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在少女们身旁 (12)(1/2)
我听到自己的精力在鼓荡,其中有舒适的成分,但这是独立于能使我们感到舒适的外界物品之外的舒服。身体、注意力的极微小的变化,都足以使我感受到这样的舒适,正像轻轻一压便足以使一只闭着的眼睛感觉到颜色一样。我已经喝了很多波尔多酒。我之所以还要喝,主要并不是为了享受再加几杯能给我带来的舒适感,而是前几杯所产生的舒适感的后果。我任凭音乐随着每一节拍牵动着我的快乐,快乐乖乖地来到每一节拍中停息。多亏有了那些化学技术,能大量地生产出一些躯体,他们在大自然中只是偶尔地很难得地相遇。里夫贝尔的这家饭店,与那些化学技术相似,它在同一时刻内汇集了许多女子。从她们那里获得幸福的前景激动着我的心。靠散步或旅行的邂逅相遇,一年之内我也不会遇见这么多人。另一方面,我们听到的音乐——华尔兹,德国轻歌剧,咖啡馆音乐会歌曲交相混杂,这一切对我都是全新的——本身就像是神仙快活的去处,它与另一种快活相重叠,又比那另一种快活更醉人。每一个旋律,都像一位女子一样特别,但却不像女子那样,将流露出来的感官享乐的秘密只留给某个备受青睐的人。它主动向我举荐这种快乐,贪婪地望着我,迈着任性的或淫荡的步伐向我走来,与我攀谈,抚摸我,似乎我骤然间变得更有魅力,更加强壮或更加富有了。我感到这些曲调里有某种很无情的东西。因为这些曲调对一切脱离物质利害的美,一切智慧的辉映,都是格格不入的。对它们来说,只存在肉体的快乐。它们将这种快乐——自己爱慕的女子与另外一个男人去品尝的快乐——作为世界上存在的唯一事物呈现在那个可怜的妒者面前对他来说,这实在是最无情、最找不到出路的地狱。
但是,我低声重复着这曲调的音符,并不给它一个亲吻时,它使我感受到的它所独有的肉欲,对我又变得那样珍贵,我甚至会离开自己的父母追随这旋律到一个奇异的世界中去。它用一行又一行一会充满慵懒一会又充满生命活力的音符,正在肉眼看不见的地方建立起这个奇异的世界。这样的快活并不能赋予得到它的人以更高的价值,因为只有他自己感受得到。每次在生活中,我们没有讨得注意到我们的女子的欢心时,她并不知道那个时刻我们是否拥有这种主观的、内心的极度幸福,因而这也丝毫不能改变她对我们的看法。虽然如此,我仍感到自己更加强壮有力,几乎成了无法抗拒的男子。我似乎觉得,我的爱情再不是什么令人讨厌、别人可以嗤之以鼻的东西,而确实具有这音乐的感人之美,诱人之处。这音乐本身好象一个可爱的去处,我心爱的女子与我在这里相逢,顿时变得亲密无间。
这饭店的常客,不仅是半堕入风尘的女子,也有最风雅阶层的人,他们下午五点左右才吃茶点或者在这里设盛大的晚宴。茶点设在一条狭窄的成过道形的玻璃长廊里。长廊从衣帽间到餐厅一面,走向花园的一侧,除了几根石柱以外,长廊与花园之间只有玻璃门窗。这里那里,门窗敞开着。结果是除了许多处穿堂风以外,骤然射进的强光,令人头晕目眩和不稳定的光照几乎使人无法看清用茶点女客的模样。所以,这些女客两张桌子、两张桌子地拼在一起,沿着这狭窄的细颈瓶一长条坐在那里的时候,她们喝茶成相互打招呼的每一个动作都闪闪发光,简直可以说那是一个鱼池或鱼篓,捕鱼人将捕来的颜色鲜艳的鱼儿堆积在这里。鱼儿半身在水外,沐浴着阳光,以其变化不定的光芒在人们的眼前象镜子一样闪动。
过了几个小时,便到了开晚餐的时刻。晚餐自然是在餐厅里开的。那时,虽然外面天色依然明亮,餐厅里已燃起灯火。从餐厅里向前望去,可见花园中的楼宇,在落日余辉的映照下,好似夜间面色苍白的幽灵。楼宇旁有株株千金榆,一抹夕阳正穿过那淡绿的树叶。从进晚餐的灯火辉煌的厅室中望出去,玻璃窗外边,那绿树再不象是在闪闪发光而又潮湿的鱼网之中,正如我们形容下午沿着闪射着蓝光金光的长廊用茶点的那些妇人一样,而是象神光照耀下淡绿色巨大养鱼池中的水草了。
人们离席了。如果说,在进餐过程中,各位宾客把时间都用在望着、辨认着邻近各桌的宾客,也叫附近各桌的宾客叫出自己的名字,而在自己桌子的周围则保持着完美的整体的话,围绕着一个晚上的东道主形成重心的引力,在他们到进茶点的那条走廊上去喝咖啡时,便失去了其强大的力量。常发生这样的事:有人经过时,某桌正在进行的晚餐便放弃了一个或数个微粒子。这个粒子或这数个粒子因为受到对方餐桌极大的吸引,便从自己的餐桌分离出来。而前来向朋友问好的一些先生或太太又顶替了他们的位置,然后又回到原位,说:“我得溜了,回到某某先生那儿去……今天晚上我是他的客人。”有一会工夫,人们可以说,这分开的两束花交换了其中的几朵。
然后,长廊本身也渐渐空了。常常是,甚至晚餐后,天色还有些亮,这长长的走廊没有点起灯火,沿廊玻璃窗外树木摇曳,倒象是树木丛生、笼罩在黑暗之中的公园小径。偶尔会有一位进餐的女士在阴影中滞留良久。一天晚上我穿过长廊出去,发现美丽的卢森堡亲王夫人正在那里,坐在不相识的一群人中。我脱帽向她致意,但没有停下脚步。她认出了我,微笑着点点头。远远超过这致意的,是从这个动作本身升起向我道出的几句话,如仙乐一般。可能是较长的一句道晚安的话,并非叫我驻足,仅仅是对那点头致意的补充,以构成有声的问好。但是这句话说的是什么,非常含混不清,结果我只听到了声音。这声音那样柔和地拉着长腔,我觉得那样富有音乐美,宛如在树林幽暗的纤细树枝中,一只黄莺啼啭起来。
