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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车上的幽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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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10月底的时候,爸爸买了一个铁丝网篮装在火箭上。起初我还觉得很酷,后来我才明白爸爸是要我帮妈妈送东西。差不多就在那阵子,妈妈在教会的布告栏上贴了一张手写的广告单,上面说她要开始卖馅饼和蛋糕、饼干之类的东西。不久,多拉尔先生的理发厅里也出现了同样的广告单。有人开始打电话来订购,之后,妈妈开始整天埋头在盆子里搅面粉,厨房里到处都是堆积如山的蛋壳和砂糖盒。

后来我才明白,妈妈之所以会做这件事,是因为牧场缩减了爸爸的工时,家里的经济状况越来越拮据了,只是当时他们一直瞒着我。绿茵牧场缩减了爸爸的工作量,牧场的老客户不再订牛奶,因为联合镇新开了一家超级市场。那家超市叫做巨霸超市,开幕那天,他们甚至还请来亚当谷高中的乐队到现场演奏进行曲。巨霸超市真的就像巨无霸一样,足以一口吞掉小小的五角商店,有如大鲸鱼吞掉小虾米。超市规模很大,划分成无数个区域,日用百货一应俱全,光是牛奶就占了一整个走道,而且都是塑料瓶装,不需要清洗回收。正因为巨霸超市牛奶存货量惊人,能够低价促销,把绿茵牧场打得毫无招架之力。结果,爸爸送牛奶的工作量越来越少。超市里的陈设漂亮又干净,还有冷气,而且牛奶是塑料瓶装的,喝完就可以丢掉,大家都觉得很新奇。另外,巨霸超市营业到晚上八点,这真是闻所未闻。

在火箭身上装上一个篮子,就像在赛马身上装上邮袋一样,但我还是乖乖执行我的任务,每天下午把妈妈做的馅饼和蛋糕送到顾客家里。有时候,火箭会显得有点难以驾驭,仿佛在抗拒,不过,车上的馅饼和蛋糕倒是从来没掉过。

不久之前,乐善德医生夫妇对叛徒十分照顾,为了表达感激,妈妈决定做一个最受顾客欢迎的南瓜馅饼送给他们。她把馅饼放在一只盒子里,用绳子绑好,放在火箭的篮子里。然后,我就骑着火箭一路奔向乐善德医生家。半路上,我遇见了戈萨和戈多。他们还是骑着那两辆黑色的脚踏车。戈萨一看到我,立刻微微扬起下巴。至于戈多呢,他身上的伤还没好,还缠着绷带。一看到我,他立刻猛踩脚踏车,一溜烟跑得不见踪影了。后来,我终于来到乐善德医生家,走到后门去敲门。没多久,乐善德太太就开门了。

“妈妈烤了一个馅饼要送给乐善德医生,”说着我把盒子递给她,“是南瓜馅饼。”

“噢,她真是太客气了。”她把盒子接过去,然后举到鼻前嗅了几下。“哎呀,”她忽然惊叫了一声,“馅饼里是不是放了奶油?”

“应该是脱脂牛奶吧。”我猜得到,因为厨房里到处都是牛奶罐。“这是妈妈今天早上做的。”

“真感谢你妈妈,科里,只可惜我们没福气尝尝你妈妈的手艺。我和乐善德医生对乳制品都过敏。”她说,“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当年在荷兰鹿特丹,我们同一天在医院碰面,全身红肿。”

“噢,天哪。这样,那你送给别人吃好了,我妈妈烤的馅饼很好吃的。”

“我相信一定很好吃。”她说,“可是我们家里最好不要有馅饼这种东西,因为法兰斯简直就像老鼠一样,常常三更半夜在屋子里东翻西翻找吃的。他很爱吃甜食,要是这馅饼让他发现了,要不了两天,他就会全身红肿发痒,就像起麻疹一样,连衣服都没办法穿。所以,最好还是不要让法兰斯看到这东西,否则他恐怕会跟弗农·撒克斯特一样,全身光溜溜地在路上走,懂吗?”

