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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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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零年夏天,在我十九岁且浑身冒傻气的时候,我父母打发我去跟佩格姑姑一起生活。她在纽约开了一家剧院。

不久前我被瓦萨学院 请了出去,原因是我一门课都没去上,于是大一这一年的每场考试都没及格。其实我并没有我的分数显示的那么蠢,但显然,如果你不学习,就是无法及格。现在回过头去看,我实在想不起来那么多应该花在课堂上的时间都被我拿去干什么了,但是——我就是这个德行——我觉得我可能净想着怎么打扮自己了吧。(我的确记得那年我在尝试掌握一种叫“反向卷”的东西——那是一种做发型的技巧,虽然这技巧对我来说无比重要而且颇具挑战,但它却不太瓦萨 。)

我一直没在瓦萨找到自己的位置,虽然那里还是有位置可找的。学校里有各种各样的女生和各式各样的小帮派,但却没有一个撩动了我的好奇心,我也不觉得自己跟任何人或任何帮派有相似之处。那一年,瓦萨的校园里出现了政治革命家,她们煞有介事地穿着黑裤子,讨论着自己对于煽动全球纷争的看法,但那会儿我对煽动全球纷争并不感兴趣。(现在我也不感兴趣。不过我确实注意到了那些黑裤子,而且觉得它们新潮得迷人——但只是在裤兜没有鼓出来的情况下。)瓦萨里面,还有一些女孩在学术领域进行着大胆的探索,她们注定会成为医生和律师,而且是在女性大规模进入这些行业之前。我本该对她们感兴趣的,但我就是没有。(原因之一是我分不清她们谁是谁。她们全都穿着一样没型的羊毛裙,好像她们都是用旧毛衣做出来的一样,这让我的情绪很是低落。)

并不是说瓦萨一点 魅力都没有。一些研究中世纪的人虽然多愁善感、眼神涣散,但长得还是挺好看的;一些学艺术的女生留着自命不凡的长发;还有一些出身高贵的名流有着灵缇犬般的侧脸——但我没跟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成为朋友。也许是因为我察觉到这个学校里的每个人都比我聪明吧。(这并不完全是年轻人的妄想。直到今天我依然相信,那里的每个人都确实 比我聪明。)

说真的,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上大学干什么,只知道我是在完成某种使命,但却没人费心告诉我完成这使命的目的是什么。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被告知将来要上瓦萨,但却没人告诉我为什么。这是图 什么呢?我到底要从那里得到什么呢?而且为什么我要跟一个热切盼望着将来能改革社会的人,一起住在这个无聊的小宿舍里呢?

反正那个时候我对学习也厌恶得不得了。我已经在位于纽约州特洛伊市的艾玛·威拉德女子中学念了好几年书,那里的教员非常优秀,清一色全是女性,而且她们都是“七姐妹”女子学院 的毕业生——难道这还不够吗?我从十二岁起就开始读寄宿学校了,所以我觉得自己搭进去的时间已经够多了。一个人还要再读多少本书,才能证明她会读书?我已经知道查理曼是谁了,所以别再纠缠我了。我就是这么想的。

而且,在我进入瓦萨,开启自己注定始乱终弃的大一生活后不久,我就在波基普西市发现了一间酒吧,那里的啤酒很便宜,还有爵士乐队一直演奏到深夜。我想出了一个法子,能溜出学校去支持这间酒吧的工作(我那个狡猾的逃跑方案包括一扇没上锁的厕所窗户,和一辆事先藏好的自行车——相信我,宿管摊上我这样的算是倒大霉了)。如此一来,大清早的时候我就很难记住拉丁语的词形变化,因为一般我都处在宿醉中。

况且还有其他阻碍。

比如说,我有那么多烟要抽。

简而言之:我很忙。

所以,在由三百六十二个聪明伶俐的年轻瓦萨姑娘组成的班级里,我混了个第三百六十一名——这引得我父亲惊恐地评论了一句:“上帝呀,另外那个 姑娘在干吗?”(忙着得小儿麻痹症呢,我后来才知道,真可怜。)于是瓦萨把我遣散回家了——行吧——还好声好气地要求我别再回去。

我母亲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即使在日子过得最顺的时候,我们之间的关系也不亲近。我母亲骑马骑得特别好,可鉴于我既不是马,也对马不感兴趣,所以我们之间向来没太多可聊的。如今我学海失利狠狠地让她蒙了羞,她几乎连看都不想再看我一眼。与我相反,我母亲在瓦萨学院的成绩特别好,真是雪上加霜啊。(她是一九一五年那届的,学的是历史和法语。)她的口碑——以及她每年的慷慨捐助——把我保送进了那所自带光环的学府,可看看现在我成什么样了。每当她在家里的走廊碰到我时,都会像职业外交官一样冲我点点头。很礼貌,但冷冰冰的。

我父亲也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不过他忙着运营自己的赤铁矿,不会在女儿的事情上过于烦恼。我让他失望了,没错,但他还有更需要操心的事。他是个实业家,也是个孤立主义者 ,欧洲不断升级的战事让他对自己的生意前景感到十分不安。所以我觉得他分了很多心在这上面。

至于我哥哥沃尔特,他正在普林斯顿干大事,除了反对一下我不负责任的行为之外根本不关心我。沃尔特一生都没干过一件不负责任的事。以前在寄宿学校的时候,他的同龄人都特别敬佩他,以至于他的外号叫——这不是我编的——大使 。他正在学土木工程,因为他想建一些能造福全世界人民的基建。(反观我,我都不确定自己是否知道“基建”的意思,这不是罪上加罪吗?)虽然我和沃尔特的年龄很接近——只差了两岁——但我们从很小的时候就不一起玩了。我哥哥在大概九岁的时候就把他那些幼稚的东西都抛在脑后了,而我就在那些幼稚的东西里面。我不是他生活的一部分,对此我心知肚明。

我朋友们的生活也在向前。他们进了大学和职场,迈入了婚姻和成年生活的殿堂——都是我不感兴趣或不了解的话题。所以我身边没有关心我或者能逗我开心的人。我无精打采的,觉得很无聊。这种百无聊赖的情绪啃啮着我。六月的前两周,我一直用网球砸车库的墙,还一遍遍地吹着《棕色小壶》旋律的口哨。最后我父母实在对我忍无可忍,就打发我到城里去跟姑姑一起生活了。说实在的,谁能怪他们呢?