有时碰巧圣卢遇见了他的哪一伙朋友,决定到附近一处海滩的游乐场去与他们一起消磨时光。如果他与那些人一道走,便将我一个人安顿在马车里。这时,我就吩咐车夫奋力疾驰,以便让这没有任何人帮忙度过的时光不要显得那样漫长,免得我向自己敏感的心灵叙述到里夫贝尔以来自己从别人身上得到哪些变化——用回顾和力图走出已陷入齿轮咬合之中一般的被动地位的形式。狭窄的小路只容一辆马车通过,又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很有可能与来自相反方向的另一辆马车相撞。悬崖上经常有崩塌的土方石块滚下,路面也不平稳。悬崖陡壁垂向海中,就在眼前。这一切都无法在我心中唤起必需的一点点力量,以将对危险的意识和恐惧拉回到我的理智上来。这是因为,使我们得以创作出一部作品的,并不是要成名成家的欲望,而是勤奋的习惯;帮助我们保护未来的,并不是眼前的欢愉,而是对往昔智睿的思考。帮助我们残废的头脑走正路的,是理智思考和自我控制这一副拐杖。然而,如果我抵达里夫贝尔时,早已把这副拐杖扔得远远地,破例地放松我的神经,处于任凭精神失调、酒精肆虐的状态中,就等于我赋予当前的每一分钟以质量和魅力。其结果是既不能使我更能够,也不能使我更有决心去保护这每一分钟。我听凭自己将这些看得比我剩余的生命贵重一千倍的时候,我的激情就已将这每一分钟与剩余的生命割裂开来了。我象英雄,象醉汉一样将自己关闭在现时之中。我的过去已暂时隐去,在我面前再也映不出自己的影子,我们管这个影子称作自己的前程。我将自己生活的目的,再不放在实现往昔梦幻之上,而放在现时这一分钟的欢愉中,我看不到比这一分钟的欢愉更远的东西。结果是,正是在我感到格外快活的时候,正是在我感到我可以过上幸福生活的时候,正是在我看来我的生命应该更有意义的时候,我摆脱了至今生活能够使我设想到的各种烦恼,我毫不犹豫地将生命交给发生意外事故的偶然。看上去这很矛盾,但这只是表面的矛盾。再说,简而言之,我只不过将轻率集中在一个晚上而已,对其他人来说,这种轻率稀释在他们整个生存过程中。在整个生存过程中,他们每天都并非必要地面临着海上旅行、坐飞机或坐汽车游玩所包藏的危险,他们的死亡会使之肝肠寸断的人正在家中等待着他们归来。或者一本书最近就要出版是他们活着的唯一原由。这本书还与他们脆弱的大脑联系着。
同样,在里夫贝尔的饭店里,我们逗留的晚上,如果有人怀着杀死我的动机来到,由于我在一个不现实的远景中只看到我的外祖母、我未来的生活和我要写的书,由于我完全融入了邻桌那个女子的香水味、旅馆侍应部领班的彬彬有礼和正在演奏的华尔兹乐曲的婉转与悠扬之中,我完全依附在现时的感觉上,除了与它不要分离,再也不能想得更远,再也没有其他目标,我就会紧紧抱着这感觉死去,我就会任人杀害,不去自卫,一动不动,恰似那被烟草的烟雾熏得麻木的蜜蜂,再也无心去保护自己辛辛苦苦积蓄起来的食物,再也不指望保全自己的蜂巢了。
此外,我还应该说,在我极度振奋的心情下,最严重的事情也变得无足轻重,这使我终于理解了西莫内小姐及其女友们。要与她们结识的大业,现在在我看来似乎轻而易举但又无所谓了,因为只有我现时的感觉极度强烈又有每一细微的变化,甚至只是这种感觉持续下去会使我快乐,对我才有重要意义。其余的一切,父母,工作,游玩,巴尔贝克的少女,都不比不容其停留的、大风中的一抹飞沫更有重量,只是与这种内心的强烈感受相对而言才存在:酩酊大醉将主观唯心主义、纯粹的现象论实现了几个小时。一切都只不过是表象,只是随着我们自己的崇高而存在而已。这并不是说,真正的爱情在这种状态中无法存在——如果我们确实有情,而是我们如同新到一个地方那样清楚地感觉到,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压力改变了这种情感的规模,以致我们对它再也无法同等视之了。这同一爱情,我们还能再次寻找到,但是已经易位,再也不考虑我们自己,满足于现时赋予它的感觉,这种感觉对我们已经足够,因为非现时的东西,我们是不在乎的。可惜的是,如此改变价值观的系数,只在酩酊大醉这个时刻才能发生作用。此时此刻再没有任何重要性,像吹肥皂泡一样一吹就化的人,到了明天,会重又具有他们的重量。又得尽力重新开始现在看来已毫无意义的研究工作了。更严重的是,这种明日数学,与昨日数学一样,我们将再度不可自拔地陷入这些数学题目之中,这便是甚至在这样的时刻也约束我们的数学,只是对我们自己失去了约束力而已。如果恰巧在我们近旁有一位端庄的女子或充满敌意的女子,前一天还那样难办的那件事——即使我们能讨她喜欢——现在我们却觉得一百万倍地更加轻而易举。实际上绝非如此,因为这只是在我们看来,在我们内心看来如此,只是我们自己变了。就在当时,如果我们来得放肆,她也会对此不满,就和我们到了第二天,要为给了侍者一百法郎小费而对自己不满一样。那道理是一样的:此时已不再酒醉。只不过对我们来说,理智迟来一步而已。
