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亲亲相隐(1/2)
“小郎君,亲亲相隐就是亲属之间互相隐瞒罪行,不得检举。”
“如果控告应当相隐的亲属是要处以刑罚的。”
刘县令想了想向陶一言解释。
呃!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检举人还要被判刑?
这是什么法律?
还有天理吗?
这不是故意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吗?
“刘大人,难道朝廷不提倡大义灭亲的吗?”
“这样做岂不是让犯罪之人逍遥法外?”
陶一言非常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
“小郎君,大义灭亲朝廷是提倡的,但不是用在这种地方。”
“涉及谋逆、造反大罪即便是至亲之人,也不得隐瞒。”
“所以,亲亲相隐只适用于普通案件。”
“本官估计,应该是赵孙氏的至亲之人杀害了赵律茂。”
“受亲亲相隐之限,赵孙氏不敢检举,所以才一直哭泣不答话。”
刘县令慢慢向陶一言解释。
陶一言闻言,又在心里把唐朝的律法骂了百十遍。
“刘大人,既然如此,我们只能从赵家的奴仆着手了。”
“把赵财主夫妇、赵孙氏带上。我们现在去桃花村抓人,如何?”
案件到了这一步,已经没有其他办法破案,陶一言只得从奴仆那边着手。
“看来小郎君对此案很有兴致,本官便连夜陪你走一遭。”
这一番交流下来,刘县令已经可以肯定陶一言是贵人。所以这个面子,他必然要给。
当下便带着衙差、幕僚、书吏们向桃花村赶去。
一行人马不停蹄赶到桃花村,已经是夜半时分。
刘县令直接命令衙差们将赵家所有人控制住,等到第二天再审。
………………………
第二天上午,刘县令特意邀请陶一言、陶村正到场。
巳时初,刘县令便在陶家大厅,开始提审赵家人。
首先被带上来的是赵平和赵安。
刘县令刚呵斥完,他们二人便招了。
“回县令大人,大郎君常年在外做生意,很少在家。阿郎对赵孙氏觊觎已久……。”
赵平话还没说完,便被刘县令叫停:“等等,你把人名说清楚来,方便吏员记录。”
“是是,小人重新说。因为赵、赵律茂常年在外做生意。其父赵有发见赵孙氏独守空闺,便时常前去纠缠。”
“去年五月初一那天,赵律茂突然回家过端午节。”
“进到卧房就看到其父赵有发正对赵孙氏行奸淫之事。”
“赵律茂大怒,与赵有发撕打起来,被推倒在地,后脑勺砸到墙角的兀子,当场毙命。”
(兀子即小矮凳)
“小人和赵安赶去劝架时正好看到这一幕。”
“后来,赵有发便命我们二人将尸体埋到后院的围墙边,还给了我们每人二贯银钱。”
“端午节那天,因为找不到大郎君,主母赵方氏便报了官。”
赵平将事情经过一五一十的讲出来。
至此,一场公公爬灰,失手将儿子打死的案件真相大白。
……………………
“本官再问你,后院婢女翠儿两年前是如何死的?”
问完赵律茂的死因,刘县令又接着问另一件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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