聚集了许多暴民,赶紧回来。”我赤着脚,带上手枪,马上跟着拉法埃内一起下山。半路上遇到了正迎上山来的芳妮,于是就跟她一起回到家里,度过了一个令人不快的夜晚。

从塔侬伽马诺诺方向,传来了咚咚的鼓声与叫喊声,整夜不息。可见遥远的下方街市,正在月光(月亮升起得很晚)的照耀下,上演着狂乱的闹剧呢。我家屋后的树林里似乎的确潜藏着许多土著,但令人不解的是,他们一点也不闹。然而,无声无息反倒更加瘆人。月亮升起之前,停泊在港口里的德国军舰,打开了探照灯,让粗壮的光柱在漆黑的夜空中回旋扫射,十分美丽、壮观。我虽然上了床,可颈部的风湿病犯了,怎么也睡不着。等到第九次刚要睡着的时候,又被从男仆房间里传来的奇怪的呻吟声吵醒。没奈何,我只得捂着脖子,握着手枪,去男仆的房间查看。见大家都没睡,正在玩斯维匹(纸牌赌博)。原来是笨蛋密西佛罗输了,故意大惊小怪地发出呻吟声。

今天早晨八点钟,随着咚咚的鼓声,一队像是巡逻兵似的土著从我家左侧的树林里冒了出来。随即,与瓦埃阿山相连的右侧的树林里,也冒出了一队士兵。两队人马合兵一处之后,就跑进了我家。顶多不过五十人吧。我拿出饼干和卡瓦酒招待了他们之后,这些人就很安分地朝阿皮亚街市方向开拔了。

这真是愚蠢的恐吓。不过,恐怕领事大人昨晚也一直没睡吧。

前几天进城时,有个不认识的土著交给我一个蓝色信封,里面装着一个正式的文件。其实是一封恐吓信。说什么白人不得与国王方面的人产生关系,不得接受他们的礼物……难道他们认为我背叛玛塔法了吗?

三月x日

《森特·艾维斯》的写作仍在进行之中,而六个月前订购的参考书也终于寄来了。没想到一八一四年时的犯人竟穿着如此奇妙的制服,还每周刮两次胡子!唉,又得重写了。

收到了梅瑞狄斯 [39] 写来的十分郑重其事的书信。我感到十分荣幸。他的大作《比彻姆的一生》,至今仍是我在南太平洋最喜欢读的作品之一。

除了每天给少年奥斯丁讲述历史之外,最近我还当上了星期天学校的老师。虽说一半是觉得好玩才接受邀请的,可现在就已经在用点心和奖赏等手段吸引孩子们了,到底能持续多久呢?

查图·温都斯书局 [40] 来信说,根据巴克斯特和科尔文的建议,要出我的全集。说是与司各特四十八卷本的《威弗力小说集》一样,也采用红色的装帧风格,总共二十卷,一千部限定版,并采用印有我名字首字母水印的纸张来印刷。生前就出版如此豪华的全集,难道我真成大作家了吗?这多少是有些疑问的,但朋友的好意实在令人感动。可是,浏览了一下目录,发现其中一些年轻时写的、令人汗颜的随笔是必须删掉的。

我不知道我如今的人望(?)到底能持续多久。我还是不能相信一般大众。他们的批判是明智的,还是愚蠢的?我不知道。他们从混沌之中甄选出了《伊利亚特》和《埃涅阿斯纪》并流传至今,似乎不能不说他们是明智的。可是,对于现实中的他们,即便是碍于情面,恐怕也不能说他们是明智的吧。说老实话,我是不相信他们的。然而,我又是在为谁写作呢?还不是为他们,为了能被他们阅读而写作吗?如果说我仅仅是为了他们之中少数出类拔萃者而写作,那就分明是在撒谎了。倘若只被少数的批评家所赞赏,而被大众弃之不顾的话,那么我显然是非常不幸的。我蔑视他们,却又全身心地依赖他们。这是不是有点像任性的儿子与无知却又宽容的父亲?

罗伯特·佛格森。罗伯特·巴昂兹 [41]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佛格森预言了即将到来的伟大;巴昂兹实现了该伟大;而我仅仅是步前人之后尘而已。在苏格兰的三位罗伯特之中,伟大的巴昂兹另当别论,佛格森和我简直是太过相像了。在青年时代的某个时期,我曾经沉溺于佛格森的诗(与维永的诗一起)。他出生的城市与我相同,同样地体弱多病,自甘堕落,遭人嫌弃,内心痛苦,最后(唯有这点与我不同)死在了疯人院。如今,他的那些美丽诗作几乎已经被人遗忘了,而才华远不能望其项背的r l s 却好歹存活人间,甚至要出版豪华的全集了。两相对比,直叫人唏嘘不已。

五月x日

早晨,胃剧痛,服用鸦片酊。因而时常觉得喉咙干渴,手足麻木。部分错乱,整体痴呆。

最近,阿皮亚的御用新闻周刊开始了针对我的大肆攻击,并且言语异常污秽。其实,我近来已经不是政府的敌人了,与新任的政务长官舒米特以及新任的大法官也都相处得很好。因此,指使报纸攻击我的肯定就是那些领事了。因为我屡屡攻击他们的越权行为。今天的报道,实在是卑劣透顶。起初看到这样的报道我还十分生气,可最近我反倒引以为荣了。

“看哪,这就是我所处的地位。尽管我只是个住在树林里的一介平民,可他们却上蹿下跳地,将我当作了眼中钉肉中刺!我是多么地有权有势啊,以至于他们每星期都必须嚷嚷我无权无势。”

攻击不仅仅来自城里,也来自远隔重洋的祖国。评论家们的声音,竟能一直传到如此偏远的小岛上,真是不可思议。说三道四的好事者何其之多!更何况无论是褒扬者还是贬低者,竟然全都是基于对作品的误解之上的,真叫人吃不消。且不论褒贬,总之真正能理解我的作品的,看来只有亨利·詹姆斯了(况且他是个小说家,不是评论家)。

即便是优秀的个人,只要置身于某种氛围之中,也会产生作为个人难以想象的集团性的偏见的。关于这一点,像我这样远离疯狂群体的冷眼旁观下,是看得十分清楚的。在此地生活所带来的好处之一就是,让我学会了以一种不受拘束的眼光来从外部观察欧洲文明。据说高斯曾说过这样的话:“文学只存在于查令十字街 [42] 周围三英里以内。萨摩亚或许是疗养胜地,但似乎并不适合于创作。”

对于某种文学而言,或许此言不虚。然而,这是一种多么狭隘的文学观啊!