当然,他们可能有过担忧,怕纽约会把我变成一个共产主义者或一个瘾君子,但什么都比听自己的女儿往墙上扔网球扔到天荒地老强。

我就是这样来到这座城市的,安吉拉,一切也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他们让我坐火车去纽约——那火车可真棒。帝国州际特快,从尤蒂卡呼啸而出。一个锃光瓦亮的镀铬装置,负责把屡教不改的女儿投递到别的地方。我客客气气地跟父母道了别,然后把行李递给了一个戴红帽子的行李搬运工,这让我觉得自己是个重要人物。我一路都坐在餐车里嘬麦芽乳,吃蘸了糖浆的梨,抽烟,翻杂志。我知道自己被流放了,但这还是……太有范了 !

过去那会儿的火车比现在的强太多了,安吉拉。

我保证尽量不在这里没完没了地念叨,说那个年代的东西样样都比现在强。我年轻的时候一直很讨厌听老家伙们这样喋喋不休。(没人在乎!没人在乎你的黄金时代,你这个啰里吧嗦的蠢货! )而且我的确想让你放心:我知道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那会儿,很多事情并不 比现在强。比如那时候腋下除臭剂和空调稀缺得厉害,所以每个人都臭爆了,尤其是在夏天,而且我们遇上了希特勒。但过去的火车无疑要比现在的好。你 最后一次在火车上喝麦芽乳、抽烟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上火车的时候,我穿了条画风活泼的蓝色人造纤维连衣裙,上面印着云雀图案,领口围了一圈黄色的镂空花纹,下摆没有那么包身,屁股的地方有很深的内嵌口袋。我之所以对这条裙子印象这么深,是因为,首先,我从来不会忘记任何人穿了什么,从来不会 ,而且这条裙子是我自己缝的。我缝得还不错呢。它的裙摆——刚好到小腿肚子的位置——非常妩媚,效果很棒。我记得我还额外往裙子里缝了垫肩,无比希望自己能像琼·克劳馥 一样——虽然我不确定最后我是否呈现出了这样的效果。我戴了一顶不张扬的钟形帽,提了一个从我母亲那里借来的纯蓝色手包(里面装着化妆品、香烟,其他的就没什么了),这样的我看起来不那么像银幕上的蛇蝎女郎,而更像我实际的样子——一个正赶路去探亲的十九岁少女。

陪着这个十九岁少女去纽约的是两个大箱子——一个箱子里面装满了我的衣服,全都叠得整整齐齐的,用纸包好,另一个里面塞满了布料、花边和缝纫需要用的东西,这样我就可以做更多的衣服了。一起跟我来的还有一个结实的柳条筐,里面装着我的缝纫机——一个又重又笨的物件,运输起来非常麻烦。但它是我的灵魂双胞胎,既疯癫又漂亮,没有它我活不下去。

所以它也跟着我来了。

那台缝纫机,以及后来它带进我生命中的一切,都因莫里斯奶奶而起,所以我们先来简单聊聊她。

读到“奶奶”这个词的时候,安吉拉,你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个可人的白发小老太太的形象。那不是我奶奶。我奶奶是个个头高高的、激情四射的老年荡妇,她把头发染成了红褐色,一辈子都被香水味和八卦包围,而且穿得像马戏团里的人一样。

她是世界上最多姿多彩的女人——从各个角度来说,她都是“多姿多彩”的。她身上的天鹅绒长袍虽然皱巴巴的,但颜色却特别华丽——她不像其他想象力匮乏的大众一样管这些颜色叫粉色、酒红色或蓝色,而是称它们为“玫瑰的灰烬”或“科尔多瓦 ”或“德拉·罗比亚 ”。她打了耳洞,而过去大部分正派的女性是不会这么做的,她还有好几个非常奢华的首饰盒,里面胡乱塞着无数或廉价或昂贵的链子、耳环及手镯。她下午在乡间开车散心时会穿专门的开车服;她的帽子大到需要在剧院里单独占一个座位;她喜欢小猫咪,还喜欢通过邮件订化妆品;她会从小报撰写的骇人听闻的谋杀案中找快感;据说她还会写浪漫的诗。但要说我奶奶喜欢什么胜过一切,那就是戏剧 。她会去看镇上演的每一部剧、每一场戏,还特别喜欢看电影。我经常跟她一起约着去看,因为我和她的品位一模一样。(我和莫里斯奶奶都痴迷于衣着优雅的无辜少女被戴着邪恶帽子的危险男人诱拐的故事,然后这些少女会被另外一些扬着下巴的男人拯救。)

显然,我爱她。

可我家的其他人却不。我奶奶会让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都感到难堪。她尤其让她的儿媳(我母亲)难堪。我母亲不是 个随随便便的人,她一直对莫里斯奶奶皱眉头,有一次还说她是“那个昏头昏脑永远长不大的巨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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