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格勒(1/2)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用一支旧得不成样子的钢笔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在信里,我讲了一下家里的近况。母亲仍然自己一个人,和我生活在一起,没有出去工作,每天在家里看电视养花。我,马上就要结婚,妻子是出版社编辑,因为出版我的小说认识,她比我年长,不算漂亮,但是人很和善,也很敬业。她说从第一次见到我开始,就觉得我这个作者似乎可以信任,这种感觉在之后的交往中得到了确认。我还在信里讲了一下艳粉街现在的状况,它已经被夷为平地,然后在上面盖了无数的高楼,现在已经是核心市区的一部分,有几个大型的超市和不少的汽车4s店。我在信的最后说,虽然很久之前你就告诉我,不要去看你,不用再给你写信,可是在这样特殊的时刻,我还是想写信给你,跟你讲一下。然后我把那支旧钢笔放进信封里,把信寄了出去。
像过去一样,我没有收到回信,但是收到了那支旧钢笔,监狱把钢笔给我退了回来。我明白他们的意思,钢笔有时候会成为凶器,这已经不是十几年前,一切还都较为宽松。我把它和我的旧信件放在一起,锁进了抽屉。
我和我的父母搬进艳粉街的时候,是1988年。那时艳粉街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准确地说,不是一条街,而是一片被遗弃的旧城,属于通常所说的“三不管”地带,进城的农民把这里作为,落魄的市民把这里当作退路。它形成于何年何月,很难说清楚,我到那里的时候,它已经面积广大,好像沼泽地一样藏污纳垢,而又吐纳不息。每当市里发生了大案要案,警察总要来这里摸一摸,带走几个人问一问。这里密布着廉价的矮房和胡同,到处都是垃圾和脏水,即使在大白天,也会在路上看见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每到秋天的时候,就有人在地上烧起枯叶,刺鼻的味道会弥漫几条街道。
那年父亲三十七岁,刚从监狱出来,1985年,他因为偷了同事的两副新扑克牌,在监狱里待了三年。在入狱之前,他是工人,据母亲说,父亲晚上喜欢读武侠小说,还参加过厂里的征文比赛,写过歌颂“两个凡是”的诗歌。出来的时候他一条腿瘸了,不过还可以自己走路。找工作的时候他经常要在对方面前走几圈,你瞧,我瘸得不厉害,他总这么说。一个狱友,先他四个月出狱,在艳粉街开了一家台球厅,要他过去帮忙,他说那里房租便宜,对于像他们这样的人有很多的工作机会,容易交到朋友。台球厅在地下一层,没有窗户,装有两个硕大的排风扇,里面每天烟雾缭绕,卖一块五一瓶的绿牌儿啤酒和过期的花生豆。大人们在里面喝酒打球,谈事情,除了十几个台球案子,还有六七个房间,有的里面是一张牌桌,有的里面是一张床。父亲的任务是拿着一根废旧的台球杆坐在台球桌旁边的椅子上,装作会打球的样子,处理一些纠纷。他常哼着里面播放的音乐,在一年后,他最后一次伤人之前,他已经学会了不少粤语歌。
奇怪的是,他一直没有学会打台球。
那次严重的斗殴具体因何而起我已经无从知晓,没有人告诉过我,只知道父亲打坏了一个年轻人的脊椎,导致他永远无法站立,而我的家里又拿不出赔偿金。而据我的猜测,他也许只是想让自己看上去能干一点,毕竟这份工作来之不易,或者是在击打对方的时候,想起了自己过去受过的苦,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因为是累犯,又是特殊时期,这次的刑期很长,父亲被带走之后,给母亲写过一封信,告诉母亲和我忘掉他,也不要去看他,他不会见我们。事实证明,在这一点上他相当固执。我和母亲试了几次,都吃了闭门羹,写去的信也全都给退了回来。
