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下第一险峰——箱根山(1)(1/2)
阿走每天早晚都会慢跑10公里。这是他从高中时代起养成的习惯。
在体能状态最佳、练习量最大的高二那年夏季大赛中,阿走缔造了五千米跑13分54秒32的纪录。这项成绩不只在高中田径圈可谓出类拔萃,甚至能媲美国家田径选手,因此许多大学向阿走表示了兴趣。更何况,阿走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难怪大家都想网罗这个可望在奥运创造佳绩的选手——直到他引发暴力冲突、退出高中田径队,一切到此画下句点。
不论是代表学校参加竞赛,或是在世界舞台上留下纪录的可能性,阿走对这些都毫无眷恋。相较之下,他更喜欢的是:感受肉体破风前进的舒畅感,自由任意的奔驰。那些被组织的期待与野心束缚、像只白老鼠一般任人宰制的日子,他早就厌倦了。
缔造五千米纪录那一天,阿走的肚子其实很不舒服;但健康管理本来就是这场战役的重点之一,所以事后也没什么好辩解的。只是阿走觉得,自己应该还能跑得更快。他认为,自己绝对有能力将纪录缩短到五千米13分40秒。
退出田径队后,阿走仍持续进行自我锻炼,想到达那个他尚未能得见的疾速世界。流逝而过的景色,掠过两耳的风。等他跑出五千米13分40秒的成绩时,自己将目睹什么样的景致?自己的肉体又会使血液沸腾到什么地步?无论如何,他一定要亲身体验这未知的世界。
左手腕上戴着有马表功能的手表,阿走默默地跑着。就算没有指导教练、没有彼此竞争的队友随行,阿走也不觉得彷徨。拂过皮肤的风会指引他,胸腔里的心脏也会对他呼喊:你还能跑!再快一点!
住进竹青庄几天后,阿走几乎已经记住每个房客的长相和名字了。或许因为这样,阿走的心情轻松了许多,就连那天的晨跑,他的脚步也格外轻盈。
绿意盎然的单行道上没什么人,一路上只有几名遛狗的老人与赶着搭公交车的上班族,跟阿走擦身而过。阿走略低着头,定定凝视着白线,一步步跑在身体正逐渐熟悉的慢跑路径上。
竹青庄坐落在京王线和小田急线之间一片小巧的古朴住宅区中。周边的大型建筑物,大概只有宽政大学的校舍。离那里最近的车站,在京王线是千岁乌山站,在小田急线则是祖师谷大藏或成城学园前站。每一站都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徒步得花二十分钟以上,因此许多人都利用公交车或骑脚踏车前往车站。
不用说,阿走去车站绝对不会搭乘交通工具,毕竟对他来说,用跑的快多了,而且还能当成一种自我锻炼。他曾经受清濑之托到附近的商店街采购食材,也曾经跑着跟共乘一辆女式脚踏车的双胞胎到成城逛书店。久而久之,他对这一带的地理环境也越来越熟悉。
阿走自己定出的几条慢跑路径,大多是车辆稀少、两旁还留有杂树林或稻田的小径。他在比赛中很少边跑步边欣赏风景,但平常慢跑或练习时,他偶尔会让脑袋放空,欣赏周遭的景致。
停放在屋前的三轮车、搁在稻田一角的肥料袋——阿走就爱观察这些东西。遇到下雨天,三轮车会被拉到屋棚下;肥料袋里的内容物会一天天减少,不久后又换上全新的一袋。
每次阿走发觉这一类的居民生活轨迹时,总会忍不住窃喜。这些屋主不知道阿走每天早晚都会经过这条路,还偷偷观察着三轮车和肥料袋的变化。每一天,他们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挪动、使用这些东西。一想到这里,阿走心里就有一种莫名的快感。那种心情,就像在偷窥一个箱子里的天堂乐园。
阿走看一眼手表。6点半,该回青竹吃早餐了。
就在要从小公园一旁跑过去时,阿走瞥见一幅令他在意的景象。他一边原地踏步,一边伸长脖子望着公园:清濑正独自坐在公园长椅上。
阿走踩着地上一层薄薄的沙,进入了公园,清濑则始终低着头未察觉。阿走在单杠附近停下脚,隔着几步之遥观察清濑。
清濑身上穿着t恤,下半身是一条老旧的深蓝色运动长裤。他似乎是带尼拉出来散步,长椅上还搁着一条红色牵绳。清濑卷起右脚裤管,揉了揉小腿肚。阿走看到他的膝盖到小腿上半部之间,有一道手术留下的疤痕。
清濑还没注意到阿走,但在树丛间玩耍的尼拉,已经跑到阿走的脚边。尼拉的脖子上系着一个超市塑料袋,里头装着它的粪便;只见它用湿润的鼻头嗅了嗅阿走的鞋,终于认出他是谁,开始狂摇尾巴。
阿走蹲下来,双手捧着尼拉的脸来回抚摸。在外头遇见熟人令尼拉兴奋不已,频频发出接近干咳的剧烈喘息声,就像老人喉咙里卡着饼干块时那样。
这声音终于引来清濑的注意。他抬头一看,随即尴尬地放下裤管。阿走刻意用开朗的语气对清濑喊了声“早安”,走到他身边坐下。
“带尼拉散步也是灰二哥你负责吗?”