那晚在里夫贝尔的女子,我一个也不认识。她们成了我酩酊大醉的一部分,正如反射是镜子的一部分一样。所以她们显得比西莫内小姐一千倍地合乎我的欲望,而西莫内小姐对我是越来越不存在了。一个金发姑娘,独自一人,神情抑郁,戴一顶插满野花的草帽,出神地望了我好一会,她显得那样讨人喜欢。然后轮到另一个,再后轮到第三个。最后轮到一个肤色有光泽的棕发姑娘。圣卢几乎认识所有这些姑娘,我则不然。
认识现在成为他情妇的这个人之前,圣卢确实在这个花天酒地的有限世界里生活过那么长久。这些晚上到里夫贝尔来用晚餐的女子,几乎没有他不认识的,他本人或者他的某一位朋友至少和她们睡过一夜。其中有不少是纯粹出于偶然,才出现在里夫贝尔饭店。她们来到海滨,有的是来与情夫重聚的,有的则是极力想找一个情夫。如果她们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圣卢便不与她们打招呼。她们则比望着自己身边的男人更多地望着圣卢,看那神情,似乎并不认识他,因为谁都知道,除了那个女演员,他现在对任何女人都毫不在意了。在这些女人眼中,这一点又赋予他一种特殊的威望。
有一个女子嘁嘁喳喳耳语般地说:“那是小圣卢。看来他一直爱着那个妓女。真是情意缠绵呢!他真是美男子!她觉得他真是了不起!多么帅!不管怎么说,有些女人就是有运气!而且是多么神气的男人!我原来和德-奥尔良在一起时,跟他很相熟。他们是形影不离的一对!他那时为她花天酒地!可现在,他再不那么干了。他不做对她不忠的事。啊!她可以说自己真有运气!我真不知道,他从她那里能得着什么。肯定他也是个大傻瓜!她那两只脚象船一样大,像美国女人一样长着唇髭,内衣脏得很!她的裤子,我相信一个小女工都不要!你瞧瞧他那一双眼睛,为这样一个男人,往火坑里跳也愿意呀!咦,别说话,他认出我来了,他笑了,啊呀,他从前与我很熟呢!跟他一提我就行。”
她们与他会意地相视,让我撞见。我真希望他把我介绍给这些女子,真希望能够要求与她们一见,她们也慨然应允,即使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约会也罢。如果不这样,在我的脑海中,她们的面庞便永远缺乏自身独特的那一部分——似乎为面纱所遮掩——,这一部分,是每一个女子都不相同的。没有见过时,我们无法想象。只有在向我们投过来的目光中,这一部分才显现出来,那目光对我们的欲望表示赞同,并向我们作出许诺:我们的欲重会得到满足。
她们的面目,虽然我只局部见到,对我来说,仍然远远胜过我猜想大概会恪守妇道的那些女子的面孔。那些女人的面孔与这些姑娘毫无相象之处,平淡,无底蕴,平板一块,没有厚度。这些姑娘的面庞之于我,肯定又不同于之于圣卢。对于佯装与他并不相识的那种不动声色,他显然毫不在乎,打招呼那么平平常常,向任何人打招呼都可以如此。透过这毫不在乎或平平常常,他心中忆起,眼前浮现出散乱的头发,痴狂的嘴和半张半闭的眼睛。这整个一幅无声的画,恰似画家为了欺骗大部份观众,用一幅得体的油画将它盖上的那种画幅。我感到自己的生命中不曾有一丝一毫进入这些女子中哪一位的心灵,也不会有任何东西被带到她一生所走的吉凶未卜的道路上去。对我来说,自然这些面庞一直是封闭的。但是,知道这些面庞曾经喜笑颜开过,已经足以使我感到这是一种奖赏。如果她们的面庞不是其下隐藏着爱情回忆的圆形饰物,而只是漂亮的奖章,我是不会给她们找到奖金的。
至于罗贝尔,他坐着时永远无法正襟危坐,他用宫廷宠人的微笑来遮掩武将的渴求行动。仔细端详他时,我意识到,他那三角脸上精力充沛的骨架与其祖先该是多么分毫不爽。这骨架对一位豪情满怀的弓箭手更合适,而不适合于一位风雅文士。在细腻的皮肤下,显现出大胆的房屋建筑,封建时代的建筑艺术。他的头使人想到古老城堡主塔上那些塔楼。塔楼上毫无用处的雉堞依然可见,但是在内部,已把这些塔楼改成了图书室。
返回巴尔贝克的路上,对于他给我介绍的那些陌生女子中的哪一位,我一秒钟不停地又几乎不知不觉地在心中反复说着这句话:“多么甜美的女子!”好象唱叠句一样。自然,更确切地说,这些话是发自神经亢奋状态而不是持久的判断。如果我当时身上有一千法郎,而且到那时还有开门营业的珠宝店,我定会给那个陌生女郎买一个戒指。这是真的。当我们像这样在极为不同的环境中度过生活中的某些时刻时,我们常常对各种人过于慷慨相赠。到了第二天,大概又会觉得这些人毫无趣味。但是对于前一日对他们说过的话,人们感到负有责任,而且希望实践诺言。
这样的晚上,由于迟归,回到我的房间,见到床,我很高兴。房间对我已不再抱有敌意。我初来乍到那天,还以为自己永远也无法在这张床上安歇呢!现在,疲倦已极的四肢要在这里寻求一个支撑。因此,我的大腿,我的臀部,我的肩膀,一个接一个地从各个点上尽量与包着床垫的单子合成一体,似乎我的疲倦有如一位雕刻家,打算取得一个完整的人体模具。