想象到那个画面,我不由得大笑起来。“知道了。”于是我又把馅饼拿回来,“那我请妈妈帮你做点别的东西好了。”

“不用这么客气。你们的心意我已经很感激了。”

我转身走到门口,走到一半忽然想到一件事,于是立刻停下脚步。我有点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跟她提。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乐善德太太问我。

“我可以去找医生吗?我想跟他说几句话。”

“他还在睡觉。他昨天晚上整夜没睡,听收音机的广播。”

“收音机广播?”

“对,他有一台短波收音机。有时候他会整晚不睡,听外国的广播听到天亮。如果你有什么事要跟他说,我可以帮你转告。”

“嗯……那我晚一点再跟他说好了。”其实我只是想问他下午有没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得上忙。自从看过乐善德医生给动物治病之后,我忽然觉得当兽医很了不起。长大以后,我除了当作家之外,还可以兼任兽医。对这个世界来说,兽医是很重要的,就像送奶员一样重要。

“我下次再来好了。”我说,然后就把南瓜馅饼放回火箭的篮子里,跳上车骑回家。

我骑得很慢,感觉到火箭似乎有点紧张,不过我认为它只是有点不高兴,因为身上被挂了个篮子,仿佛猎狗身上被拴了条铁链。太阳照在身上暖烘烘的,远处连绵的山丘一片灿烂金黄。大概再过一个星期,漫山遍野的树叶就会变成深棕色,然后纷纷飘落,这样的季节,就连幽暗的阴影都会散发出一种无与伦比的美。每到这样的午后,你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放慢步伐,好好品味眼前的景致,因为这样的美稍纵即逝,很快就会消失。

接着我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幅画面:乐善德医生像弗农·撒克斯特一样,光着身子在街上走来走去。想到这个,我不由得笑起来。那一定很壮观,不是吗?我听说过各种各样的过敏症状,有人对草类过敏,有人对猫狗过敏,对豚草过敏,对烟草过敏,对蒲公英过敏。我外公对马过敏。每次一靠近马,他就会打喷嚏不止,到最后几乎连站都站不住。就是因为这样,每年10月,巡回马戏团到我们镇上的时候,他都不敢去。听奶奶说,我爷爷杰伯对工作过敏。我想,天底下无奇不有,不管什么东西都有人会过敏,搞不好有人晒太阳都会过敏。真难以想象,乐善德医生夫妻两人都不能吃冰淇淋,不能吃香蕉布丁,不能喝香草牛奶,对我来说,这简直无法想象!换成是我,吃不到这些东西,我铁定会发疯——

这时我忽然想到弗农。

那天,弗农站在火车模型前面说了几句话。

你知道我有什么看法吗?

我还记得那天,弗农关了灯,房间里一片漆黑,只剩下那些模型小房子的窗户透出灯光。

如果你查得出我们镇上谁是夜猫子,而且不喝牛奶,那么,你就逮到凶手了。

我忽然猛捏刹车,这突如其来的动作似乎把火箭吓了一跳。车子猛然停住。

我忽然想到乐善德太太刚刚说,他昨天晚上整夜没睡,听收音机的广播。

我用力咽了一口唾液,感觉自己的喉咙仿佛被石头哽住了。

有时候他会整晚不睡,听外国的广播听到天亮。

“噢,天哪!”我暗暗惊呼,“噢,不会吧,不可能是乐善德医——”

这时忽然有辆车停到我旁边,离得很近,几乎擦到我的腿,然后拐了个弯堵住我的去路。那是一辆深蓝色的低底盘跑车,右前侧被撞凹了一大片,上面有一条条的锈痕,形状看起来很像毒葛藤叶。后视镜上吊着一只兔子,底下还有一个方块。引擎盖底下发出低沉的隆隆声,整辆车都在震动,仿佛潜藏着巨大的力量。“喂,小鬼!”开车的人摇下车窗吼了我一声。方向盘上覆盖着蓝色的毛皮。“你不就是麦克森家那臭小子吗!”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含糊不清,眯着眼睛,眼球上布满血丝。他就是唐尼·布莱洛克,看起来似乎已经烂醉如泥。他满脸坑坑洞洞,像凹凸不平的岩壁,涂着发油的头发拳曲凌乱,看起来油腻腻、脏兮兮的。“我还记得。”他说,“在西姆家看到的就是你这个臭小子!”