父亲回到监狱之后,我和母亲依然住在那里,她每天清晨推着一车毛嗑儿出去卖,工厂倒闭之后她就开始干这个。我帮她把三轮车推到巷口,然后自己走路去上学。以我的脚程,二十分钟可以走到,我目不斜视,笔直前行,需要走过六条街和一个旱厕。清晨的街道上布满了垃圾,只有一个独眼的环卫工人打扫。他年过花甲,老是用那只没瞎的眼睛审视着那些清晨时候下班的妓女,她们大多挎着镶有闪闪亮片的皮包,穿着高跟鞋,有的摇摇晃晃,已经醉了,妆容花在脸上,有的抽着烟卷,眼睛快要睁不开,急匆匆地赶回出租屋去睡觉。路上常有人打劫,劫匪一般都是附近职业中学的高年级学生,他们的专业是水案或者修理汽车。他们在裤兜揣着折叠刀,个一伙儿,在拐角或者树后面出现,把你拉到胡同里,打你两拳,然后开始搜你的身上。我记不清自己被抢了多少次,按道理说,他们如果能够信息共享的话,抢劫我这样的孩子是十分没有效率的,我兜里没有一分钱,腕上也没戴手表,只有一书包的书和一个生锈的文具盒。可惜在那个行当里,总是有新人加入,他们不认识我,他们需要钱去买游戏机的币子或者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儿买八王寺汽水。我已经习惯站在他们面前,自己主动把衣服脱掉,让他们看清楚之后再把衣服穿上。这样既能避过一些拳脚,还能节省时间,防止迟到。
我十二岁的时候,念到小学六年级,同年级的学生正在逐渐地流失,有些人已经没有耐心把小学念完,开始离开艳粉街,各奔前程。母亲希望我一直念下去,而且她想要攒钱把我送到市中心的初中,前提是我的成绩能够好一点,母亲告诉我,你不要和你的同学比,你要想象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正常的孩子,他们每天读书写字,长大就会坐在有电风扇的办公室里上班,你要把他们当成对手,你要比他们成绩更好。我说,妈,我不知道他们到底会考多少分,我怎么和他们比呢?她说,你就想象他们永远不会犯错误,他们像机器一样,只要有电池,就不会写错一道题。我相信她的话。这条街区里只有一个旱厕,冬天的早晨会在旱厕前面排起长队,想要拉屎的人站在寒风里等待着,相互说着话,嘴上冒着哈气。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大约四十几岁的女人,正在和身边的人开着玩笑,突然从队伍里跳出来,脱下裤子蹲在地上,把肚子里的东西拉在冰面上,它们会长久地冻在那里。我经常会想到这个景象,它像一只手电筒一样,直射我的眼睛,让我在夜里读书时不那么困倦。
就在我要把六年级念完,准备小学毕业的时候,我又一次遭到了抢劫。首领是一个女孩子,身边站着两个和她同样年纪的男孩儿。他们看上去十五六岁,以比例来说,比我大很多。我没见过她,她穿着一条红色的连衣裙,头发烫成一个一个大的弯弧,刘海遮过了眼睛。腿上穿着黑色的丝袜。她首先抽了我一个嘴巴,认识我吗?她说。我不说话,开始把书包翻过来,倒在地上。她又给了我一个嘴巴,我叫老拉,你有名字吗?我说,我身上没有钱,书包里只有书和文具盒,你们自己看。老拉伸手拿起我的作文本,翻开,朝着她的两个同伙说,题目,《蚊子》,男孩儿们笑了,其中一个抬腿踢了我一脚,说:傻逼,我叫苍蝇。她继续念道:我家夜里有好多蚊子,我打它们,它们就跑,好像它们曾经被我打死过。她看了看我,继续念:我太小了,什么也不懂,也许长大一点会懂,为什么我们非要杀死蚊子,我们才能睡觉。她把作文本扔在地上,捡起我的文具盒,从里面拿出我的钢笔,你有钢笔,她说,哪来的?我说,我爸给我买的。她把钢笔放在丝袜里说,我借走了,不过会还你的。她的同伙狐疑地看着她,其中一个把手伸向她的大腿,说:给我吧,你留着没用。她把他的手按在腿上,说:你留着有用?你认字吗?那人说:认得一些。她说:丝袜好吗?他说:好。她掰起那人的手指说:那就撒手吧。然后她转过头对我说:我要拿它写封信,两三天就能写好,三天吧,你到红星台球厅找我。认识吗?我说:认识,在废品收购站对面。她说:你要是不来的话,我就当你送我了。说完她抬起手,我还以为她要再抽我一个嘴巴,她把头发帘拨了拨,走了。
那支钢笔确实是我爸送给我的,不过不是他买的,他说是一个狱友送给他的。我爸把钢笔放在我手里,是他刚出狱不久,我正趴在地上生炉子,用扇子努力把油毡纸扇着,他蹲不下来。他让我进屋去给我看点东西。火着了起来,把细柴也引燃了,最后烧着的是煤块。我垫上炉圈,放上水壶。他又叫了我一次,我站起来走进屋去,看见他坐在炕沿手里拿着这支钢笔。送你了,他说。我接过来,一支崭新的英雄牌钢笔,镀金的笔尖,不锈钢的笔身和笔帽,拿在手里像一颗细长的子弹。我说:爸,钢笔哪来的?他看着我,不知道是我的问题让他吃惊还是灶台的烟飘了进来,他好像要哭。在哪买的?我补充了一句。他把一条腿从炕上搬下来,站在地上,说:监狱里的朋友送的,你好好看看,是新的。我说,是新的,确实是新的。他向外面走去,说,本来,他想用这玩意扎人来着。我说,后来呢?他说:没扎。