但我无法入睡,我感到清晨即将来临。平静的心情,健康的体魄,都不存在。在忧郁中,我似乎感到这些东西再也不会失而复得。我必须安睡多时才能重新得到这些。即使小憩一会,再过两个小时也要被交响音乐会吵醒。可是我骤然入睡,堕入了梦乡。梦中,回到了青春时代,逝去岁月重返,失去的感情重来,灵魂脱离躯体,到处游动,对亡人的回忆,荒唐生活的幻想,倒退到大自然作为最原始主宰的时代(据说我们在梦中经常看见动物,却忘了我们自己在梦中几乎总是个没有理智的动物,是这种理智对事物放射出确实性之光。相反,我们在梦中对于生活中的景象只是提出一种不可信的看法,每一分钟这看法又被遗忘摧毁,前一个景象在后一个景象面前烟消云散,就像走马灯一样,换了一张片子,下一个景出来,前面一个景烟消云散)。所有这些奥秘,我们以为不了解,实际上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初步接触,同时也接触另一个大奥秘,就是消灭与重生。自己往事中某些已经暗淡下去了的地方,又逐个被照亮,里夫贝尔的晚餐难以消化,使这种光亮更加游移不定,这使我成了这样一人人:似乎最高的幸福就是与勒格朗丹相遇,因为我刚才在梦中与他聊天。
其实,就是我自己的生活也完全被一个新布景挡住了视线,恰似舞台上所置的布景。后台换景时,一些演员在前台演出一个逗人开心的节目。我在其中扮演角色的滑稽节目,是东方故事味道。由于所置布景极其接近东方色彩,我在戏中对自己的过去,甚至对自己都一无所知,我只是一个因为犯了过失身遭棒打和受各种惩罚的一个人物。是什么过失,我没有发现,实际上这个过失便是喝了太多的波尔多酒。
我忽然醒来,发现多亏这一大觉,竟没有听到交响乐音乐会的喧闹。时已下午。我用力起身想看看表,想知道是否确实如此。一开始,怎么使劲也毫无成效,头又沉沉落在枕头上,半途而废。这是继困倦以及其它的醉态而来的短暂的下沉,或由饮酒或由大病初愈而引起。何况,甚至就在看时间之前,我也肯定中午已过。昨天晚上,我不过是一个被掏空了心肝的、无重量的人(就象非得先躺下才能坐起来,非得睡醒才能住口一样),我不停地翻腾,说话,再也没有重量,没有重心,我被抛掷出去,似乎可以继续这闷闷不乐的奔跑,一直跑到月亮上去。虽然睡着了,我的眼睛没有看见时间,我的身体却能计算出来。它不是在表面绘制出时间的表盘上量度时间,而是通过逐步称量我的力气恢复了多少。象一个大钟一样,我的身体让力气从头脑向身体的其余部份一级一级走下去,现在这力气已经将其积蓄的充足数量实实在在地堆积到了膝盖以上。如果说,从前,大海是我们生命所系的环境,必须将我们的血液重新投入大海之中才能恢复我们的力气,就遗忘和精神空虚而言,情形也是如此。有时,在几个小时之内,似乎脱离了时间。但是,在这个时间内积聚起来而没有花费的力气,通过其数量衡量了时间,与时钟的重量或沙山塌陷衡量时间一样准确。
何况,从这样的睡眠中醒过来,并不比长时间熬夜后再想睡着更容易,任何事情都有持续下去的倾向。如果说,某些麻醉剂确实会催人入睡,那么长时间睡眠则是更厉害的一种麻醉剂。长时间睡眠之后,要醒过来很困难。我就象一个水手,他清清楚楚看见自己的船只绳缆系在码头上,但是船只仍被海浪摇来摇去。我确实想看看时间,想起床,但是我的身体每时每刻都再次被投进睡眠中。着陆很困难,我又倒在枕头上两、三次,然后才立起来,走到我的表跟前,将表上的时间与我那软绵绵的双腿所拥有的丰富的物质所指示的时间加以对照。
最后我终于看清楚了:“下午两点!”我按了铃,可是我立刻又睡着了。从我再次醒来时感到的平静和对已经过了一个漫漫长夜的感觉来看,这次大概睡的时间长得多。然而,我之醒来乃由弗朗索瓦丝走进室内而引起,而她进来又是我按了铃的缘故。所以这次睡着,我自己觉得大概比上一次更长,而且给我带来这样的惬意和忘却,而实际上只持续了半分钟的工夫。
外祖母推开我的房门,我就勒格朗丹家族向她提了一大串问题。
只说我恢复了平静和健康,还远远不够,因为这已经远远超出与前一天相比平静与健康与我距离有多远这样一个简单问题。我一整夜都在与逆流搏斗,然后,不仅仅我又回到平静与健康身边,而是平静与健康又回到我身上。头空空的,有一天大概会粉碎,头上有几处位置明确,还有些难受。头脑任凭我的思想驰骋。思想再次各就各位,并与生命重逢。可叹的是,时至今日,我的思想还不会好好利用我的生命。
我再一次逃脱了无法入睡的困难,躲过了宇宙洪荒,躲过了歇斯底里发作的覆没。前一天晚上我无法得到安宁时威胁着我的一切,现在,我都不再害怕了。面前展现出新的生活。虽然我已经很舒服,但是仍然象骨头散了架一样。我一动不动,怀着喜悦品味着我的疲倦。疲倦将我双腿、双臂的骨头都拆散了,折断了,现在我感到,这些骨头都集中在我面前,随时准备重新接合起来。只要象寓言中的建筑师那样唱起歌来,我写上就能将骨架重新竖立起来1——
1宙斯与安提俄珀之子安菲翁从赫耳墨斯处得到竖琴这个礼物后,一心一意沉醉于音乐,经常与其兄仄忒斯争吵。但二人一致同意去解救他们的母亲(陷吕科斯及狄耳刻之手),并在底比斯称王。他们想在底比斯周围筑起城墙来。仄忒斯背石头时,安菲翁演奏竖琴将石头引到自己身边。拉斯金在作品中数次引用这个神话,认为它象征着各社会阶级之间的和谐。
突然,我忆起了在里夫贝尔见到的、凝望了我好一会的那个神情忧郁的金发少女。整个晚上,还有许多别的少女看上去很顺眼,而现在,只有她一个人刚刚从我记忆的深处升起。我似乎觉得她注意到了我,预料里夫贝尔的一个侍者会前来给我捎上她的一句话。圣卢不认识她,但是认为她还象样。与她见面,经常与她见面,可能很困难。但是为此我会不惜一切,我心中只想着她。