大体浏览了一遍邮船运来的杂志上的评论,发现对我作品的责难,基本上是基于两种立场的,即人物性格至上或心理至上和极端的写实至上。

确实,是有那么一类号称性格小说或心理小说的。可我认为这类小说何其啰唆!干吗非要如此絮絮叨叨地将人物的性格或心理剖析给读者看呢?难道性格或心理,不是应该仅通过外在的言行来加以描述的吗?至少,有品位的作家都是这么做的吧。吃水浅的船往往摇摆不定。即便是冰山,也是隐藏在水面之下的部分要比露出的部分大得多嘛。那种仿佛能一眼看到后台的舞台,脚手架都没拆除的建筑似的作品,我是不能接受的。越是精巧的机械,粗看上去就越是简单,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此外,我还听说左拉先生的烦琐写实主义风靡了整个西欧的文坛。说是事无巨细,凡是映入眼帘的东西全都毫无遗漏地一一记录下来,以此来获得自然之真实。如此浅陋,可发一笑。要知道所谓文学,就是选择。作家的眼睛,就是用来选择的眼睛。凭什么要描写绝对现实呢?谁又能捕捉到全部的现实呢?现实是皮革。作品是靴子。靴子虽然是用皮革制成的,但不是单纯的皮革。

我也曾思考过“无情节小说”这一不可思议的玩意儿,可还是搞不明白。难道是我脱离主流文坛已久,无法理解年轻人的语言了吗?至少对于我来说,作品的“情节”乃至“故事”,就相当于脊椎动物的脊椎。蔑视“小说中的事件”,不就是小孩子扮大人腔时的故作姿态吗?我们来比较一下《克拉丽莎》 [43] 和《鲁滨逊漂流记》吧。“那还用问?前者是艺术品,后者则是通俗得不能再通俗的,哄小孩的故事罢了。”——肯定谁都会这么说吧。好吧。事实也确实如此。我也绝对赞同这样的论调。只是,说这话的人,有没有通读过一遍《克拉丽莎》呢?而《鲁滨逊漂流记》是否读过五遍以上呢?这方面倒是有些疑问的。

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而可以断言的则是,只有完全兼备了真实性和趣味性的作品,才是真正的叙事诗。听听莫扎特的音乐吧!

说起《鲁滨逊漂流记》,自然就不得不提我的《金银岛》了。这部作品到底有多大的价值暂且不论,首先叫人想不通的是,人们普遍不相信我也是倾注了全部精力才将其写成的。我写那本书时的态度,是跟后来写《诱拐》和《巴伦特雷的少爷》时同样认真的。有趣的是,在写那本书的时候,我似乎完全忘了是在写一本少年读物。我至今也不讨厌这本少年读物——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我就是个孩子。对此,世人并不理解。而认可我身上的孩子般天性的人,又不能理解我同时还是个大人。

说到大人和孩子,还可以举一个例子,是关于英国拙劣的小说和法国精巧的小说的(法国人写的小说,怎么就那么精巧呢?)。《包法利夫人》无疑是一部杰作。《雾都孤儿》则是一部多么孩子气的家庭小说啊!不过,我寻思着,比起写出了大人小说的福楼拜来,恐怕还是留下了小孩子故事的狄更斯,更像一个大人吧。但是这种想法也有危险。因为此种意义上的大人,会不会最后什么都不写了呢?威廉·莎士比亚长大后成了威廉姆·彼特 [44] ,而大彼特长大后则成为一个无名无姓的市井庶民(?)。

人们用相同的语言来随心所欲地指称不同的事情,而同一件事情也会用各个不同的煞有介事的语言来表达,并反复争论着,乐此不疲。脱离了文明社会之后来观看,这种愚蠢可笑也就愈发清晰可见了。对于心理学啦,认识论啦,都还尚未波及的这个偏远小岛上的兹希搭拉而言,现实主义、浪漫主义,无非都是技巧罢了。是吸引读者的不同方法而已。让读者接受的便是现实主义。让读者入迷的便是浪漫主义。

七月x日

上个月患上的恶性感冒终于痊愈了。最近这两三天,接连去停泊在海港里的“丘拉索号”玩。今天一大早便进城,和劳埃德一起应邀去政务长官埃米尔·舒米特那里吃早饭。然后一起去“丘拉索号”,并在该舰上吃了午饭。晚上在冯克博士家参加啤酒晚会。劳埃德先回家,我打算一个人住酒店,兴致勃勃地一直谈到深夜。就在我回酒店的路上,发生了一段奇妙的经历。由于这事儿十分有趣,就将其记录下来吧。

想来是喝了啤酒之后又喝勃艮第葡萄酒的缘故吧,从冯克博士家告辞出来时,我已经醉得很厉害了。我朝酒店方向走去。在走头四五十步时,多少还是警醒的:“你喝醉了。得留点神!”可不知不觉间,警惕性就放松了。再往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倒在散发着霉味儿的昏暗地面上。带着土腥味儿的风,暖洋洋地吹在脸上。这时,一个念头如同从远处飞来的,越来越大的火球一般,“呼”地一下扑进了我刚刚开始清醒的意识里,那就是:“这儿是阿皮亚!可不是爱丁堡哦。”——不知为什么,我倒在地上时,似乎觉得自己正躺在爱丁堡的大街上。事后想来,简直不可思议——这个念头闪过之后,我心中一惊,刹那间仿佛清醒过来了。可没过多久,意识又变得朦胧起来。

朦胧模糊之中,一个奇妙的光景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走在大街上我肚子突然疼痛起来,急忙走进路旁一幢高大建筑的大门,去借用人家的厕所。正在打扫院子的一个年老的看门人严厉地问道:

“你要干什么?”

“没什么。想借用一下厕所。”

“哦,这样的话,那就请便吧。”

说着,他不耐烦地又看了我一眼,随后便自顾自地扫地了。

“真是个讨厌的家伙。什么叫‘那就请便吧’?”……我记得很久以前,在什么地方——不是在爱丁堡,多半是加利福尼亚的某个城市里——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的,可是……

我突然清醒了过来,发现自己仍躺在地上,鼻子跟前立着一道黑魆魆的高墙。深更半夜里的阿皮亚,朝哪儿看也都是漆黑一片,但这道高墙只延伸出二十码远,再往前,似乎有一片昏黄的灯光。我晃晃悠悠地站起身来,拾起掉在一旁的遮阳帽,扶着散发出难闻的霉味儿的墙壁——唤醒我过去那怪异记忆的,或许就是这股子霉味儿吧——朝着有光亮的地方走去。不一会儿,墙就到头了,往前看去,很远的地方亮着一盏街灯,非常小,像是用望远镜看到的,但看得很清楚。那儿,有一条较宽的街道,街道的一侧,是刚才那墙壁的延伸,墙上探出茂密的枝叶,承受着由下而上的、淡淡的光照,在风中沙沙作响。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只要沿着这条道往前走一段,再往左一拐,就能回到位于黑里欧特大街(位于爱丁堡的,我度过了少年时代的)的家里了。我似乎再次忘记了这是在阿皮亚,以为身处故乡的街市呢。

朝着光亮的方向再走了一会儿,我忽然清醒了——这次是真的清醒了。是啊,这儿是阿皮亚啊。——于是,在昏暗的灯光下,我连大街上的白色尘埃以及自己鞋子上的污垢都看得清清楚楚了。这里是阿皮亚市,我正在从冯克博士家去酒店的途中……这时,我才总算完全恢复了意识。

我觉得似乎并不仅仅是喝醉酒后倒下了这么简单,而是自己的大脑组织,什么地方裂了一条缝。

或许也可以说,将这种怪事详细记录下来本身,就多少有些病态亦未可知。

八月x日

医生禁止我写作。虽说我也做不到绝对不写,可近来我每天早上都要下地去干上两三个小时的农活。这方面似乎还挺划得来的。要是种植可可能一天赚上十英镑的话,文学什么的就让别人去弄好了。