红星台球厅离我的学校不远,不是我爸工作过的那一个,是另一个。在里面玩的人大多年纪不大,便宜,是给小孩儿玩的台球厅,在墙角摆着三台大型游戏机,几个人手抓着摇柄,在玩《街头霸王》,时不时从兜里再掏出币子塞进去。老拉正在和一个男孩儿打台球,这个男孩儿我也没见过,他焗了一脑袋红头发,好像一束活动的假花。老拉在进攻,她趴在台球桌上,一只乳房帮助她固定住杆位,我看着她把白球从桌上打起,直飞到邻桌的球中间,把那边摆好的三角球型炸散了。然后她直起身子,看着桌面,好像局势还在她控制之中,然后她从兜里掏出五个币子,放在桌沿上,说,输了,明天再玩。
过来吧,蚊子。她冲我招手。我想提醒她我不叫蚊子,没人愿意叫蚊子,可是我没说,她愿意叫什么就叫什么吧,那是她的事儿。她坐在球桌旁边的椅子上,让我坐在她旁边。你打台球吗?她问我。我说,不打,不会打。她说,大型呢?玩吗?我说,不玩。她说,你平常都干吗啊你?哎,你跟我说说,来这儿干吗来了?我说,来拿我的钢笔。她说,钢笔?什么钢笔?你以为这是文具店呢?傻逼。我说,咱们说好的,三天之前你把我的钢笔借走了。她说,挑一样。我说,什么?她说,台球,大型,挑一样,陪我玩一会儿。我说,我都不会,下午我还得上课。红头发在旁边自己和自己打着台球,不停地把球打偏。我说,如果你不给我,那我就走了。我站了起来,她仰着头看我,说:那你随便干点什么行吗?你会什么?随便干点啥。信我已经写好了,你那破笔我留着也没用。我说,我会背诗。我操,她高叫着,我操。我转身准备走出去,她在我身后说,哎,你背吧,背完赶紧拿着破笔滚蛋,背吧,什么诗?我转回来,说:外国诗。她说,还会背外国诗?哪看的,不是你自己瞎编的吧。我说:不是,在书店看的。我和我妈去市里买过书。她说,背吧,赶快,我还有事儿呢。我背道,我回到我的城市,熟悉如眼泪,如静脉,如童年的腮腺炎。你回到这里,快点儿吞下,列宁格勒河边路灯的鱼肝油。彼得堡,我还不愿意死:你有我的电话号码。彼得堡,我还有那些地址,我可以召回死者的声音。她说,没了?我说:还有,但是我就记到这里,其余的忘了。她说,列宁格勒是哪?我说,我不知道。她指着我,对红头发说:老肥,你听见没,这傻逼会背诗。红头发瘦得像饿狗一样,却叫老肥。他一边打出一杆球,一边说:我还会呢,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她对我说,我进去一趟,你们俩傻逼对诗吧。老拉进去之后,老肥把杆杵在地上,对我说,你怎么认识老拉的?我说,忘了。他用杆头指了指我,好像要把我打进洞里,说,离她远点。我说,我知道。他说,你知道个鸡巴。说完他把白球摆好,再一次错失了目标。
老拉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我的钢笔和一个信封,信封上有字。她说,陪我去把信寄了。我说,我要迟到了。我知道邮筒的位置,艳粉街里唯一的邮筒,在它的边缘,再往东,就是荒地了,我曾经远远地看过,有火车道,有土丘,再往那边不知道有什么,看不见了。我去的时候是冬天,给父亲寄信,虽然知道会被退回。在信里我用钢笔写了我最新学到的东西,默写了圆周率的后十几位,还跟他说了光合作用的原理。那天下雪,一列火车经过,能看见车窗里的光亮,能看见有人躺在光亮里,火车好像正在逃走的房子。我在想,信是怎么寄到父亲那里的呢?难道邮筒底下有一个管道,直接通到监狱里父亲的房间?可并不是所有信都寄到监狱去的吧,那可真的需要好多通道才行。走吧,我有自行车,很快就到,很快就能回来,她说。我说,好吧,钢笔我帮你拿着吧。她说,到那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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