哲学经常谈到自由的行为和必要的行为。一个行为,由于行动过程中抑制了升力,一旦我们的思想处于休整状态,这个行为便这样使某一回忆再次升起——直到此刻之前,这一回忆已被消遣的压力将它与其他回忆拉平——并叫它奔腾起来,因为它比其他回忆更有魅力。我们当时不知不觉,二十四小时过后我们才发觉。比这种行为为我们所更完整地感受的行为,恐怕没有了。说不定也没有比这更自由的行为,因为它还不具有习惯性的性质。在爱情中,正是这种精神怪癖有助于使某一个人的形象单独复活。
正是我在海边看见那一群美女列队而过的第二天。我向好几位几乎每年都到巴尔贝克来的旅馆房客询问她们的情况。他们未能给我提供什么情况。此后,一张照片给我解释了何以如此。仅仅几年以前,她们还是一群依然孩子气十足、未定型而又甜美无比的小姑娘,人们可以看见她们在帐篷四周,围成一圈坐在黄沙上:她们好似隐隐约约的白色星群,即使你从中分辨出一双比他人更明亮的眼睛,在这看不清的银河星云中,也立即会将她忘掉,并与其他人的眼睛混成一片。现在,她们虽说还刚刚脱离女大十八变的年龄,但确实已经脱离了那个年龄。谁又能认出,她们就是几年前那一群小姑娘呢?
在距今不远的那些年代里,肯定她们并不象前一日在我面前第一次出现时那样,给人一个群体概念。这个群体本身那时尚不够清晰。那时节,这些小毛孩子还太小,还处于成型的基本阶段,个性还不曾在每一张脸上打上自己的烙印。正像个体还浑沌存在的初级器官一样,更确切地说个体是由珊瑚骨构成,而不是由组成珊瑚骨的一个个珊瑚虫构成。那时她们还是你挤我我挤你地挤在一起。有时,一个小孩将身旁的小孩弄倒了,于是,一阵狂笑,似乎这是她们个体生命的唯一体现。人人前仰后合,这些线条尚不清晰、作着鬼脸的面孔混成了一团肉冻,闪闪发光,颤颤巍巍。在她们后来有一天给我看、而我亦保留下来的一张旧照片上,她们这孩子气的群体与日后她们那行列的面孔已经是同样数目。人们感到她们在海滩上已经留下了不同寻常的痕迹,禁不住对她们望上几眼。但是人们还只能通过理性逐个地辨认她们,而任凭女儿十八变去变,直到这些重新组合的形状逐渐侵占到另一个有个性的人上去,才算是分界线,又必须去认明那另一个有个性的人了。高高的身材与鬈曲的头发并存,这又一个人的俏丽面庞很可能就是这照相簿上所显示的从前那个干瘪黄瘦的小毛丫头。这些少女,每个人的容貌特点在短暂的时间里有了那么大的变化,反使得这些特点成了一项模糊的标准。另外一方面,她们之间共同的和似乎群体性的东西,从那时起就是那么突出,在这张照片上,有时连她们最好的朋友也会把这一个认作那一个。要消除疑团,只能通过服装上的某个小玩艺,才可以肯定哪个人穿过这样的衣服,戴过这样的小玩艺,而其他人肯定没有。那个时节与我刚刚在海堤上看见她们那一天相比,差异是多么大,而这两个时间距离又是那么近。那个时节以来,她们仍然像我前一日感觉到的那样放声大笑,但是这种笑已不再是童年时期那种断断续续几乎是自发的笑声了。从前那种痉挛性的放松随时能叫这些脑袋去扎个猛子,犹似维沃娜1河中的-鱼群,散开了,消失了,过了一小会又聚拢成群了——
1流过普氏故乡贡布雷的河。
现在,她们的容貌已经成了自己的主人,个个目光紧紧盯着自己追逐的目标。只有我昨天那样第一次依稀望见,犹犹豫豫又抖抖瑟瑟,才会将这些孢子混淆起来,正像往日的狂笑与陈旧的照片将这些孢子混成一团一样。时至如今,这些孢子都具有了个性,而与那苍白的石珊瑚分离了。
肯定,有许多次,在美丽的少女从我面前经过时,我向自己许下诺言,一定要再与她们见面。一般来说,她们不再出现。何况,记忆很快将她们遗忘,很难再找到她们的面庞。可能我们的眼睛还没有认出她们的时候,已经望见别的少女经过了。这些新出现的少女,我们将来也不会再与她们见面。
另外有些时候,就象这狂傲的一群出现这样,偶然又非把她们再次带到我们眼前不可。这时,我们感到这是美妙的偶然,因为我们将从这偶然上分辨出似乎机体形成、发育之初以组成我们生命的东西。对于占有某些形像,事后我们会认为这是天注定的,而这种偶然将我们对某些形像的忠诚变成了轻而易举、不可避免的事,有时——继某些使人希望中止回忆的间断之后——则是很残酷的事。如果没有这种偶然,我们很可能像很多人一样,刚刚开始,就轻易地遗忘了。
不久,圣卢的勾留已接近尾声。我并没有在海滩上与这些少女重逢。圣卢下午只在巴尔贝克待一小会,时间太短,无法顾及她们,也无法为了我去与她们结识。晚上他更得空一些,仍然常常带我去里夫贝尔。在这些饭馆中,正象在公园里和火车上一样,有些人在普普通通的外表之下隐形,而他们的名字会叫我们大吃一惊。偶然问到他们的名字,我们就会发现,他们根本不是我们以为的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而正是我们久闻大名的某一位大臣或公爵。
在里夫贝尔饭店里,已经有两、三次,在圣卢和我看见所有的人开始离席时,有一个人刚刚来到,在一张桌旁落坐。此人身材高大,肌肉发达,五官端正,胡子花白,然而沉思的目光总是死死地望着天。一天晚上,我们问老板这位阴阴沉沉的、孤独的、姗姗来迟的用餐者是何等人氏。
“怎么,这是鼎鼎大名的画家埃尔斯蒂尔,你们不认识?”