我们家地里能收获的农产品有包菜、番茄、芦笋、豌豆、橘子、菠萝、西洋醋栗、撇蓝,等等。

《森特·艾维斯》虽说并不怎么差劲,反正现在是“搁浅”了。眼下我正在读欧姆的《印度斯坦史》,十分有趣。这是一种十八世纪风格的,十分忠实的非抒情式的记述。

两三天前,停泊在海港里的军舰突然奉命出动,沿海岸巡航并炮击了阿特阿的叛民。前天上午,从特雷奴方向传来隆隆炮声,令我们吃惊不小。今天也能听到远处隐隐的炮声。

八月x日

瓦伊内内农场举办了野外骑马比赛。因为身体状况良好,我也参加了。驰骋十四英里以上。畅快淋漓。这是针对野蛮本能的诉求。是昔日欢欣的重现,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十七岁似的。“所谓活着,就是能感受到欲望。”在草原上飞速疾驰时,我在马背上如此昂扬地想道,“就是在所有事物上感受到那种,青春期时在女人身体上所感受到的诱惑。”

然而,白天的愉快一到夜里就让我付出了代价:极度的疲劳和肉体苦痛。正因为这一天的快乐是许久都没有过的,过后所遭到的“报复”也相当地严酷,让我的心情彻底灰暗了下来。

从前,我从未因我所做过的事情后悔过,总是只对自己没做的事情感到后悔。自己没选择的职业、自己没去尝试的(但确实有机会的)冒险、自己没去体验的种种经历——一想到这些,贪得无厌的我就会感到坐立不安。然而,最近的我,对于这种行为的单纯的欲望,正在逐渐消失。甚至觉得,像今天白天的这种简单明快的欢乐,都恐怕不会再有第二次了。晚上回到卧室之后,由于过度的疲劳,不依不饶的咳嗽便如同哮喘发作一般地激烈,浑身的关节也在一阵阵地疼痛。因此,纵使我不情不愿,也不得不作如此想啊。

我是不是活得太久了?以前我也曾一度想到过死亡。那是为了追芳妮而远涉重洋去了加利福尼亚,在极度的贫困与衰弱中,在与友人和亲属断绝一切联系的情况下,躺在旧金山的贫民窟里呻吟着的时候。那时的我,时常想到死亡。但是,在那时,我尚未写出一部堪称我的生命纪念碑的作品来呢。在未完成此大作之前,我是怎么都不能死的。不然,就是对激励我、支持我的可贵的友人们(在亲属之前,我首先想到的是朋友)的忘恩负义。因此,我在连饭都吃不饱的日子里,咬紧牙关,写出了《海岸孤亭》。

那么,如今呢?我所能做的事情,不是已全部做完了吗?至于我的作品是否出色到能成为纪念碑的程度另当别论,反正我所能写的,不是已经全都写完了吗?我还有什么理由勉勉强强地——在严重的咳嗽、哮喘、关节疼痛、咯血以及极度的疲劳中——延长自己的生命呢?自从疾病断绝了我对于行为的渴求以来,对于我来说,文学就是我人生的全部了。文学创作,既不快乐也不痛苦——似乎只能这么说吧。因此,我的生活既不幸福也非不幸。我就是一条蚕。就跟蚕不管自身幸福与否都必须织茧一样,我也仅仅是运用语言之丝来编织故事之茧,仅此而已。现在,这条可怜的,病歪歪的蚕,终于织完自己的茧了。那么,他的生存,也就毫无目的了。“不!有的!”一位朋友如此说道,“蜕变!变成一只蛾子。咬破蚕茧,飞向天空。”这真是个绝妙的比喻。可问题是,无论是我的精神中还是肉体里,是否还剩有足以咬破茧子的气力呢?

十七

一八九四年九月x日

昨天,厨师克鲁鲁说:

“我老丈人说明天要跟别的酋长一起来拜访您,要跟您商量什么事情呢。”

他的岳父老波艾是玛塔法一方的政治犯,也是邀请我们参加狱中卡瓦酒宴的酋长之一。他们终于在上个月月底被释放了。波艾坐牢时,我也照顾了他许多。请医生到狱中给他诊治,为他办理保外就医的手续,再次入狱后我又为他支付了保释金,等等。

今天早晨,波艾与其他八个酋长一起上门来了。我让他们进了吸烟室后,他们便按照萨摩亚的习惯在地上蹲成了一圈。随后,他们中的一个代表就开始说话了:

“我们在狱中之时,兹希搭拉给予了我们多方同情。如今,我们终于获得了无条件释放。出狱之后,我们马上就商量,要以某种方式对兹希搭拉的深情厚谊表示感谢。比我们先出狱的酋长中的某些人,作为释放时的条件,至今仍在为政府修路。见此情形后,我们就商量决定,也要为兹希搭拉家修一条路,作为我们由衷的礼物。因此请您一定接受。”

他是说要为我家修一条连接我家与官道的道路。

只要是深知土著习俗的人,谁都不会将这样的话当真的。尽管如此,我还是为他们如此提议而十分感动。然而,说实话,真要干的话,我少不了要为提供修路工具、伙食以及工钱(估计他们是不会接受的,但最终还是要以慰问老弱病残的方式支付)而破费一番的。

可是,他们又进一步说明了这个修路计划,说是他们这些酋长,马上就会回到各自的部落,召集起本族中的能干之人。其中的部分小伙子会带着小船来阿皮亚市住下,沿海岸给干活的人运送食物。只有工具希望在瓦伊立马设法解决,但绝不接受任何礼物等等。这可是令人震惊的非萨摩亚式的劳务安排了。倘若果真照此执行的话,恐怕就是该岛上史无前例的壮举了吧。

我极为诚恳地向他们表达了谢意。

我正好坐在他们的代表(我与此人并无私交)的对面。在刚开始致词时,他脸上的表情是一本正经的,可他说到兹希搭拉是他狱中唯一的朋友时,就突然流露出极为单纯、生动的神情。这倒并非是我的自我陶醉。波利尼西亚人的“面具”——白人无法理解的太平洋之谜——竟会摘得干净彻底,我还是头一回看到。

九月x日

天气晴朗。一大早,他们就来了。全是些体格健壮、面容朴实的小伙子。来了之后,他们立刻就为我家的道路动手干了起来。老波艾显得兴高采烈的,似乎这个计划让他返老回童了。他不停地说着笑话,四处走动,好像是在向这些小伙子们夸耀自己是瓦伊立马家的好朋友。

至于他们的如此激情、如此干劲是否能保持到工程结束,对于我来说已经不是问题了。因为,他们能如此规划此事,能用在萨摩亚闻所未闻的方式实施此事,就已经足够了。试想一下,这可是筑路工程啊,是萨摩亚人最讨厌,最忌讳的工作。在这片土地上,修路就是仅次于征税的导致叛乱的原因。无论是付钱给他们,还是施以刑罚,都不能诱使他们参与道路施工的。

仅凭此事,我就可以认为自己在萨摩亚至少做成了一件事,并足以自我陶醉了。我很高兴。真的,我高兴得跟个孩子似的。

十八

进入十月份之后,道路就基本完工了。对于萨摩亚人来说,如此之勤劳,如此之神速,简直是令人震惊的。不仅如此,在此期间也没发现以往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爆发的部落纷争。

史蒂文森决定举办一个盛大的竣工纪念宴会,以资庆贺。不分白人、土著,他向该岛的所有主人全都发出了邀请函。然而,令人吃惊的是,随着宴会日期的日益临近,他从白人以及部分与白人亲近的土著那里得到的回复,竟然全是谢绝。原来他们全都将孩子般天真的史蒂文森所安排的此次欢宴,当成他的政治伎俩了。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史蒂文森想借此纠集反叛势力,以此来向政府表示敌意。即便是与他最要好的朋友,也都表示不参加,且没说任何理由。因此,前来出席宴会的,就几乎全是土著了。尽管这样,人数依然很多。