“反正我每天都会出来跑步,就顺便了。这是你跟我第一次碰到。”
“同样的路线跑久了会腻,所以我都会稍微改变路线。”
阿走感觉得出来,自己正在试图缩短他与对方之间的距离,就像把超音波发射到海里、借由反射的讯号来探查鱼群下落。
“……你跑步,是为了健康的因素吗?”
话才出口,阿走不禁暗自咂了咂嘴。这下可好了,本来打算发射超音波,结果却投下一枚鱼雷。这么一来说不定会吓到鱼群,让它们就此闪耀着背鳍上的光辉、怀抱着秘密往深海潜去。阿走惊觉自己太过躁进,不禁暗自失措。这也让他更加讨厌自己这种只懂有话直说、不会拐弯抹角的个性了。
但清濑没有生气,只是近乎无奈地一笑。阿走知道自己不懂套话这一类话术,只好乖乖静待清濑的反应。只见清濑隔着运动长裤,轻轻抚摩着自己的右膝。
“我不是为了健康而跑,也不是把跑步当成兴趣,”清濑直截了当地说,“我想,你应该也跟我一样吧。”
阿走点点头。不过,假如有人问阿走“那你是为了什么而跑”,他肯定也答不出来。他只知道,自己怎么也没办法在应征打工的履历表兴趣栏里写“跑步”两个字。
“我在高中时受过伤。”
清濑抽回放在膝盖上的手,轻轻吹了声口哨叫唤尼拉。本来在公园内闲晃的尼拉,随即跑回清濑身边。他弯下腰,把牵绳系到尼拉的红色项圈上。
“不过,我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现在,我知道自己身体的感觉和速度都回来了,所以跑得很开心。”
打从见到清濑的伤痕,阿走心里就有谱了:清濑跟自己是同路人,都是一路上为跑步付出许多心血的人。两人相遇的那一晚,清濑之所以拼命骑脚踏车紧追在后,是因为被阿走的跑法吸引了。
颈子上套着牵绳的尼拉频频拽着清濑,催促他动身。清濑拉着尼拉,转头问阿走:“怎么样?要一起回去吗?”阿走仰靠在椅背上,若有所思半晌后开口问:“你介绍我去竹青庄住,是因为知道我待过田径队吗?”
“我会一直追着你,是因为你的跑步姿势太好看了,”清濑说,“但是带你去竹青庄,是因为你跑步的样子自由奔放……你跑得好开心,好像完全忘了偷东西那件事一样。这一点实在让我很欣赏。”
“一起回去吧。”
阿走从长椅上起身。清濑的回答没有伤他的心。
早晨的空气,直到这时才开始流动起来,涌进冷清清的公园。马路上传来喇叭声;某户人家传来打开信箱拿报纸的声响;还有一些声息,来自那些赶着上班上课的人。
如果把这些全都吸入肺里,浑身上下的血液一定瞬间立即活化,一路循环到指尖。
阿走和清濑一走出公园,便再次迈开步伐往竹青庄跑去。尼拉也跟两人相当有默契,向前直奔而去。尼拉的爪子在柏油路上发出的摩擦声,无形中成了两人的速度指针。对阿走来说,这速度比平常还慢得多,但他一点也不在意。拉着牵绳与他并肩而跑的清濑,似乎相当清楚该如何摆动身体。阿走知道,只有每天努力不懈地勤奋练跑,才能呈现出这样的跑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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