我感觉到火箭突然震动起来,然后往前一蹿,往那辆车上撞了一下,仿佛小虾米在挑战大鲸鱼。

“臭小子,到处乱跑,连不该看的东西你也看到了!”唐尼又继续说,“搞得我们很麻烦!就是你,对不对?”

“不是我。”我赶紧说。火箭往后退了一下,然后又往前一蹿,朝那辆车再撞了一下。

“噢,就是你!臭小子,毕刚一直在找你,他很想亲眼看看你。他有很多话要告诉你,然后把你的臭眼睛挖出来,撕烂你那张大嘴巴!上车!”

我心脏怦怦狂跳,越跳越剧烈,感觉自己的胸膛快要炸开了。

“你耳朵聋了吗?没听到我叫你上车吗?上车!”说着他忽然抬起右手。

他手上有一把枪,枪口对准了我。

这时火箭又撞了一下车子。火箭曾经把我从戈多的魔掌下救出来。可是这次,面对这个卑鄙下流的恶棍,面对枪口,火箭已经救不了我了。

“再等两秒钟,我就开枪打烂你脑袋。”唐尼恶狠狠地说。

我吓得半死。那根枪管看起来简直就像大炮一样,我已经彻底屈服了。我丢下火箭,上了车子,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妈妈的影像。我仿佛听到她在惨叫。然而,我还有选择的余地吗?“走,我带你去兜风。”说着唐尼忽然弯腰伸长了身子,手从我面前伸过去,关上我这边的车门。他浑身汗臭味,酒气冲天,我被他熏得差点窒息。接着他踩下油门,车子发出一阵隆隆怒吼,忽然冲上路边的护栏,然后才又转回到车道上。我回头看了火箭一眼,看着它很快就变成一个小小的黑影。车子的后挡风玻璃上吊着的塑料夏威夷女郎玩偶摇摇晃晃的,像在跳着草裙舞。“你给我乖乖坐好,不要乱动!”唐尼又吼了我一声,我吓得动都不敢动,因为他手上有枪。接着,唐尼又猛踩油门,引擎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怒吼,车子沿着商店街风驰电掣,然后转了个弯冲向石像桥。

“我们要去哪里?”我鼓起勇气问他。

“你等着瞧吧。”

车速表上的指针已经攀升到时速一百公里。没多久,车子已经过了石像桥,引擎一路隆隆怒吼。接着,车子开到一处弯道,车速竟然高达一百二十公里。沿着那条路往前开,就会从萨克森湖旁边经过。我用力抓紧扶手,可是唐尼却放声狂笑。底板上有一只空酒瓶在我脚边滚来滚去,车里弥漫着一股劣质威士忌的刺鼻酒气,熏得我泪眼迷蒙。

马路两边的树林在车窗外向后飞逝,形成一片模模糊糊的黄色。车子的后轮在蜿蜒的路面上摩擦,发出刺耳的吱吱声。“我还真他妈的生龙活虎!”唐尼大吼大叫。也许他真的是生龙活虎,只不过和鬼门关只有一线之隔。他眼窝深陷,满脸胡碴,全身衣服皱巴巴、脏兮兮的,像在猪圈里睡了三天三夜。仔细想想,说不定他真的窝在猪圈里喝酒喝了三天三夜。“终于被我逮到了!”车窗外风声呼啸,他放开嗓门大吼,“我一直跟在你后面!怎么样,我唐尼·布莱洛克很厉害吧?我神不知鬼不觉地盯上你,终于逮到了你这兔崽子!”他的背整个弓起来,那种怪异的姿势看得我目瞪口呆。“那死胖子竟敢说我笨!我要让他瞧瞧,在布莱洛克家,谁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他手上有枪,他开着一部绰号大个子的跑车,他是天字第一号的酒鬼。要是这样就算是聪明人,那么,我们这位唐尼简直就是哥白尼、达·芬奇和爱因斯坦三个人的结合体。