当天,史蒂文森用萨摩亚语发表了感谢演说。其实,在几天前他就用英文写出了演讲稿,然后跑到牧师那里,请他帮忙翻译成了土语。

他首先对八位酋长致以深切的谢意,随后便向大家说明了产生如此美好提议的经过。他说,自己起初是想谢绝这个提议的。因为他深知,这个贫穷的国家正遭受着饥馑的威胁。不仅如此,这些酋长的家里、部落里,由于主人长期不在,肯定有许多事情正等着他们回去处理。可最后自己还是接受了。这是因为考虑到,此项工程所能给人们带来的影响,是远比一千棵面包树更有效的。同时也由于接受如此美好的提议,让自己感到了无比的欢愉。

“各位酋长,看到你们辛勤劳动的样子,我的内心就感到温暖。这也不仅仅是由衷感激的缘故,也是因为由此而看到了某种希望。从你们的身上,我看到了或将给萨摩亚带来美好未来的迹象。我想说的是,诸位作为抵御外敌之勇敢战士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如今,能够保卫萨摩亚的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修筑道路、开垦果园、种植林木,并用自己的双手将这些成果有效地推销出去。简而言之,就是用自己的双手来开发利用本国的丰富资源。如果你们不做这样的事情,那么,其他肤色的人们就会来做了。

“你们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做了什么了吗?在萨瓦伊伊、在乌波尔或是在图图伊拉,你们任由猪猡们蹂躏着,难道不是吗?猪猡们烧毁房屋、砍伐果树、为所欲为,难道不是吗?他们不播种,却收割;不播种,却收获。可是,上帝为了你们而在萨摩亚这块土地上播下财富,赐予你们富饶的土地、美丽的阳光,还有充足的雨水。请恕我唠叨,如果你们不加以保护,加以开发,不久就将会被别人夺走的。你们,还有你们的子孙,将会被驱赶到黑暗之中,彷徨无助,唯有痛哭而已。我并非是在危言耸听,因为我亲眼看到了诸般实例。”

随后史蒂文森便讲述了自己在爱尔兰、苏格兰高地以及夏威夷等地亲眼所见的原住民的悲惨生活,并说为了不重蹈这些地区的覆辙,他们现在就该奋发图强。

“我热爱萨摩亚和萨摩亚的人们。我由衷地爱着这个岛屿。我已经决定,活着的时候以此为家园,死后以此为陵墓。因此,我所提出的警告,绝非信口开河。

“如今,巨大的危机已经在逼近你们了。你们是选择我刚才所说的那些原住民的命运呢,还是摆脱困境,让你们的子孙能够生活在这世代相传的土地上,并颂扬你们的丰功伟绩呢?情势紧迫,眼下就已经到了必须做出如此抉择的紧要关头了。根据条约,土地委员会和大法官的任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到那时,土地将重新回到你们的手中,你们就可以自由支配了。然而,狡诈的白人们,也定会在此时伸出他们的魔爪来的。手持测量仪器的土地测量员们,肯定会来到你们的村子里的。到那时,考验你们的烈火将会熊熊烧起。就看你们到底是真金,还是铅屑了。

“真正的萨摩亚人必须战胜如此危机。怎么做?不是涂黑了脸蛋去打仗;不用放火烧毁房屋;也不必去杀死那些猪猡并将他们的脑袋割下来。那样做的话,只会让你们落入更加悲惨的境地。真正解救萨摩亚的人,必须是开辟道路、种植果树、提高产量,也即有效开发上帝所赐予你们的丰富资源的人。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真正的战士。各位酋长,你们为兹希搭拉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兹希搭拉由衷表示感谢。可我希望你们能成为全体萨摩亚人的榜样。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岛上所有的酋长,所有的岛民全都能致力于道路的开拓、农场的经营、子弟的教育、资源的开发——并且不是出于对兹希搭拉的热爱,而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同胞、子弟,以及子孙后代——那该多好啊!”

史蒂文森的这个与其说是答谢还不如说是警告的演说,大获成功。事实上也并不像他所担心的那样难懂,来宾中的大部分似乎全都听懂了。这让他感到十分高兴。他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在他的褐色皮肤的朋友中欢蹦乱跳着。

新落成的道路旁,立着一块刻有如此土著语言的路碑:

感谢之路

为了回报在狱中呻吟的日子里

给我们以温暖关怀的兹希搭拉,

如今,我们献上此路。

我们所修筑的这条道路,

不会泥泞不堪,且永不崩塌。

十九

一八九四年十月x日

听到我还在提起玛塔法的名字,人们(白人)的表情就显得十分奇怪,就好像听人在说去年上演过的戏剧似的。有人还咧嘴傻笑,很卑劣地笑。我以为,不管怎么说,玛塔法事件也不应该成为一个笑料吧。仅凭一个作家的奔走,是无济于事的(似乎一个小说家在讲述事实真相的时候,人们也以为他在编故事似的)。看来没哪个实力派施以援手的话,总还是不成的。

英国下院的j f 侯冈先生曾对萨摩亚问题提出过质问,因此,尽管我与他素昧平生,可还是给他写了信去。由报上的报道可知,他曾对萨摩亚的内乱多次提出质问,可见他对于该问题是十分关心的,且从其提问的内容来看,他似乎非常了解内情。在写给该议员的书信里,我反复说明,对于玛塔法的处罚失之过严。尤其是与最近的小塔马塞塞叛乱相比较,更显得极不公平了。列不出任何罪状的玛塔法(因为他仅仅是受到挑衅而已)被流放到了相隔千里的孤岛上,而扬言要杀尽岛内白人的小塔马塞塞却仅仅被没收五十杆步枪就了事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荒唐事?!如今,除了天主教的牧师以外,谁都不能去探望身陷亚尔特的玛塔法,甚至连通信都被禁止了。最近,他的独生女儿贸然犯禁,已经前往亚尔特,但估计一被发现,就会被遣送回来的吧。

为了解救千里之内的玛塔法,竟然不得不动用相隔万里的国度里的公众舆论,真可谓荒谬绝伦啊。

如果玛塔法能够回到萨摩亚的话,恐怕他会成为神职人员的吧。因为他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也具备相应的人品。即便不能回到萨摩亚,如果能到斐济岛也行啊。这样他就能获得与家乡并无多大差异的饮食了,只要他愿意也能与我们见面,那该有多好啊。

十月x日

《森特·艾维斯》也接近尾声了,可是,我突然又想往下写《赫米斯顿的韦尔》,于是就将这摊子事儿又提了起来。自前年动笔以来,几次提起,又几次放下。这次似乎是能功德圆满的。不过也并没什么自信,仅仅是如此觉得而已。