他对我们说。
有一次,斯万在我面前提过这个名字。怎么提起来的,我完全忘记了。但是,某一记忆的疏忽,与看书时对某一句子成分疏忽一样,有时不是促进把握不定,反而促进了过早的肯定。
“他是斯万的一位朋友,是非常著名、身价极高的艺术家,”我对圣卢说道。
顿时,犹似一个寒颤传到他身上和我身上,我们两个人都想到,埃尔斯蒂尔是一位大艺术家,名人。然后,我们又想到,他把我们与其他用餐人混成一团,肯定不会料到,想到他的天才,使我们多么激动。他对我们的崇拜一无所知,他也不知道我们认识斯万。如果我们没有来洗海水浴,大概我们也不会受到这场折磨了。但是,我们还迟迟停留在无法让热情保持沉默的年龄上,又设身处地想到隐姓埋名似乎令人压抑的生活,于是我们写了一封信,署上我们的名字。在信中,我们向埃尔斯蒂尔披露,坐在他几步开外地方的两个用餐者,是对他的才能极为倾倒的两个业余爱好者,是他的好友斯万的两个朋友。在信中我们要求向他致以敬意。一个侍者担当了将这封信函送交那位名人的任务。
埃尔斯蒂尔虽然已经颇有名气,但是那时节,可能他还没有饭店老板声称的那样有名,稍微过了几年之后,他才大有名气。他是在这家饭店还仅仅是农庄一样时,最早来到这里居住并带来一群艺术家的人(那些艺术家,一俟人们在简单的挡雨披檐下露天吃饭的农庄变成阔气的用餐中心,便全部迁徙到别处去了。埃尔斯蒂尔本人与妻子住在距此不远的地方,只因妻子不在,他此刻才又到饭店来)。一位伟大的天才,即使在他还没有得到承认的时候,也必然会激起某些崇拜现象。不止一个稍事停留的英国女人,极想打听埃尔斯蒂尔生活的情形,农庄的老板从英国女人所提的问题或画家收到国外许多来信中便得以猜度出几分来。这时老板更注意到:埃尔斯蒂尔作画时不喜欢别人打扰;月色皎洁时,他深夜起床,把一个小模特儿带到海边,让她裸体摆出姿势来。待他从埃尔斯蒂尔的一幅画中认出挂在里夫贝尔入口处的木制十字架时,不禁心中暗想,受了那么多累没有白费,游人的赞美也并非没有道理。
“就是这个十字架,”他瞠目结舌地反复说,“四块木头全在!啊,他费了多大的劲啊!”