后来,车子风驰电掣地经过萨克森湖,经过红岩平台。就在这时候,唐尼忽然大叫了一声:“哇!慢点慢点大个子!”说着他立刻猛踩刹车,车速稍微慢下来了一点,但还是很快,而他却忽然猛打方向盘,车子飞快冲出十号公路,向右转上那条树林间的泥土路,差点撞上旁边的树。接着,他又继续猛踩油门,往前开了大概五十米,那条路就到了底,眼前出现一栋白色的小房子。那栋房子门廊外面围着纱网,我一眼就认出那是什么地方了。那辆红色的野马跑车还停在绿色的塑料遮雨棚下面,不过那辆锈迹斑斑的凯迪拉克却不见了。门前那座玫瑰花园还是跟我印象中一样,没半朵花,可是却长满了刺。

“哇!”唐尼大吼了一声,大个子很快就停在格雷丝小姐家门口。

上帝,救救我!我心里呐喊着。他到底想干什么?

他跳下车,手上抓着那把枪,枪口对着我。“你最好乖乖坐在这里等我回来!要不然,我一定不会放过你,我一定会宰了你!听懂了吗?”

我赶紧点点头。听多拉尔先生说,唐尼·布莱洛克杀过一个人,而我相信,他会毫不犹豫地再次杀人,所以我只好乖乖听话,坐着动也不敢动。唐尼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口,开始猛敲门。接着我听到屋子里有人大叫了一声,然后唐尼就用力踹开门冲进去大喊:“她人呢?他妈的那臭婊子呢?”

我愣住了,吓得六神无主,但那时,不知道为什么我却突然想到乐善德医生。萨克森湖底那个人,不可能是乐善德医生杀的。一定是唐尼·布莱洛克干的。多拉尔先生告诉过我,他听本的爸爸说,那是唐尼·布莱洛克干的,不是乐善德医生。

冲进屋子里不到半分钟,唐尼很快又跑出来了,而且还揪住一个女孩子的头发拖着她走出来。她拼命挣扎,大声咒骂。

那女孩子就是莱妮。那天我和爸爸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还朝我吐舌头做鬼脸。

“你给我上车!”唐尼又大吼了一声,拖着她走过庭院。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露背背心和一条紫色的短裤,脚上穿着银色的鞋子,其中一只鞋子在挣扎的时候松脱了。“上车!快点!”

“王八蛋!你放手!你放手!”

这时满头红发、身材壮硕的格雷丝小姐忽然从门口冲出来。她穿着白毛衣和蓝色牛仔裤。那条牛仔裤大得像布袋。她怒气冲冲,眼睛仿佛快喷出火来,手上抓着一柄炒锅。她举起锅,用力打在唐尼头上。

砰!他忽然朝她开了一枪。

格雷丝小姐惨叫一声,伸手捂住肩膀。她那件白毛衣上绽出一片鲜红,仿佛开出一朵玫瑰。她立刻跪倒在地,嘴里哭喊着:“王八蛋,你敢开枪打我?王八蛋!”这时又有两个女孩子冲出来了。她们都是黑头发,只不过一个胖一个瘦。她们冲到格雷丝小姐身边。接着,另一个金头发的女孩子站在门口大喊:“我要打电话叫警长了!我要叫警察了!”

“臭婊子!”唐尼边咒骂边走向车子,“警长早就被我们收买了!”他拉开车门把莱妮推上车。莱妮倒在我身上,拳打脚踢拼命挣扎,我赶紧爬到后座。“你还闹!”说着他忽然用力甩了她一巴掌,甩得她整个头往后扭,面向着我。她的脸很漂亮,但表情很凶悍,因痛苦而扭曲,嘴角渗出鲜血。“你敢再闹,我就打死你!”唐尼恐吓她。接着他绕到车子的另一边,坐上驾驶座。没多久,引擎立刻发出一阵隆隆怒吼。这时候,我摆出姿势准备要跳下车,但唐尼从后视镜注意到我的举动,立刻举枪对准我的头。我赶紧低头躲开,要不然万一枪突然走火,我恐怕真的会长出翅膀。“你们两个!乖乖给我坐好!”唐尼大吼了一声,然后猛然一个急转弯,冲上十号公路。

“你疯了!”莱妮手捂着嘴巴,气得大骂,“放我们走!”

“少废话!”

“你胆子太大了!格雷丝小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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