十月xx日

在这人世间活得越久,我就越深深地感觉如同小孩子一般的走投无路。我无法习惯这个世界。这世上的一切——所见,所闻,如此这般的生殖方式,如此这般的成长过程,假装高雅的生之表面与卑劣、疯狂之内里的鲜明对照,等等,无论经过多少年,我也不会习以为常的。我觉得自己年纪越大,就越是赤裸,越是愚蠢。“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小时候总听人这么说,可这无疑是一句谎言。无论对于什么事情,随着年龄的增大我反倒变得越来越不明白了。……这的确是令人不安的。可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正因为这样,我才对活着这件事尚未失去好奇心。这也是事实。世上有许多老气横秋的老家伙,他们脸上的神情似乎在说:“我已经活过几辈子了。我已经从人生之中学不到什么新东西了。”可事实上又有哪个老家伙正在这个世上活第二遍呢?且不管他的年龄有多大,他今后的生活也都是头一回经历到的,难道不是吗?对于那种一脸大彻大悟神情的老家伙们,我(我自己虽还不能算是老头,但如果根据距离死亡的长短来计算年龄的话,也绝不年轻了)是相当蔑视与讨厌的。那种没有一点好奇心的眼神,尤其是,那种“如今的年轻人哪”之类的洋洋得意的说话方式(只不过在这颗行星上早出生了二三十年而已就非要别人尊重其意见的说话方式),分明就是od curiositate gnoverunt superbia aiserunt [45] ——“他们因傲慢而失去的本该因他们的好奇而所能获得的东西。”

病魔并未怎么扑灭我的好奇心。为此,我感到十分欣慰。

十一月x日

在午后的烈日下,我独自行走在阿皮亚的街道上。路面上蒸腾起白色的热浪,耀人双眼。街上空空荡荡的,一眼望到头也看不到一个行人。路的右侧是一大片绿油油的甘蔗田,微风吹过,舒缓起伏,一直延伸到最北边。其尽头,便是深蓝色的太平洋,色彩之浓郁,简直就是熊熊燃烧着的绿色火焰。如同云母屑堆成的白色波涛,层层叠叠,鼓胀成一个巨大的圆弧。蓝焰摇曳着的大海与琉璃色天空的连接处,被掺有金粉的水蒸气熏染着,白雾迷蒙,浑然一色。路的左侧,隔着长有巨大蕨类植物之峡谷,应该就是塔法山的山巅吧,只见它高高地耸立在大片丰饶浓郁的绿色之上,在令人目眩的雾霭中透露出紫罗兰色的山脊棱线。万籁俱寂。除了甘蔗叶的摩擦声,什么都听不到。我看着自己那短短的影子往前走。走了很长很长一段路。突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在问我自己:你是谁?名字只不过是个符号。你,到底是什么人?在这热带白色道路上投下消瘦衰弱的影子,蹒跚而行的你,是个什么人?这个如水一般来到大地上,不久又将如风一般逝去的你,难道是个无名之辈吗?

这情形,就像一个演员的灵魂脱离了躯体,坐到观众席上去眺望舞台上的自己一样。该灵魂询问其躯体:“你是谁?”并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我感到头晕目眩,几乎摔倒,好不容易挨到了附近的土著人家,得以休息一会儿。

这样的瞬间虚脱,我以前是从未有过的。而这种针对“自我意识”的质问,这个曾在我小时候一度令我烦恼的永恒谜团,在经过了很长的潜伏期之后,似乎又突然再次生起,并对我发难了。

是我的生命力衰退了吗?可比起两三个月之前,我最近的身体状况要好得多啊。尽管情绪波动比较大,可精神活力已基本恢复了呀。眺望风景时,也能因其强烈的色彩而再次感受到如同初次看到南太平洋一般的魅力(无论是谁,只要在热带住上三四年,都会对此魅力视而不见的)了。不可能是生命力衰退的缘故。不过近来多少有些易于亢奋,这倒是事实。每逢这时,早已忘却多年的身姿、情景,会像烤墨纸 [46] 上的图画一般,突然在我脑海里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就连其色彩、气味、影子也都复活了,其鲜明的程度简直令人害怕。

十一月x日

精神状态的异常亢奋与异常沉郁,交替出现。严重的时候,一天之内会反复出现好多次。

昨天下午,骤雨过后的黄昏时分,我骑马上山时,心头忽然掠过一阵恍惚。突然,眼下所有的森林、山谷、岩石,以及随着山坡倾泻而下直到海边的所有风景,全都在雨后的落日余晖中一一浮现出来,无比鲜艳,无比清晰。就连极远处的屋顶、窗户、树木,其轮廓也都清晰可见,如同铜版画一般。产生变化的还不仅仅是视觉。我觉得所有的感官全都一下活跃起来了,某种超常规的东西入驻了我的灵魂。在这一刻,我觉得无论多么错综复杂的逻辑结构,无论多么微妙的心理变化,我都能一眼看透,绝不会遗留什么。我几乎因极度的愉悦而心醉神迷。

昨晚,我的《赫米斯顿的韦尔》大有进展。

然而,今天一大早就遭到了严酷的“报复”,感到胃部沉重、难受,心情也很坏。坐在书桌前,接着昨夜写的部分又写了四五页后,我的笔就停了下来。撑着腮帮子苦思冥想时,忽然,一个可怜虫的一生,如同幻影一般在我脑海中闪过。那家伙患着严重的肺病,心高气傲,顾影自怜到令人作呕的地步,爱慕虚荣,装腔作势,毫无才能却又硬充艺术家,过度劳累,毫无节制地使用着虚弱的身体,净写些只讲究形式并无实际内容的劣作。在现实生活中,因其孩子气的做作而每每遭人嘲笑,在家里又不住地遭受年长的老婆的欺压,结果流落到南太平洋之天涯海角,极度思念着北方的故乡,就此郁郁而终。

这家伙的一生,如同一道闪光,就这么刹那间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我陡然一惊,如同心口遭人猛击一般,一动不动地瘫坐在椅子里,直冒冷汗。

片刻之后,我才恢复了常态。怎么会出现如此愚蠢的念头呢?一定是身体不适的缘故。

可是,就对自己的一生加以评价而言,这片阴影看来是无论如何也抹不掉了。

ne suis-je pas un faux aord

dans dive syphonie?

在上帝所指挥的交响乐中,

我是那根跑调的琴弦吗?

到了晚上八点,我又变得精力充沛了。重读了一遍《赫米斯顿的韦尔》已写好的部分。不错!岂止是不错!

今天早上真是见鬼了。我是个蹩脚的作家?谁说的?!思想贫瘠?缺乏哲学深度?喜欢信口开河的人,尽管去说好了。说到底,文学靠的是技巧。凭借着几个概念而瞧不起我的那些家伙,只要读一读我的作品,就会二话不说地被吸引住的。我就是我的作品的爱好者。即便在写的时候讨厌透顶,有时甚至还怀疑这些玩意儿有什么价值,可在第二天重读的时候,我定会被自己的作品深深地吸引住。就像裁缝相信自己的裁剪技术一样,我也完全可以相信自己的描写技巧。放心吧!r l s !你写的东西怎么可能是无聊的呢?

十一月xx日

真正的艺术必须是(即便不是卢梭的那种,也必须以某种形式)自我忏悔式的。——我在某杂志上读到了如此言论。真是说什么的都有啊。夸耀自己的恋人也好,吹嘘自己的孩子也好(还有讲述自己昨夜梦境的)——这些事对于其本人来说或许是趣味无穷的,可对于别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些个更无聊的呢?