可是,埃尔斯蒂尔送给他的一幅小小的《海上日出》是否价值连城,他倒不知道。
我们看到埃尔斯蒂尔读了我们的信,将信放进自己的口袋,继续吃饭,然后开始要他的衣帽,站起来要走了。可以十分肯定,我们的作法使他不快,我们现在真希望(也真害怕)他还没注意到我们时,就赶快溜掉。我们从来没想到一件事,可在我们看来那是最重要的事,那就是我们对埃尔斯蒂尔的热情,我们不容许别人对这种热情的真诚表示怀疑,我们确实也可以拿等待时那颗悬着的心,愿意为这个伟人去赴汤蹈火来加以证明。但是这种热情,并非如我们自己想象的那样,是佩服,既然我们还从未看见过埃尔斯蒂尔的任何作品。我们情感的对象可能就是“大艺术家”这个空洞的概念,而不是一幅我们不曾见过的作品。充其量这是空洞的佩服,是没有内容的佩服的精神框架,感情骨架,也就是说,这是与童年紧密相连的某种东西,正像在成年人身上再也不存在的某些器官一样。我们还是孩子。然而埃尔斯蒂尔就要走到门口时,突然一拐弯,朝我们走来。我又惊又喜,紧张得无以复加。如果是几年之后,我就不会有这样的感受了。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的能力越来越差,而对社交场合司空见惯又使人再也不会产生这样的念头,去挑起这样不同寻常的机会,去感受这样的激动了。
埃尔斯蒂尔坐在我们餐桌旁跟我们谈了几句。我数次与他提到斯万,但是他从未回答我。我开始认为他并不认识斯万。他倒没有因此就不请我到他在巴尔贝克的画室去看他。这个邀请,他并没有对圣卢发出,这是因为我说了几句话,使他认为我很喜欢艺术而赢得的邀请。即使埃尔斯蒂尔与斯万是亲密好友,斯万的推荐恐怕也不会达到这样的效果(因为在人的生活中,无利害关系的情感所占的比例要比人们想的大)。他对我极其和蔼可亲,比圣卢还要过之,正像圣卢的和蔼可亲超过一个小市民的殷勤一样。与一位大艺术家的和蔼可亲相比,贵族大老爷的和蔼可亲,再动人,也有演戏、做作的味道。圣卢千方百计讨人喜欢,而埃尔斯蒂尔喜欢的是给予和献身。他拥有的一切,思想,作品,以及他认为次之又次之的其余东西,都会兴高采烈地送给一个理解他的人。但是他没有自己忍受得了的交际圈子,他在孤独中生活,还带有野性的成份。对此,上流社会的人称之为虚假作态,没有教养;当权者称之为思想有问题;邻舍称之为神经病;家人称之为自私和傲慢。
肯定,最初时,即使在孤独中,他也愉快地想过,对于那些不理解或触犯过他的人,他通过作品与他们交谈,使他们对自己有充分了解。说不定他独自生活,并非出自对他人漠不关心,而是出自对他人之爱,正如我为了有一天能以更可爱的而目重新出现而放弃了希尔贝特一样。说不定他的作品就是为某些人画的,犹似返回他们之中。在这个返回中,人们虽然没有看见他本人,但是会喜欢他、钦佩他,谈论他。不论是病人也好,修道士也好,艺术家也好,英雄人物也好,当我们以当初的心态决定放弃什么的时候,一开始并不总是完全彻底的,后来,由于反作用,才对我们发生影响。如果说他曾经希望为某些人作画的话,那么作画的时候他可是为自己活着,远离他已经漠然视之的社会。孤独的实践使他爱上了孤独,正象我们一开始对任何大事都恐惧万分一般。因为我们知道这大事与更小的事不相容,而我们将小事看得很重。大事并没有剥夺掉我们的小事,而更多的是使我们脱离小事。在没有经历大事之前,我们的全部心思都在想知道我们可以在什么程度上将其与某些小小的快活调和,一旦我们经历了大事,那些小小的快乐便再也不成其为快乐了。
埃尔斯蒂尔并没有与我们交谈很久。我准备那之后两、三天内到他的画室去。但是,这个晚上的第二天,我陪外祖母从海堤尽头往卡那维尔悬崖方向去散步,回来走到直通海滩的一条小街拐角处时,我们与一个少女迎面而见。她低着头,像一头被人驱赶而很不情愿回圈的牲口,手里拿着高尔夫球棒,身后跟着一个盛气凌人的男士。此人很可能是他的“英国女家庭教师”,或是他一位女友的“英国女家庭教师”。那人与贺加斯1《杰弗莱一家》中的肖像十分相像,面孔红红的,大概他最喜欢的饮料不是茶,而是杜松子酒。他蓄着花白而浓密的唇髭,没嚼完的嚼烟支出黑黑的一个弯钩。把唇髭又加长了一截。走在他前面的小姑娘,与那一小帮少女中那个戴着马球运动员式的黑色女帽、面颊丰满、面孔呆板却有着含笑的双眸的那个十分相像。此刻回家的这一个也戴着一顶黑色马球帽,但我觉得她比那一个更漂亮,她的鼻子线条更直,下部的鼻翼更宽,肉更多。其实,那一个在我面前显得是一个面色苍白而又傲气十足的姑娘,而这一个则显得是一个被制服了的孩子,面色红润。不过,由于她推着一辆一样的自行车,也戴着一样的鹿皮手套,我得出结论说,所见之差异可能是我所处的位置不同,情景不同所致,因为不大可能在巴尔贝克还有面孔如此相似、短打扮中又集中了同样特点的第二个姑娘。她飞快地往我这边扫了一眼。此后的日子里,当我又在海滩上看见这一小帮人,甚至以后我认识了组成这一帮的所有少女之后,我都从未敢绝对肯定,她们当中的哪一个——甚至在所有的人当中,与她最相像的那个推自行车的姑娘,就是我那天晚上在海滩尽头、街角上看见的那个少女。那个少女与我在这一帮子中注意到的那个,虽然差别不大,但毕竟是有些差别的——
1贺加斯(1697-1764),英国画家,木刻家,生于伦敦。其作品常具讽刺性,他希望创造出一种性格和风俗画派。其肖像画《杰弗莱一家》画的是律师杰弗莱,其妻及其二子女。也有另一种“版本”,不是律师杰弗莱,而是杰弗莱将军。此处不知指哪一幅。
前些日子,我特别想那个高个子姑娘。但从那天下午开始,便是那个持高尔夫球棒,推想她是西莫内小姐的这个姑娘重又搅得我六神无主了。她与别人在一起时,常常停下脚步,迫使她的女友们——看上去她们对她很尊重——也中止行进。我现任眼前仍然浮动着她停下脚步,马球帽下闪光的双眸,这身影映在大海在她身后为她构成的屏幕上,她与我之间,隔着透明的碧蓝的空间和自那时以来流逝了的时间。这面庞的第一个影像,在我的记忆中非常单薄,我向往着、追寻着,后来又将它遗忘,然后又找到了它。自耶以后,我常常将这面庞映在往昔上,以便面对一个在我房间里的少女时,心中可以这样暗想:“就是她!”