补记——上床后,左思右想,觉得我上面的想法必须稍加修正。我忽然想到,写不了自我忏悔,对于一个人来说,或许就是个致命的缺陷(对于作家而言,是否也是个致命的缺陷呢?对我来说,这就是非常难解的问题了——尽管对于某些人来说是简单明了的)。具体来说,就是我考虑了一下自己能否写出像《大卫·科波菲尔》那样的作品来。结果是:写不出来。为什么?因为我对于自己的过去,不像那位伟大而又平庸的大作家那么自信。尽管自以为比起简单、单纯的大作家来,我所战胜的苦恼要深重得多,可我还是对我的过去(其实,对于现在也一样。振作起来吧,r l s !)没有自信。

幼年、少年时代的宗教氛围,这是可以大书特书的,事实上我也写过了。青年时代的放浪形骸以及与父亲的冲突,这些事儿,要写的话也是可以写的,甚至能写得十分深刻,让评论家们欣喜异常。结婚的经过,这也并非不能写吧(虽说面对着已将近老年,不再是女人的妻子,要如实写下这一段无疑是十分艰难的)。但是,是否要写在决定与芳妮结婚的同时,我对别的女性所说过的话,所做过的事呢?当然,如果写出来的话,或许一部分评论家会高兴的,他们甚至会说“深刻无比的杰作问世了”之类的话。但是,我是写不出来的。因为,很遗憾,我无法认可自己当时的生活和行为。我知道有人会说:“你之所以无法认可,是由于你的伦理观太过浅薄,根本不像一个艺术家。”那种试图洞察人之复杂性的观点,我倒也不是不明白(至少在洞察别人的时候)。但还是不能彻底明白(我喜欢单纯、豁达。比起哈姆雷特来,我更喜欢堂·吉诃德。比起堂·吉诃德来,我更喜欢达达尼昂)。随你说浅薄也好什么也好,反正我的伦理观(在我这儿,伦理观和审美观是等同的)是无法对此予以认可的。那么,当时为什么要做那种事呢?不知道。完全不知道。从前,我时常声称:“只有上帝知道如何辩解。”可如今,我只能毫不掩饰地,匍匐在地,大汗淋漓地说:“我不知道。”

那么,我当时真的爱芳妮吗?这可是个可怕的问题,太可怕了。就连这个我也不知道。我所知道的仅仅是,我同她结婚了,并一直保持到现在(说到底,爱,到底是什么?从这个基本要点开始的一切,我真的知道吗?并非寻求什么定义。而是说,有没有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中能马上得出的答案。啊,天下所有的读者诸君,你们知道吗,在多部小说中描写过多个爱人的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年满四十了,居然连爱是什么都没搞明白。可是,这也没什么可震惊的。试把自古以来所有大作家全都拉来,当面问问这个单纯至极的问题吧:爱,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请他们根据自己的感情经历,直截了当给出答案。不用问,无论是弥尔顿、司各特、斯威夫特、莫里哀、拉伯雷,甚至连莎士比亚,全都会出人意料地暴露出不符合常识的,乃至是不成熟的一面的)。

然而,我们检讨一下就会发现,问题就出在作品与作者生活的不一致上。也就是说,可悲的是,与作品相比,现实生活(人本身)太过低下了。我,难道就是我的作品的残渣吗?就跟熬过了高汤的残渣似的?在此之前,我心中想的只有写好小说这一件事。甚至自以为为了实现这独一无二的目的而整合起来的生活是十分美好的。当然,不能说写作对个人的成长毫无锻炼作用。确实,写作也同样是能锻炼人的。可是,除此之外,不是还有许多更有利于个人成长的道路吗?(也即另外的世界——如果说行动的世界已将病弱的自己关在门外了,这样的说法估计只能算是卑劣的遁词吧。即便终身卧床不起,也仍有锻炼的途径的。当然,如此病人所能达到的境界,往往是失之偏颇的。)我是否太专注于写作(并且是其技巧方面)这一条道路了呢?我是在充分考虑了只追求含糊的自我实现而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焦点者(看看梭罗吧)的危险之后,才说这番话的。我忽然想起了以前非常讨厌,今后大概也不会喜欢(因为,如今在身居南太平洋的我的贫乏的书库里,他的作品是一册都没有的)的那位魏玛公国的宰相 [47] 。那家伙至少不是高汤的残渣。哦,不,岂止不是,相反,他的作品反倒是他的残渣。啊!就我的情形而言,我那作为文学家的名声,尽管很不应该,已经远远超越我作为个人的成熟(或者不成熟)程度。这是十分危险的,危险得令人恐惧。

一路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惊恐。因为,如果将如此想法贯彻到底的话,那我之前创作的所有作品岂不是全该毁弃了?这可真是一种令人绝望的惊恐啊。因为,在主宰着我到目前为止的生活的“写作”这个独裁者之上,竟然出现了更为强大的权威。

可是,遣词造句时美妙的欢愉和描写精彩场景时难以自抑的欣喜已深入我的习性之中,绝不会离我而去的。写作将永远是我生活的中心,并且也并不妨碍什么。然而——不,没什么可怕的。我是个有勇气的人。我必须毫不畏惧地迎接发生在我身上的变化。蚕蛹为了变成蛾子展翅而飞,就必须咬破之前自己织就的美丽的蚕茧。

十一月xx日

今天是邮船日,我的爱丁堡版全集的第一卷,到了。装帧、纸张及其他,基本满意。

将收到的书信、杂志浏览一遍后,我感到我与欧洲人之间的思想差距越来越大。要么是我太过通俗(非文学性的)了,要么是他们的思想原本就太偏狭,两者必居其一。

以前,我曾经嘲笑过那些学法律的家伙(具有嘲讽意义的是,我自己也拥有律师资质)。因为我认为,法律仅在某种范围内具有权威性。即便你精通其复杂的结构并沾沾自喜,也并不具有普遍意义上的人类价值。如今,我倒想对文学圈说同样的话。英国文学、法国文学、德国文学,稍稍广义一点来说,欧美文学,乃至于白人文学,这些也无非是划定了范围,将自己的偏好奉为圭臬,在别的世界中并不通用的特殊、狭隘的规定之内自矜其优越而已。而这一点,不身处于白人世界之外是看不清楚的。

当然,这也并不仅限于文学。西欧文明在针对人与生活的评价上,也制定了某种特殊的标准,并以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只知道如此狭隘之标准的家伙,又怎么会懂得太平洋上原住民的人性之美,生活之美呢?

十一月xx日

在游走于南太平洋各岛之间的白人商人中,存在着两种极为罕见的人(其余的绝大部分,当然是唯利是图的奸商)。一种人,根本没有赚点小钱后回老家去安度晚年的打算(而这正是普通南洋商人的目的),只为热爱南太平洋的风光、生活、气候以及航海而不愿意离开南洋,不愿意停止做买卖。第二种人,同样热爱南太平洋,热爱放浪形骸,却又以偏激的方式故意蔑视文明社会,说白了,尽管他还活着,却已是曝骨南洋之风雨的虚无之人。

今天,在市里的酒馆遇到了一个属于第二种类型的人。这个四十来岁的男子,正坐在我的邻桌旁独自喝酒(两腿交叉着,不住地抖动着膝盖)。穿着十分寒碜,长相却富于知性。眼睛红而浑浊,显然是酒精闹的,皮肤粗糙,只有嘴唇是通红通红的,叫人看着挺不舒服。我与他交谈了将近一小时,却只弄明白了一件事:他毕业于英国的一流大学。操一口在这个港口城市里极为少见的完美英语。他说他是个杂货商人,从汤加来,准备乘坐下一艘船去特克拉乌丝(当然,他并不知道我是谁)。他避口不谈生意上的事情,稍稍谈了点白人给各个海岛带去恶性疾病的事情。然后就是表明自己一无所有。妻子、孩子、家、健康、希望,统统没有。对于我所提出的“为什么会陷入如此生活”的愚蠢问题,他的回答是:“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小说中常见的原因。况且,尽管您用了‘如此生活’这样的词,可与作为人而来到世上这一更为特殊的事件相比,我如今的生活也没那么的特殊吧。”他笑道,随即又轻轻地干咳了几声。

这可真是难以反驳的虚无主义。我回到家里,躺在床上之后,那人所说的话,连同那种彬彬有礼却又无可救药的语调,仍回响在我的耳边。stran are the ways of n [48]

在定居此处之前,我曾坐着纵帆船周游过列岛。在那时,我也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人。

在别说白人,就连土著都很少光顾的马克萨斯岛上,我就见到过一个独特的美国人。他在海岸后面自己搭建了一个小屋,独自一人(在辽阔的大海、天空与椰子树之间,仅此一人)住在那里。与他为伴的只有一册彭斯和一册莎士比亚(且无怨无悔地打算埋骨于此岛)。他说他曾是一个造船的工匠,年轻时读了关于南太平洋的书后,就对这片位于热带的海洋憧憬得不行,终于背井离乡来到了该岛,并就此定居了下来。当我停靠在那海岸边时,他还写了一首诗送给我。

有一个苏格兰人,曾在太平洋所有岛屿中最神秘的复活节岛(那里有无数早已灭绝了的原住民所留下的巨大且怪异的石像,遍布全岛)当过一阵子尸体搬运工。之后,他又继续过起了周游列岛的生活。一天早上,他正在船上刮胡子时,船长在他身后大吼道:“喂!你怎么了?你把耳朵剃掉了!”他回过神来一摸,发现自己的耳朵果然被自己剃掉了,并且自己还一点都不知道。于是,他当即决定,马上住到癫病岛莫洛卡伊上去,在那里无怨无悔地度过了余生。当我去探访那个被诅咒的小岛时,那人便十分欢快地给我讲述了这个冒险故事。

阿佩玛玛的独裁者特比诺克,如今怎样了?这个用遮阳帽代替了王冠,穿着苏格兰短裙,打着欧式绑腿的南太平洋的古斯塔夫·阿道夫 [49] 是非常喜欢稀罕玩意儿的,他竟然在他那位于赤道正下方的仓库里收藏了许多火炉。他将白人分成三类:“稍稍欺骗过我的家伙”“欺骗我较多的家伙”和“欺骗我很厉害的家伙”。当我的帆船要离开他的岛屿时,这位豪放朴实的独裁者几乎掉下了眼泪,为“一点也没欺骗过他”的我,吟唱了诀别之歌。因为,他还是那岛上唯一的一位吟游诗人。

夏威夷的卡拉卡瓦国王,如今怎样了?那个聪明绝顶而又多愁善感的卡拉卡瓦,他是太平洋人种中唯一一位能与我平等地讨论马克思·缪勒的人物。曾经有过波利尼西亚大联合之梦想的他,在目睹自己国家的衰亡后,是否已进入清静达观的境界,并埋头阅读赫伯特·斯宾塞了呢?

半夜里,我睡意全无,耳听着远处传来的阵阵涛声,以前乘着蔚蓝的海流和爽快的季候风四处遨游时所见识过的各色人物之身姿,接连不断、无穷无尽地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人啊,简直就是用来编织梦幻的材料。可即便如此,这一个个的梦,又是多么地丰富多彩,多么地可悲可叹啊!

十一月xx日

《赫米斯顿的韦尔》第八章完稿。

我觉得这项工作终于上轨道了,终于清晰明确地抓住了对象。自己在写的时候也感觉到了某种沉甸甸的厚重感。以前在写《贾基尔医生和海德先生》和《诱拐》时,尽管进展神速,却并无确凿的自信,只觉得或许能写成一部好作品,却又担心会不会是仅为自己喜欢的劣作。因为,手中的笔似乎不太听使唤,被别的什么东西牵引着,追赶着似的。这次可不一样。虽说也同样进展神速,但自己牢牢地抓着缰绳,有效地控制着作品中的所有人物。作品的好坏,自己一清二楚。这可不是什么自我陶醉,而是通过冷静分析得出的结果。最低限度而言,也应该是在《卡特琳娜》之上吧。虽说尚未煞尾,但这一点已是毫无疑问的了。岛上谚语有云:“是鲨鱼还是鲣鱼,看看尾巴就知道了。”

十二月一日

天还没亮。

我站在山岗上。

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风还很大。从脚下展开去的大斜坡的前方遥远处,浮云飞快地掠过铅灰色的海面,往西边逃窜而去。云层的断裂处时而露出临近拂晓时的滞重的白色,飘过海洋和原野的上空。天地尚未呈现出色彩。如同北欧的初冬一般,阴冷逼人。

湿气很重的狂风迎面吹来。我身靠着大王椰子树的树干,才勉强站定身躯。我感到有种类似于不安与期待一般的东西从我心头一角冒了出来。

昨晚我也在阳台上站了许久,任凭狂风以及它夹带的暴雨冲刷我的全身。今天早晨,我又这样顶着狂风站立着。因为我渴望冲撞某种狂暴、凶恶、暴风雨般的东西,想借此来敲碎将自己禁锢其内的硬壳。独自清醒地屹立在这云、水与山岗之间,与那四大 [50] 严峻意志相抗衡,是多么的痛快啊!我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了伟大的英雄气概。“o! as years” [51] “i die, i fat, i fail” [52] ——我呼喊着纷至沓来的无穷无尽的诗句。我的声音被狂风扯得支离破碎,飘散而去。这时,光亮渐次降临到了原野、山岗、大海。一定会发生些什么。一种令人欣喜的预感充满了我的内心:一定会发生些什么,替我清除掉生活里的残渣和杂质。

就这样,我站了有一个小时吧。

没过多久,我眼下的世界就在刹那间变了模样。无色的世界忽然就闪现出了令人目眩的五光十色。原来,在东面突出的岩石背后,在从这儿看不到的地方,太阳升起了。多么神奇的魔术啊!刚才还是灰蒙蒙的世界,一下子就呈现出了番红花色、硫磺色、玫瑰色、丁香色、朱红色、绿松石色、橙色、藏青色、紫罗兰色。况且所有这些颜色全都带着锦缎般的光泽。飘浮着金色花粉的清晨的天空、森林、岩石、山崖、草地、椰子树下的村庄、红色的可可壳堆山等,这是多么的美丽啊!