可是,我最想结识的,可能还是那个面色如绣球花、有绿色眸子的姑娘。何况,不论哪一天我更希望见哪一个,即使没有这一个,其余的姑娘也足以使我心情激荡。我的欲望,即使这一次基本扑在这个身上,下一次又基本扑在那个身上,但是仍像第一天我那模糊的视觉一样,我的欲望继续将她们聚集在一起,继续将她们当成一个单独的小世界。一个共同的生命使这个小世界活跃起来,大概她们也企望构成这个单独的小世界吧!如果我成了其中一个的男友,我大概就能进入——就象一个细腻的异教徒或一个小心谨慎的基督徒到了蛮夷之中——一个令人更加年轻的圈子里去。这个圈子洋溢着健康,无意识,肉欲,狠毒,非智性和快乐。
我向外祖母讲述了与埃尔斯蒂尔的匆匆一晤,她为我能从埃尔斯蒂尔的友情中得到各种精神收获而感到高兴,认为我到此刻尚未去拜访埃尔斯蒂尔,既荒谬绝伦,又对人缺乏热情。可是我一心只想着那一小帮子,对于这些少女何时从海堤上经过没有把握,我不敢远离。外祖母对我衣冠楚楚也大为惊讶,因为我突然想起了直到那时一直扔在箱底的礼服。我每天更换一件,不重样,甚至给巴黎写了信,让他们给我寄新帽子和新领带来。
在巴尔贝克这样的海滨休养胜地,如果一位美丽少女,一个卖海鲜、糖果或鲜花的女郎,其面庞在我们的心中用鲜艳的色彩描绘出来,对我们来说每天从清晨开始,便成为在海滩上度过的那些游手好闲而又阳光普照的日子的目标,生活便增加了极大的魅力。这样的日子虽然无事可干,象某些工作日一样轻松,但是给引到了某个方向上,受到了磁铁的吸引,朝某一即将到来的时刻稍微翘起了一点,这就是人们一面买油酥饼、玫瑰花、菊石,一面由于在一个女性面孔上见到了犹如纯洁地撒在一朵花上的鲜艳色彩而兴高采烈的时刻。但是,首先,这些小商贩,人们至少可以与她们讲话,这便免得用想象去建造简单视觉向我们提供的方面以外的其他各方面,去重新创造她们的生命,去夸大她们的魅力,如在一幅肖象画面前那样。特别是,正因为跟她们讲话,便可以得知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刻,可以再次见到她们。可是就那一小帮少女而言,对我来说,却绝非如此。她们的习惯,我不知晓。某些日子,不见她们的踪影,不知道她们不出现是何种原因。我便想找出一个规律,是否她们不出现有固定的时间,是否只能每两天看见她们一次,或者是与天气如何有关,抑或是否有些日子就永远也见不到她们。我事先将自己想象成她们的朋友,并且对她们说:“哪天哪天,你们不在吗?”
“哪,对,那天是星期六,星期六我们从来是不来的,因为……”我还想寻找一个答案,即:如果知道凄凉的星期六,怎么玩命也没有用,你尽可以在海滩上东奔西窜,坐在点心铺子门前,装作吃奶油糕点,走进稀奇小玩艺儿商店,等待洗海水浴时刻到来,音乐会开始,涨潮来到,日落,夜幕降临,反正看不见心中向往的那一小群人,是否事情就同样简单呢?
那要命的日子,可能一个星期内不只是重来一次。可能不一定非在星期六降临。可能某些气候条件对此也有影响,抑或与气候条件完全无关。对于陌生世界表面上这些不规则的运动,必须收集多少耐心却丝毫不平静的观察的资料,才能肯定自己没有为巧合所捉弄,肯定我们的估计不会错,才能对这激动人心的天文现象归纳出确切的规律来啊!这可是通过痛苦的体验换来的呀!有时我想起与今天相同的那个星期几没有看见她们,心中暗想,她们,我以为有些规律决定着这些星宿要返回了,我算出来这天应是一个黄道吉日,可是她们竟没出来。我会不会看见她们,这还是没有把握的事情中的第一件。还有一件更严重的没有把握的事情,那便是我以后会不会与她们重逢,因为我完全不知道她们是不是要动身到美国去或返回巴黎。这便足以叫我开始爱上她们了。对一个人是可以有口味的。但是要让作为爱情前奏的那种悲哀,感到无法弥补,焦躁不安一发而不可收,则必须有“不可能”这个危险才行。“不可能”这个危险焦躁不安地寻找一个目标去拥抱狂热,说不定目标正在这里,而不在一个人身上。相继谈恋爱过程中不断反复的这种影响,已经在这样起着作用(相继谈恋爱是可以发生的,但是恐怕更多是在大城市生活中。对女工而言,不知道她们哪天放假,生怕她们走出车间时没有看见她们),至少这些影响在我相继谈恋爱时是不断反复的。可能这与爱情密不可分。可能所有构成第一次恋爱特殊的地方又通过回忆,启示,习惯,通过我们生活前后衔接的一个个阶段,补充到后来的恋爱中去,赋予其各个方面以一种普遍性。
在希望能与她们相遇的时刻里,我找到各种借口到海滩去。有一次,我们正在用午餐,我远远望见了她们。可惜我到的时候已经太晚,在海堤上等了很久,等待她们走过。此后我在餐厅里只待一小会,眼睛在蓝色的玻璃窗上搜寻。还没上餐后点心,我便站起身来,怕她们换了另外一个时间,而把她们错过。外祖母叫我与她呆在一起的时间超过我认为最有利的时机时,我对她便很恼火,这成了她自己未意识到的坏心眼。我把椅子斜放,以尽量延长视野。如果我偶然瞥见了这群少女中的无论哪一个,既然她们全都属于同一特殊品种,我就像在眼前移动的魔怪般的幻觉中看见了幻梦的影子。这幻梦跟我作对,我又狂热地贪恋着它。这一刻之前,这幻梦还只存在于我的脑海中,此后却又经常在那里滞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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