望着眼下这瞬间闪现的奇迹,我十分畅快地感到,正是在此时此刻,我心中的黑夜正在逃向远方。

我昂然回进了室内。

二十

十二月三日的早晨,史蒂文森与往常一样,口授了三小时的《赫米斯顿的韦尔》,让伊莎贝尔记录下来。午后,写了几封信,傍晚时分来到厨房,在正在准备晚饭的妻子身边说笑着,拌制沙拉。然后,去地窖取葡萄酒。当他拿着酒瓶回到妻子身边时,突然喊道:“我的头!头!”随即,酒瓶掉在了地上,他也当场昏倒。

他马上被抬进了卧室,并叫来了三名医生,然而,他却再也没有恢复意识。

医生的诊断是“肺麻痹并发脑出血”。

第二天早晨,整个瓦伊立马就被前来吊唁的土著所赠送的野花淹没了。到处都是花、花、花。

劳埃德指挥两百名主动报名的土著,从天没亮时就开工,开辟了一条通往瓦埃阿山山顶的通道。因为那山顶,就是史蒂文森生前所指定的埋骨之地。

在风也仿佛死去了的下午两点,送葬队伍出发了。体格健壮的萨摩亚青年们轮流接力,抬着史蒂文森的棺材通过丛林中新开辟出来的道路,朝山顶进发。

下午四点,当着六十名萨摩亚人和十九名欧洲人的面,史蒂文森的身体被埋入了大地。

那是一片位于海拔一千三百英尺处的,被枸橼树和露兜树包围起来的山顶空地。

人们唱起了逝者生前为家人、仆人们所作的一支祈祷曲。在弥漫着浓得直呛人的枸橼香味的闷热空气中,大家静静地低头默哀。墓前摆满了雪白的百合花,一只带着天鹅绒光泽的硕大的黑色凤蝶,停止了翅膀的扇动,静静地歇息在白色花朵上。……

一位老酋长,满是皱纹的古铜色的脸上热泪滚滚——正因为是沉醉于生之欢愉中的南国人,才会对死怀有近乎绝望的悲伤——低声说道:

“托——珐(睡吧)!兹希搭拉。”

[1]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850—1894,英国著名作家,新浪漫主义的代表,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一生创作了大量的小说、诗歌、游记,尤以构思轻巧的探险小说而闻名。代表作有《金银岛》《化身博士》等。四十四岁时病逝在南太平洋的西萨摩亚首都阿皮亚,并葬在当地一座能俯瞰太平洋的高山上。

[2] 法国东南部地中海海滨区最古老的游览胜地和浴场。

[3] 原名“西萨摩亚”,为波利尼西亚群岛的中心,曾经是德国的殖民地,1962年独立,1977年7月更名为“萨摩亚独立国”。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

[4] 源自惠特曼的《草叶集》。

[5] 此篇为史蒂文森的日记。下文中出现的日记,也都是史蒂文森的。

[6] 用产于南太平洋群岛(斐济、瓦努阿图等地)的一种卡瓦胡椒的根,磨成粉用水调制而成的饮料。不含酒精。喝了卡瓦酒后舌尖会先麻木,继而精神镇静、全身松弛,体验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与舒适。

[7] 指华氏温度。相当于334摄氏度。

[8] 位于法国巴黎东南约60公里处的小城市。那里有美丽的森林,是巴黎人常去的休闲地。

[9] 原文如此。是作者有意采用的汉语。典出《礼记·檀弓下》:“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随心所欲的意思。

[10] 威廉·欧内斯特·亨利,1849—1903,英国诗人、作家、编辑和文学评论家。主要以诗作《不可征服》闻名。与史蒂文森交好。

[11] 朱塞佩·加里波第,1807—1882,意大利爱国志士、军人。献身于意大利统一运动,亲自领导了许多军事战役,是意大利建国三杰之一。

[12] 植物在地面上的茎,以及从地里长出的,暴露在空气中的根。具有支撑植物主体,吸收养分和水的功能。

[13] 希腊神话中提坦神之一。在与奥林匹斯诸神争斗失败后,被惩罚做顶住西方天空的苦役。

[14] 即史蒂文森。

[15] 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的主角。是意大利米兰公爵,他在一次出海时,被篡位并陷害,他与其小女儿掉落海中,漂流到一个岛上幸免于难。他在岛上学会了魔法,保护女儿并控制其他敌人,成为怪物和精灵的主人。

[16] 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的人物。普洛斯彼罗的女儿。

[17] 《哈姆雷特》中有丹麦国王的弟弟将毒液滴入国王的耳朵里,将他杀死的场景。

[18] 泥(煤)炭沉积的湿地。爱尔兰中部有大片泥炭含量丰富的湿地。

[19] 英语中“主义”往往体现在后缀“is”上,而在英语中“风湿病”是“rtheuatis”,故有此说。

[20] 指凯尔特人。居住在古代欧洲中西部的民族,在公元前二世纪因罗马和其后的日耳曼人压迫而迁移。现在是爱尔兰、威尔士的主要居民。

[21] 史蒂文森的小说《金银岛》中原海盗船长的名字。藏宝图就在他带来的一个大箱子底部。

[22] 圣经中神谕的说法。

[23] 就是地板。由于国王在军舰上待的时间太长,所以称之为甲板。

[24] 玛塔法的称号。

[25] 气象学上指风向突然改变、风速急剧增大的天气现象。“飑”出现时,气温下降,并可能有阵雨。

[26]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流行于法国的交际舞,每组男女2~4人,排成方形起舞。

[27] 爱丽儿,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的妖精角色。帕克,莎士比亚戏剧《仲夏夜之梦》中一个喜欢调皮捣蛋的小妖精。

[28] 英语。意为情节、事件。

[29] 《圣经·旧约》中的人物。以撒之子,以扫之弟。接受神的祝福后改名以色列。他的12个儿子后来成为以色列12个部落的祖先。传说他在逃亡途中,梦见了天梯,得到了上帝的指引。

[30] 由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皮肤黏膜化脓性炎症,伴有发冷、发烧和疼痛。

[31] 即前面提到的《戴维·巴尔弗》中的主人公。

[32] 英国作家司各特的小说。

[33] 拉丁语。“尘埃与影子”,即虚幻无常之意。

[34] 指美国人奥立佛·温切斯特(1810—1880)发明的连发步枪。是美国西部牛仔最喜欢用的枪支。

[35] 根据《圣经》记载,非利士将军、著名的巨人歌利亚在带兵进攻以色列时,被还是牧童的大卫(日后的以色列国王)用抛石器击中,并被割下了头颅。

[36] 编制出花纹图案的草席。

[37] 保龄球的前身。

[38] 法语。意为:每人都必须耕种好自己的田园。

[39] 乔治·梅瑞狄斯,1828—1909,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诗人。《比彻姆的一生》是其出版于1876年的一部自传色彩较浓的小说。

[40] 英国的老牌出版社。

[41] 这两位都是早于史蒂文森一百年的苏格兰诗人。

[42] 位于英国伦敦的著名书店街,英国传统图书业的标志性地区。

[43] 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家理查森的书信体小说,十分细腻地描写了女性的心理。长达七卷。

[44] 威廉姆·彼特,十八世纪英国政治家、雄辩家。通称大彼特。

[45] 作者所引用的法文。

[46] 用药水在纸上写字,画画,干后就看不见了。但用火一烤,字迹、图形就又呈现出来。是日本的一种游戏。

[47] 指德国诗人歌德。曾任魏玛公国的顾问、内阁主席。代表作有《浮士德》《少年维特之烦恼》等。

[48] 英语。意为:人各有活法。

[49] 即古斯塔夫·阿道夫二世,1594—1632,瑞典国王、军事改革家。在其任内将瑞典打造成欧洲强国。

[50] 佛教用语,构成万物的四种基本元素,地大、水大、火大、风大的总称。

[51] 英语。意为:啊,转瞬之间,胜过数年。源自十九世纪英国诗人济慈取材于古希腊神话的长诗《恩底弥翁》。

[52] 英语。意为:我衰弱不堪,我头晕目眩,我走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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